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旺家:我是啞娘的聚寶盆_第7章 我把紙揉成團
我把紙揉成團。
「一分錢不給。他欠債是他的難處,拿假合同搶廠,還是錯的。」
她把紙團撿起來,展平。
又寫:「答對。加一分。」
我們缺證人,時間也不多。
省城商店聽說商標有爭議,暫時扣下第一筆貨款。銀行貸款月底到期。事情拖上一個月,廠裡的現金就會斷。
吵架只是幌子。孟建勳等著我們付不出工資,再去低價接走經銷商。
當天晚上,我去了孟建勳住的招待所。
身上帶著一臺小錄音機。
蔡嬸不同意。
「你一個姑娘去見他,吃虧怎麼辦?」
「樓下有賀叔。房門不關。真有事我喊。」
「你媽呢?」
「她去更重要的地方。」
孟建勳見我單獨來,以為我服軟。
「五十萬買你的合同。」
他笑了:「你有五十萬?」
「沒有。可以分期。條件是你交出原件,承認當年合同沒付過錢。」
「誰說沒付?」
「五千塊的銀行流水呢?」
「給的現金。」
「誰看見了?」
「呂長河。」
我點點頭。
「所以只要呂長河咬死,我媽的印章又是真的,這份合同就能拖我們半年。廠子一斷貨,你再去找經銷商,低價接走渠道。」
孟建勳靠在椅背上。
「書沒白讀。」
「假貨那次,你輸在‘和’字。這次學聰明了。」
他臉上的笑沒了。
「少提以前。」
「那您也別碰以前的商標。」
我起身要走。
他叫住我。
「三十萬。三天內給,我讓呂長河改口,說合同是假的。」
「這麼說,合同真假,全看他怎麼說?」
「照禾,真假不重要。有人信就行。」
我關掉藏在包裡的錄音機。
「您說得對。」
有人信就行。
第二天的協調會上,會有人聽見他親口說過的話。
## 11
縣工商局的會議室坐滿了人。
周幹事主持協調,昨天出警的員警坐在後排。
幾家主要經銷商和銀行信貸員也來了。商標歸屬最終要由法院判斷,可眼下的貨款和貸款都握在這些人手裡,他們願不願意繼續合作,廠子當天就能見分曉。
孟建勳帶著呂長河進門。
呂長河六十多歲,穿一件新夾克,眼睛不敢看我。
代理人先展示合同。
「合同寫明,孟秋蘭女士以五千元轉讓配方及商標使用權。檔案有本人簽名、私章和見證單位公章。」
我問:「付款證明?」
「現金交易。」
「收據?」
「年代久遠,遺失。」
「商標當時註冊了嗎?」
代理人頓了頓。
「正在使用,未註冊不影響雙方約定。」
我把商標檔案遞給工商人員。
「禾月商標在假貨案後申請,次年核准。申請人是孟秋蘭。公示和稽核期間,沒有人提出異議。」
孟建勳說:「她瞞著我註冊。」
「你知道她賣給你的商標,卻連續四年沒生產一瓶‘禾月’,也沒去工商部門登記。直到我們拿下六萬瓶訂單,合同突然出現。」
「我以前不想跟親妹妹計較。」
「假貨那年,你可沒少計較。」
會議室裡有人笑了一聲。
孟建勳的臉繃緊。
代理人讓呂長河作證。
呂長河說,他記得孟秋蘭蓋過私章,也記得孟建勳當場給了五千塊。
「她不能說話,點頭表示同意。」
會議室的門開了。
孟秋蘭帶著一位白頭髮老人進來。周幹事起身,替他們在桌邊讓出位置。
老人姓韓,假貨案那幾年在縣公證處工作。
孟秋蘭昨夜去找的,就是他。
韓師傅拿出一本舊登記簿。
「假貨案後,孟秋蘭同志來做過印鑑公證。她的私章曾被人借走,怕日後說不清,特意留下了書面宣告。
」
宣告裡寫著,涉及配方、商標和房產,她會親自到場,除私章外,還會親筆寫明用途,再按右手拇指印。
這份東西不能直接替法院判合同真假,卻說明一個問題:紙上只有那枚曾離開過她手裡的私章,沒有她慣用的確認方式。
合同上寫著八月十六日。
紙上沒有她親筆寫的用途,也沒有右手拇指印。
呂長河開始擦汗。
孟建勳咬牙:「一份宣告能證明什麼?她當天就是在場!」
「她不在。」
我翻開紅賬本,又拿出縣醫院的收費票據。
那幾天,孟秋蘭因急性闌尾炎住院。
手術記錄、護理記錄都在。
合同寫明的簽署時間,她正在手術檯上。
會議室徹底安靜。
孟秋蘭翻開衣服,露出右下腹那道舊疤。
她對孟建勳做了個手勢。
你忘了?
送她進醫院的人,正是孟建勳。
合同能仿。
疤仿不了。
呂長河猛地站起來。
「我記錯了!合同不是在十六號籤的,可能是後來補——」
我按下錄音機。
孟建勳的聲音從磁帶裡傳出來。
「三十萬。三天內給,我讓呂長河改口,說合同是假的。」
接著是那句:
「真假不重要。有人信就行。」
所有人都聽見了。
代理人的臉白得像牆。
他收起材料,往旁邊挪了一把椅子,跟孟建勳拉開距離。
呂長河癱坐下去。
我關掉錄音。
「孟先生,現在信的人夠多嗎?」
孟建勳衝過來想搶。
兩名員警按住他。
我沒退。
「偽造合同,拿錢買證言,再拿這堆假材料開價三十萬。剩下的話,您跟員警說吧。」
他紅著眼,說這場會不算數。
孟秋蘭一步擋在我前面。
她不會罵人,從包裡取出領養證明和營業執照,一張張壓在桌上。
紅賬本放在最上面,封皮磨得發白,角上還留著當年沾過的糨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