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旺家:我是啞娘的聚寶盆_第4章 賬本里還夾着水廠的停水通知
賬本里還夾著水廠的停水通知。」
周幹事接過賬本,來回核了兩遍批號,叫同事把停水記錄也記下來。
孟秋蘭又敲了敲瓶蓋。
我們封口用的是白鐵蓋,邊沿有兩道壓紋。
假貨只有一道。
更要命的是,假商標把「禾月」的「禾」寫成了「和」。
仿得像。
沒仿對。
周幹事立刻叫人去查貨源。
孟建勳轉身要走。
我擠過人群,擋住他。
「舅舅,您跑什麼?」
「我回家吃飯。」
「急什麼。您不是來看啞巴女人怎麼倒黴的嗎?」
他的臉一下白了。
工商人員順著副食品店的進貨單,查到鎮上一間廢倉庫。
倉庫承租人那一欄,寫著孟建勳。
## 6
孟建勳沒想到假醬菜會把人吃進醫院。
這是他在派出所說的第一句話。
他託人從外地買了廉價散裝醬菜,換進仿製玻璃罐,想借「禾月」的名頭賺一筆。
那些散裝菜存放不當,天熱後壞了。
他的動機也不難猜。
供銷社調整後,他收入少了一截,兒子又在談婚事,家裡等著添電視和摩托。他總記著自己讓給妹妹的那間屋,覺得「禾月」能有今天,怎麼都該分他一份。
我們沒答應。
他便自己「拿」。
派出所問孟秋蘭願不願意私了。
她在紙上寫:「按規定辦。」
孟建勳急了。
「秋蘭,我是你哥!你小時候發高燒,是我揹你去醫院的!」
她低頭,又寫一行。
「我記得。醫藥費和恩情,我還了很多年。」
「一家人非要做絕?」
這句話我聽煩了。
「做假貨的人是您,吃壞的是別人家的孩子,怎麼輪到我媽守規矩,就叫做絕?」
孟建勳指著我:「有你什麼事!」
「商標是我畫的,假貨砸的是我的招牌。
您說有沒有我的事?」
他還想罵。
周幹事把桌子敲響。
「這裡是派出所,不是你家。」
假貨全部銷燬。孟建勳賠了顧客醫藥費和三家商店的損失,還因冒用商標、銷售變質食品受了處罰。
他兒子的摩托沒買成。
我們也沒全身而退。
停業大半個月,幾口壇裡的菜全壞了,市裡的訂單也斷了。
賀啟明來問,要不要換個牌子重新做。
孟秋蘭搖頭。
我也搖頭。
「換名字等於告訴所有人,假貨真是我們的。」
「那你想怎麼辦?」
「公開試吃。」
我把三家副食品店的老闆、吃壞肚子的顧客、工商所的人都請到縣文化宮門口。
新做的醬黃瓜現場開壇。
孟秋蘭先吃。
我第二個吃。
蔡嬸嫌我們倆吃得太斯文,抓起一整根咔嚓咬下去。
「怕什麼?我給她切了三年蘿蔔,要有毒,我早投胎兩回了。」
人群笑了。
那位孩子生病的母親也來了。
她沒拿我們的賠償,卻站在桌旁把調查結果唸了一遍。
「害我兒子的不是這家。誰再傳瞎話,我第一個不答應。」
她念得磕磕絆絆,中途有兩個字不認識,周幹事在旁邊提醒。圍觀的人起先還竊竊私語,等她把醫院票據和進貨單都攤開,聲音才慢慢低下去。
我認得她。孩子住院那晚,她曾堵在派出所門口,抓著我的袖子問是不是為了掙錢什麼都敢往罐裡裝。那時她眼睛通紅,我沒跟她爭,只把自家的進貨賬給她看。
現在她站出來,也沒說原諒誰。
她只是認賬。
孟秋蘭切了一小碟黃瓜,推到她手邊。女人嘗完,掏錢買了兩瓶,一瓶自己留,一瓶說要送給替她照看孩子的鄰居。
這兩瓶賣出去以後,後面的人才開始往前挪。
太陽落到文化宮屋簷後面時,桌上的醬菜賣空了。
三家商店重新下單。
周幹事提醒我們,手寫商標太容易仿,最好去註冊。
隔天一早,我和孟秋蘭坐車去了市裡。
我們花了幾個月辦完手續。
紅賬本里多出一頁:
「禾月商標,孟照禾想,孟秋蘭做。各一半。」
我問:「各一半是什麼意思?」
她把本子抽走,寫:「小孩子少問。」
我十二歲了。
她還拿我當八歲。
更奇怪的是,從那天起,她記賬換了兩種顏色。
黑筆寫花銷。
紅筆寫我的名字。
## 7
國中畢業,我想去市裡的食品廠上班。
一個月能拿一百八十塊。
孟秋蘭把我的錄取通知書壓在桌上,不許。
我考上了縣一中。
學費、住宿費加起來,要賣四百多瓶醬菜。
「我會算賬,會寫商標,也能跟店裡談價。讀高中不如幫你。」
她盯著我,抬手比了三個動作。
她先指我,又拍了拍書,手指朝窗外劃出去。
我懂。
她讓我讀書,走遠點。
「那廠子怎麼辦?」
她寫:「沒有你,我也能幹。」
這話挺傷自尊。
開學後我憋著一口氣,週末也不回去,連著住校三個星期。
第四周,賀星野騎腳踏車來找我。
他比我小兩歲,個子卻躥得像玉米稈,校服袖子短一截。
「照禾姐,孟姨手上燙了個泡。」
我扔下筆就往家跑。
跑到半路又覺得不對。
「她是不是讓你來騙我的?」
賀星野抓抓腦袋。
「泡是真的。黃豆大。」
「還有呢?」
「她說你再不回去,壇裡的醬黃瓜都給蔡嬸。」
我回家時,孟秋蘭正在院裡曬蘿蔔。
她手背貼著一小塊紗布,瞧見我,故意把手藏到身後。
我把書包往桌上一放。
「你不是挺能幹嗎,還讓人把我叫回來?」
她遞來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