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我兒子吃花生後悔瘋了_第八章 8我的手指攥緊了包帶
第八章
8
我的手指攥緊了包帶。
“另外,他對食物產生了明顯的焦慮。吃飯前會反覆確認裡面有沒有花生,吃到不認識的東西會拒絕吞嚥。這種症狀如果不干預,可能發展為長期的進食障礙。”
“治療需要多久?”
“因人而異,但最少需要三到六個月的定期干預。”
三到六個月。
我點點頭,把諮詢費用結了,帶糖糖回家。
路上,糖糖坐在我電動車前面的小座位上,忽然仰頭問我:“媽媽,我還回那個家嗎?”
“不回了。”
“那爸爸呢?”
我停了三秒:“爸爸以後可能不住在一起了。”
他沒再問,低頭擺弄電動車把手上的流蘇。
過了一會兒,他小聲說:“媽媽,我覺得現在這個家挺好的。”
我沒說話,把他的小手攥緊了一點。
離婚案開庭前五天,陸昭明終於出了大招。
他找了個律師,反過來跟我爭撫養權。
理由是我有精神不穩定傾向,長期與家庭成員關係緊張,工作繁忙無法充分照顧孩子。
更荒唐的是,他在答辯狀裡寫孩子的過敏問題被我誇大,實際上並無生命危險,我利用孩子的健康問題控制家庭。
我看完這份答辯狀,把檔案放在桌上,指尖在桌面上敲了三下。
“他說過敏沒有生命危險?”
“是的。”律師李錚翻開一份檔案,“這是他的訴訟策略,淡化事實,把刑事案件的影響降到最低,同時爭奪撫養權。”
“如果他拿到撫養權,刑事案件的受害人監護人就變成了他,後續追訴的力度會大打折扣。”
好算盤。
“他拿什麼證明我有精神問題?”
“他提交了一份你三年前在婦幼保健院的心理諮詢記錄,你當時因為產後抑鬱做過兩次諮詢。”
我記起來了。
糖糖出生後,我確實有過一段低潮期,去醫院做了諮詢,後來調整過來了,再沒吃過藥。
“產後抑鬱就診記錄能證明我現在精神不穩定?”
“當然不能。”李錚搖頭,“這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但他的律師會拿這個做文章,試圖在法庭上製造你’情緒不穩定、不適合撫養孩子’的印象。”
“怎麼應對?”
“我已經聯絡了你的主治醫生,他願意出具一份書面證明,說明你的產後抑鬱在三年前已經痊癒,此後沒有任何複診或用藥記錄。”
“另外,你可以做一次獨立的精神狀態評估,由第三方機構出具報告。”
“行,約最快的時間。”
我配合做了評估,報告顯示精神狀態正常,無抑鬱、焦慮等心理障礙,具備完全的撫養能力。
報告出來那天,我讓李錚連同糖糖的心理諮詢記錄、過敏檢測報告、ICU住院病歷一起,打包寄給了陸昭明的律師。
附了一句話:“這些東西你確定要在法庭上亮出來嗎?”
陸昭明的律師沒回。
離婚案開庭那天,陸昭明穿了一身灰色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坐在被告席上,表情沉痛。
他演得不錯。
開庭前,他在走廊裡攔住我,語氣誠懇:“沈嶼,我們能不能再談談?糖糖還小,父母離婚對他影響太大了。”
“你是擔心糖糖,還是擔心刑事案子?”
他臉上的誠懇僵了一瞬。
“都有。”
“那就沒什麼好談的。”
法庭上,他的律師先發制人。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認為原告存在過度反應的傾向。”
“孩子過敏是事實,但孩子的祖母並非故意傷害,而是在落後的認知觀念下做出了錯誤判斷。原告將家庭矛盾上升為刑事案件,同時提出離婚,本質上是借題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