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我兒子吃花生後悔瘋了_第十章 10視頻發出去
第十章
10
影片發出去,確實引起了一些同情。
評論區有人說老人家也不容易、城裡人確實矯情、這媳婦也太絕了。
我看到影片的時候,正在給糖糖做晚飯。
手機螢幕上王翠蓮那張哭得扭曲的臉,和糖糖躺在ICU裡的畫面交替閃過。
我放下鍋鏟,擦了擦手,把影片儲存,截圖,發給李錚。
“這個能作為她毫無悔意的證據嗎?”
李錚秒回:“不僅能,而且是取保候審期間公開發表不利於案件的言論,檢方會非常感興趣。”
“另外,”他又發了一條,“她在影片裡說誰知道會這樣,但你手裡有她三次簽字的醫生警告記錄。這句話直接證明她在撒謊,她完全知道後果。”
我關掉手機,把晚飯端上桌。
糖糖坐在兒童餐椅上,主動拿起勺子,吃了一口南瓜泥,抬頭衝我笑。
“媽媽做的飯好吃。”
“多吃點。”
“媽媽,裡面沒有花生吧?”
我手裡的筷子頓了一下。
“沒有,媽媽做的飯永遠不會有花生。”
他放心地繼續吃。
離婚案宣判那天,陸家來了不少親戚,法庭裡坐滿了人。
陸昭明那邊換了律師,據說是律所合夥人,專打婚姻家事官司,收費不低。
他真捨得花錢。
糖糖做過敏檢測的時候他嫌貴,掛的是普通號,打官司的時候倒是不心疼了。
惜命的時候摳門,護面子的時候一擲千金。
宣判過程很快。
法官用十分鐘唸完判決書。
撫養權歸我,陸昭明每月支付撫養費三千二,探視權每月一次,需提前四十八小時預約,且探視期間不得讓孩子接觸王翠蓮。
陸昭明當庭提出上訴。
法官抬眼看了他一下,沒說什麼,敲了錘。
走出法院的時候,陸昭明的律師攔住我,試圖調解。
“沈女士,上訴只是程式性的,如果你和陸先生能私下達成協議,可以省去很多時間和精力。”
“不調解。”
李錚替我擋回去,語氣客氣但態度明確。
陸昭明站在法院臺階下面,西裝皺巴巴的,領帶歪到一邊,盯著我的眼神很複雜。
他大概覺得,是我不給他留退路。
可他從沒想過,糖糖在ICU裡插管的時候,誰給過他退路。
我上了我媽的車,關上車門。
我媽從後視鏡裡看我:“判了?”
“判了。撫養權歸我。”
“他上訴了?”
“上了,沒用。”
我媽發動車子,沒再說話。
過了紅綠燈,她忽然開口:“該。”
就這兩個字。
離婚案判決後,王翠蓮的刑事案件也推進到了檢察院。
李錚告訴我,檢方以過失致人重傷罪提起公訴,同時考慮到她在取保候審期間公開發表不利於案件的言論、試圖透過親屬串供等行為,主觀惡性的認定進一步加重。
“簡單說,她自己把自己坑了。”
“如果她取保後老老實實,可能爭取到不起訴或者緩刑。但她到處哭訴、找自媒體拍影片、讓陸鳳英幫忙找律師反咬你一口,這些行為全部被記錄在案。”
“檢方怎麼看?”
“檢方認為,被告人在明知後果的情況下實施犯罪行為,且事後無悔改表現,建議實刑。”
實刑。
我聽到這兩個字的時候,沒有痛快,也沒有解,。只有一種遲來的安全感。
糖糖不用再擔心了。
庭審那天我沒去。
李錚替我去了,回來之後跟我轉述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