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梁史:孟玉_第九章 我對圍觀的百姓說

我對圍觀的百姓說,若有冤情,可擊鼓鳴冤。百姓只是圍觀,低垂著頭,似是不敢抬頭見我。

「馮郎君來了。」

不知是誰喊了一聲,人群恰似熱油鍋裡潑入熱水,剎那便沸騰了。

馮氏郎君馮清身著大理寺卿的官服,冠戴得極正,緩步而來,君子端方。

他是清廉官人,是赤忱書生,是百姓心中的青天。

馮清站定,對百姓端正一禮,不須說什麼,只要他站在那裡,便是民心所向。

馮清是好官,可無人相信我身旁的黑甲軍是好官,也無人信我是好官。更有些酸腐文人厲聲斥責馮清改弦易轍,朝秦暮楚。

無需我動手,百姓們自將那文人打得頭破血流,掩面而去。他們見我對此不制止,大約是有了兩分底氣,雖不敢搭話,但竊竊私語的聲音卻更大了。

第一日,無人敢應。

第二日,有孤女狀告東街惡霸謀奪家產,強迫為妾。

第三日,街邊賣花郎狀告相府家奴鬧市縱馬,夥同主家草菅人命。

待到第四日,門庭若市。

大理寺府衙大開十日,有冤者皆可擊鼓鳴冤。衙門口代寫狀紙的攤子排了很長的隊伍,我麾下的軍隊守在旁邊,若是冤情屬實,便協助衙役前去辦案。惡霸蠻匪自不必說,便是世家大族,士兵照去索人見官。

京中的世家自是不忿,只可惜他們空有財富和爵位,卻不及我手下精兵強將,養的門客撰寫的檄文浩浩蕩蕩發了數十篇,我不為所動,照做不誤。

終是第十日,有人狀告我麾下將士掠奪財物,強搶民女。

馮清不敢耽誤,幾經查證,確認屬實,問我該如何做。

我問他:「依照律法,該如何判定?」

馮清:「打三十杖,流三千里。」

我笑:「先生,按照軍法,可是要亂棍打死的。」

我命人將那欺男霸女的惡人拿來,身縛枷鎖,問他:「可知罪?」

那人被按在地上,猶自不服:「將軍如此對待我等,不怕我等心寒嗎?」

旁計程車兵也為他求情。

「是啊,將軍,他知錯了。」

「我等打了這麼多年的仗,可曾有負將軍,今日不過一小娘子,將軍恁的刻薄。」

「他掠奪了多少財物,俺們弟兄湊錢給賠上。」

「那小娘子家貧,便予他做個新婦,也不算辱沒了。」

我冷笑,搶過扈從手中軍棍,狠狠砸在那人的肩頭,痛呼聲立刻便起,我道:「你自是天生地養無父無母,難道其他人都沒個血緣親戚?若是你們的父親被人殺死,母親被人侮辱,妹妹被人搶走,財物被人掠奪,只因那人是軍漢,只因那人跟著的將軍帶著他們立下了功勞,便可肆無忌憚,目無王法,你們心中作何感想?

「你們未曾負我,我可曾負你們?餉銀可曾拖欠?過冬的棉衣,營中的伙食,逢年過節的賞賜可曾虧待?你們隨我立下潑天功勞,日後封妻廕子,可會想起你們將軍一二提點之情?」

地上的人仍在痛呼不止,其他人則是以手掩面,羞愧非常。

我冷冷地說:「其他人如何想的,我管不到,你既然犯了律法,那便按照律法處置,之後我軍中自有刑罰。」

馮清問:「將軍以為,如何判定為好?」

我道:「律法與我軍規相撞,今日郎君便依從我軍規,免了他流放。先依照律法,打他三十杖,隨後用軍棍。」

衙內衙外鴉雀無聲,我道:「打死為止。」

我拂袖而去,身後傳來聲聲痛呼,我命人取出財物,補償給受辱的那家人。

馮清疾步行來,我停住腳步,但見他對我一禮,道:「天命垂憐,得遇明主,將軍且受清一拜。」

我坦然受之。

父親入城那日,淨水潑街,黃土墊路,百姓們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我身著玄甲,腰佩寶劍,親自為父親牽馬而行。今朝立下大功勞,我正滿心自得,忽聽一陣癲狂笑聲,聲音淒厲,分外刺耳。我直視前方,卻是幾個書生,鬢髮散亂,幾欲瘋癲。

「哈哈哈哈哈世事殊異,人心不古啊!」

「亂臣賊子成了王師,大胤正統成了階下囚!」

「奸人賊人,你倒行逆施,犯上作亂,且看這天如何收你!」

父親高居馬上,英姿雄發,道:「孤不怕。」

「孤且問諸君,可曾見這世道昏暗,可曾見萬民流散,可曾見人命卑賤如泥土,蠻夷驅之如牛羊?先末帝對外唯唯諾諾卑躬屈膝,可是明君?對內橫徵暴斂沉迷丹藥美色,可是明君?孤承自天命,蕩掃蠻匪,清除苛稅,將立盛世之景,安萬世基業,君以何見怪?」

那書生被駁斥得面色青白,父親冷哼:「國之蟊賊,還不退下?」

麾下謀士賢才皆下拜,高呼天賜明主。

次月,父親於太極殿登基為帝,國號為梁,改元景明。

當晚,父親於建章宮設宴款待群臣,席間觥籌交錯,其樂融融。

酒過三巡,父親忽地喚我:「阿玉,到阿父身旁來。」

我心中不解,卻也近前去,阿兄為我騰了個位子,我乖巧坐下,道:「阿父,兒在此。」

父親大約是喝醉了,指著我道:「孟玉,朕之愛女,天賜吾家麒麟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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