他們搶走我的獎,還用假章逼我退賽_第3章:
第3章:
組委會給了我十二小時。
我把兩份檔案放在桌上。
左邊是參賽確認書。
右邊是真正的主動退賽申請。
只要留在比賽裡,我仍有機會透過申訴恢復作者身份。
如果退出,我就不能再拿今年任何獎。
但我可以作為技術來源爭議的當事人,向獨立核驗組提交完整證據。
我不能參與最終表決。
只能解釋技術。
這反而更乾淨。
周倩給我打了七個電話。
第八個我接了。
“林硯,你是不是瘋了?”
“你真退賽,陳旭就沒有競爭對手了。”
我問:
“你怎麼知道我要退?”
她沉默。
顯然院裡已經得到風聲。
“你別賭氣。”
“只要你回來籤第二作者,事情還有轉圜。”
我忽然覺得可笑。
三年前,她最常勸我的一句話就是:
“先顧全大局。”
到最後,所謂大局總是讓我先讓。
我結束通話電話。
在退賽申請上籤了名字。
沒有舊私章。
沒有代簽。
沒有別人按著我的手。
我一筆一畫寫下:林硯。
系統提示很簡單。
【本屆參賽資格已登出。】
我看了很久。
心裡不是輕鬆。
而是空了一塊。
我確實想拿這個獎。
三年專案。
無數通宵。
全國總決賽原本是我最想站上的地方。
放棄不是一句漂亮話。
它是真的會疼。
下午,國家技術核驗組遠端召開第一次會議。
主持人先明確我的身份。
“林硯是權屬爭議當事人。”
“僅提供技術說明和原始證據。”
“對本專案所有評審結論,無表決權。”
我點頭確認。
這句話很重要。
我不想從被人剝奪權利的一方,變成擁有更大權力後親自審判對手的人。
核驗組第一項要求,是凍結所有版本庫。
第二項是調取省院伺服器原始日誌。
第三項是要求每名作者單獨說明貢獻。
陳建國當晚就發來律師函。
他說我主動退賽等於承認省院擁有參賽權。
許律師卻提醒我:
“別急著反駁。”
“主動退賽隻影響比賽資格。”
“不等於放棄成果權利。”
我看著那份真正的退賽書。
突然明白第一次偽造檔案為什麼要額外塞一句“放棄全部權利”。
因為正常退賽,根本拿不走我的成果。
他們需要的是把比賽退出偽裝成權利退出。
第二天,核驗組調到一份我從沒見過的產業化申請。
申請金額八千萬。
專案名稱正是這次全國賽作品。
申報條件裡寫得很清楚。
只有獲得國家級最高獎項後,才能進入下一輪專項評審。
我盯著那個數字。
終於明白。
陳旭想要的,可能從來不是獎盃。
全國賽只是他們把成果包裝成國家專項的最後一步。
一旦那一步完成,我的名字就真的會從權利鏈裡消失。
離開線上會議後,我一個人在樓下走了很久。
手機裡還有全國賽的舊海報。
海報上的名字原本該是我。
我沒有刪。
因為主動選擇承擔代價,不代表我必須假裝自己不在乎。
真正的選擇,本來就應該包含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