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我兒子吃花生後悔瘋了_第八章 8我的手指攥緊了包帶

婆婆逼我兒子吃花生後悔瘋了發布時間:2026-08-28作者:歪比巴卜

第八章

8

我的手指攥緊了包帶。

“另外,他對食物產生了明顯的焦慮。吃飯前會反覆確認裡面有沒有花生,吃到不認識的東西會拒絕吞嚥。這種症狀如果不干預,可能發展為長期的進食障礙。”

“治療需要多久?”

“因人而異,但最少需要三到六個月的定期干預。”

三到六個月。

我點點頭,把諮詢費用結了,帶糖糖回家。

路上,糖糖坐在我電動車前面的小座位上,忽然仰頭問我:“媽媽,我還回那個家嗎?”

“不回了。”

“那爸爸呢?”

我停了三秒:“爸爸以後可能不住在一起了。”

他沒再問,低頭擺弄電動車把手上的流蘇。

過了一會兒,他小聲說:“媽媽,我覺得現在這個家挺好的。”

我沒說話,把他的小手攥緊了一點。

離婚案開庭前五天,陸昭明終於出了大招。

他找了個律師,反過來跟我爭撫養權。

理由是我有精神不穩定傾向,長期與家庭成員關係緊張,工作繁忙無法充分照顧孩子。

更荒唐的是,他在答辯狀裡寫孩子的過敏問題被我誇大,實際上並無生命危險,我利用孩子的健康問題控制家庭。

我看完這份答辯狀,把檔案放在桌上,指尖在桌面上敲了三下。

“他說過敏沒有生命危險?”

“是的。”律師李錚翻開一份檔案,“這是他的訴訟策略,淡化事實,把刑事案件的影響降到最低,同時爭奪撫養權。”

“如果他拿到撫養權,刑事案件的受害人監護人就變成了他,後續追訴的力度會大打折扣。”

好算盤。

“他拿什麼證明我有精神問題?”

“他提交了一份你三年前在婦幼保健院的心理諮詢記錄,你當時因為產後抑鬱做過兩次諮詢。”

我記起來了。

糖糖出生後,我確實有過一段低潮期,去醫院做了諮詢,後來調整過來了,再沒吃過藥。

“產後抑鬱就診記錄能證明我現在精神不穩定?”

“當然不能。”李錚搖頭,“這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但他的律師會拿這個做文章,試圖在法庭上製造你’情緒不穩定、不適合撫養孩子’的印象。”

“怎麼應對?”

“我已經聯絡了你的主治醫生,他願意出具一份書面證明,說明你的產後抑鬱在三年前已經痊癒,此後沒有任何複診或用藥記錄。”

“另外,你可以做一次獨立的精神狀態評估,由第三方機構出具報告。”

“行,約最快的時間。”

我配合做了評估,報告顯示精神狀態正常,無抑鬱、焦慮等心理障礙,具備完全的撫養能力。

報告出來那天,我讓李錚連同糖糖的心理諮詢記錄、過敏檢測報告、ICU住院病歷一起,打包寄給了陸昭明的律師。

附了一句話:“這些東西你確定要在法庭上亮出來嗎?”

陸昭明的律師沒回。

離婚案開庭那天,陸昭明穿了一身灰色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坐在被告席上,表情沉痛。

他演得不錯。

開庭前,他在走廊裡攔住我,語氣誠懇:“沈嶼,我們能不能再談談?糖糖還小,父母離婚對他影響太大了。”

“你是擔心糖糖,還是擔心刑事案子?”

他臉上的誠懇僵了一瞬。

“都有。”

“那就沒什麼好談的。”

法庭上,他的律師先發制人。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認為原告存在過度反應的傾向。”

“孩子過敏是事實,但孩子的祖母並非故意傷害,而是在落後的認知觀念下做出了錯誤判斷。原告將家庭矛盾上升為刑事案件,同時提出離婚,本質上是借題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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