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我的黑卡給女助理後,我不要他了_第6章 我聽完
」
我聽完,問他:「所以你需要一個連參加宴會穿什麼都要你決定的人?」
「我沒想過走到這一步。」
「你想過。第一次我告訴你卡和衣服不能給,第二次告訴你房子不能進,第三次告訴你手稿不能拿。每一次你都知道後果,只是認為我不會執行。」
他抬頭,眼裡有紅血絲。
「彌真,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會把溫苒調離海城,不,我讓她永遠離開這一行。酒店視覺署名全部補上,你想要什麼補償都可以。」
「你還是沒聽懂。」
「那你告訴我。」
「你不能靠處置另一個女人,修復你自己做出的選擇。她有她的責任,你有你的。」
他沉默很久。
「兩家合作怎麼辦?」
話題繞了一圈,落到兩家合作上。
澄嶼工作室為傅氏旗下七家酒店提供空間視覺與服務標準。過去別人把它看成夫妻合作,實際上每一份合同都有清晰權屬。傅硯修以為婚姻能讓這些資源永久低價地留在他手裡。
「現有合同履行到期。新專案不再合作。」
「這會讓傅氏損失多少,你清楚嗎?」
「清楚。」
「你父親不會同意。」
「他可以不認我這個女兒,不能替我籤合同。」
傅硯修把首飾盒重重扣上。
「你口口聲聲邊界,其實就是要所有人服從你。」
我看了一眼時間。
「十分鐘到了。」
他按住首飾盒:「你真沒愛過我?」
這個問題讓我停了半秒。
愛過。
我記得他曾在我母親病重時守在醫院長廊,替我擋掉所有無用的探望;記得第一家澄嶼開業,他凌晨陪我試完最後一盞燈;也記得我們在海邊登記那天,他說欣賞我從不依附任何人。
正因為愛過,我才給了清楚的三次機會。
「愛不等於永久授權。」
我起身離開。
當天,秦照月向法院提交材料。婚前協議很完整,爭議主要集中在婚後共同收益和傅硯修未經許可使用作品造成的損失。我們沒有把溫苒寫進感情過錯,因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肉體關係。
我不需要誇大。
事實本身已經夠難看。
資訊部門恢復了溫苒電腦的上傳記錄。她把母親的手稿掃描件發到私人郵箱,還發給一家自媒體,詢問能不能做成「豪門太太未公開設計檔案」的付費內容。
那封郵件傳送於她第一次穿走我的裙子之前。
她不是在一次次被動接受。
她從最開始就在計算,我的生活有哪些東西可以兌換成她的門票。
秦照月問我要不要立刻起訴。
我說:「按證據走。」
著作權侵權、商業資料外傳、未歸還物品和報銷問題分別處理。能協商的協商,需要報警的報警,不把私人憤怒混進去,也不因為她哭就刪掉任何一項。
事情落實起來,並沒有開幕夜那樣乾脆。
工作室先要逐張比對掃描檔案,確認哪些屬於我母親、哪些是我後期修改;酒店已經印刷的宣傳冊要封存,撤下的螢幕素材要保留日誌。傅氏法務希望用一份總和解協議解決,我拒絕了,因為胸針歸還、作品侵權和離婚財產沒有理由綁在一起。
父親也從南城趕來。
他坐在我辦公室裡,看完離婚協議,只問了一句:「還能過嗎?」
「不能。」
「那就不過。」
我反而有些意外:「您不問合作?」
父親摘下眼鏡擦了擦。
「合作是經理人管的。你媽當年最煩別人說夫妻就該共用一切。她畫稿時,連我挪一支筆都要先問。」
我低頭看協議,紙上的字洇開了一小片。
父親沒有安慰,只把眼鏡重新戴好:「難受很正常。別為了顯得清醒,連難受也不認。」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搬空一半的房間裡哭。
沒有砸東西,也沒有給傅硯修打電話。我坐在衣帽間地板上,把舊照片從雲端家庭相簿逐張匯出,存進一個不再同步的資料夾。
我們的婚姻裡有過真實的快樂。
他背叛的也正是這些真實,不是我臆想出來的一場體面。
第二天起床,我照常去工地。
舊港專案的施工負責人拿著材料樣板等我決定。我選完牆面,才發現自己無意識地拿了傅硯修喜歡的深灰色。
我把樣板換回暖白。
我無意從生活裡抹掉他,只是不再替舊關係保留新空間的位置。
與此同時,傅硯修開始向共同朋友解釋。
他說我因為溫苒穿了一條裙子就鬧離婚,說我把酒店開幕變成私人報復,還把連續越權說成「婚姻裡難免的小錯」。
幾個朋友輪流來勸。
有人說男人被年輕女孩崇拜難免飄,有人說沒有實質出軌就該給臺階,還有人提醒我,三十歲離婚會讓兩家都難堪。
我沒有逐個辯論,只問同一個問題。
「如果他把你不能轉讓的賬戶、住宅和作品連續交給別人,你願意把第幾次叫作大錯?」
沒有人給出數字。
他們不是認為傅硯修沒錯,只是預設婚姻裡的女人應該為關係設定更高的損失額度。
我不接受。
秦照月把調解時間發來時,順便告訴我,傅硯修替溫苒租了一套公寓。
「要查他們有沒有同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