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我兒子吃花生後悔瘋了_第六章 6沈女士
第六章
6
“沈女士,這個案子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有一個問題。”
他推了推眼鏡,“被告人和受害人的關係是祖孫,而且她是孩子的直系親屬,法院在量刑時可能會考慮家庭關係的特殊性,從輕處理。”
“我不需要她坐多久。”我說,“我需要她受到法律制裁,留下案底。”
律師看了我一眼,點了點頭。
“另外,我需要申請一份人身保護令。”
“對誰?”
“王翠蓮,她如果再接近我兒子,我要有法律依據把她擋在外面。”
“還有,”我從包裡拿出一個隨身碟,“這裡面有一段錄音。”
是我之前在家裡裝的監控。
陸昭明不同意裝,我自己花錢在客廳和廚房裝了兩個針孔攝像頭。
監控畫面裡,王翠蓮趁我不在,從衣櫃頂上的紙箱裡拿出一袋花生,倒進破壁機裡打成粉。
然後用勺子拌進糖糖的南瓜粥裡,攪了又攪,確認看不出痕跡才放下勺子。
糖糖吃飯的時候皺著眉頭,她舀了一勺塞到他嘴邊:“乖,吃完奶奶給你買糖。”
糖糖搖頭:“媽媽說不能吃花生。”
“媽媽亂說,奶奶還能害你不成?吃!”
她把勺子硬塞進糖糖嘴裡。
這段影片,我反覆看了不下二十遍。
每一遍,手都在抖。
律師看完,沉默了很久。
“沈女士,這個證據非常有用。”
“它能證明什麼?”
“能證明她不是無心之失,而是明知孩子過敏,仍然故意餵食。加上她之前兩次的前科,主觀惡性的認定會大大加強。”
我點了點頭。
“還有一件事。”
律師翻開筆記本,“我注意到你在筆錄裡提到,你丈夫陸昭明聞得到花生粉的味道,他是否知情?”
“他知情。”
“有證據嗎?”
我開啟手機,翻出一段聊天記錄。
是我和陸昭明三個月前的微信對話。
我:“廚房調料罐裡是不是有花生粉?我聞到了。”
陸昭明:“可能是媽買的吧,你別管了。”
我:“糖糖花生過敏,你忘了嗎?讓她把花生扔掉。”
陸昭明:“知道了。”
第二天我去檢查,調料罐裡的花生粉原封不動。
律師看完,嘴角抿緊。
“沈女士,你丈夫可能構成不作為的共犯。他明知危險存在,有能力阻止而不阻止,放任結果發生。”
“我不要告他。”我說。
律師抬頭看我。
“我要跟他離婚,我要撫養權。這些證據在離婚訴訟裡足夠了。”
“明白了。”
至於王翠蓮,她不是喜歡到處說嗎?不是喜歡在親戚面前哭訴嗎?
那我也說。
我把整理好的材料全部做成一份文件,發到了陸家的家族群裡。
群裡有三十七個人,陸家上下三代的親戚全在。
文件發出去,群裡瞬間炸了。
陸昭明的二叔第一個跳出來:“沈嶼,你有必要把家事發到群裡嗎?”
我回:“王翠蓮打電話給你們的時候,怎麼沒說家事不該外傳?”
二叔啞了。
群裡安靜了五分鐘。
然後陸昭明的表弟媳婦私聊我:“嫂子,我看完了,那個影片......太嚇人了。孩子說不吃,她硬塞,這哪是餵飯,這是害人啊。”
我沒回,只回了個“嗯”。
又有幾個親戚私聊我,態度明顯轉變。
有人問我:“沈嶼,你婆婆是不是腦子有問題?醫生都說了不能吃,她為什麼還要喂?”
“她覺得過敏是矯情,多吃就能脫敏。”
“這不是胡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