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我兒子吃花生後悔瘋了_第六章 6沈女士

婆婆逼我兒子吃花生後悔瘋了發布時間:2026-08-28作者:歪比巴卜

第六章

6

“沈女士,這個案子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有一個問題。”

他推了推眼鏡,“被告人和受害人的關係是祖孫,而且她是孩子的直系親屬,法院在量刑時可能會考慮家庭關係的特殊性,從輕處理。”

“我不需要她坐多久。”我說,“我需要她受到法律制裁,留下案底。”

律師看了我一眼,點了點頭。

“另外,我需要申請一份人身保護令。”

“對誰?”

“王翠蓮,她如果再接近我兒子,我要有法律依據把她擋在外面。”

“還有,”我從包裡拿出一個隨身碟,“這裡面有一段錄音。”

是我之前在家裡裝的監控。

陸昭明不同意裝,我自己花錢在客廳和廚房裝了兩個針孔攝像頭。

監控畫面裡,王翠蓮趁我不在,從衣櫃頂上的紙箱裡拿出一袋花生,倒進破壁機裡打成粉。

然後用勺子拌進糖糖的南瓜粥裡,攪了又攪,確認看不出痕跡才放下勺子。

糖糖吃飯的時候皺著眉頭,她舀了一勺塞到他嘴邊:“乖,吃完奶奶給你買糖。”

糖糖搖頭:“媽媽說不能吃花生。”

“媽媽亂說,奶奶還能害你不成?吃!”

她把勺子硬塞進糖糖嘴裡。

這段影片,我反覆看了不下二十遍。

每一遍,手都在抖。

律師看完,沉默了很久。

“沈女士,這個證據非常有用。”

“它能證明什麼?”

“能證明她不是無心之失,而是明知孩子過敏,仍然故意餵食。加上她之前兩次的前科,主觀惡性的認定會大大加強。”

我點了點頭。

“還有一件事。”

律師翻開筆記本,“我注意到你在筆錄裡提到,你丈夫陸昭明聞得到花生粉的味道,他是否知情?”

“他知情。”

“有證據嗎?”

我開啟手機,翻出一段聊天記錄。

是我和陸昭明三個月前的微信對話。

我:“廚房調料罐裡是不是有花生粉?我聞到了。”

陸昭明:“可能是媽買的吧,你別管了。”

我:“糖糖花生過敏,你忘了嗎?讓她把花生扔掉。”

陸昭明:“知道了。”

第二天我去檢查,調料罐裡的花生粉原封不動。

律師看完,嘴角抿緊。

“沈女士,你丈夫可能構成不作為的共犯。他明知危險存在,有能力阻止而不阻止,放任結果發生。”

“我不要告他。”我說。

律師抬頭看我。

“我要跟他離婚,我要撫養權。這些證據在離婚訴訟裡足夠了。”

“明白了。”

至於王翠蓮,她不是喜歡到處說嗎?不是喜歡在親戚面前哭訴嗎?

那我也說。

我把整理好的材料全部做成一份文件,發到了陸家的家族群裡。

群裡有三十七個人,陸家上下三代的親戚全在。

文件發出去,群裡瞬間炸了。

陸昭明的二叔第一個跳出來:“沈嶼,你有必要把家事發到群裡嗎?”

我回:“王翠蓮打電話給你們的時候,怎麼沒說家事不該外傳?”

二叔啞了。

群裡安靜了五分鐘。

然後陸昭明的表弟媳婦私聊我:“嫂子,我看完了,那個影片......太嚇人了。孩子說不吃,她硬塞,這哪是餵飯,這是害人啊。”

我沒回,只回了個“嗯”。

又有幾個親戚私聊我,態度明顯轉變。

有人問我:“沈嶼,你婆婆是不是腦子有問題?醫生都說了不能吃,她為什麼還要喂?”

“她覺得過敏是矯情,多吃就能脫敏。”

“這不是胡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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