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歌有和_第12章 第二日
第二日,又給自己哭出了名分。
所以,這些招數,用在我爹身上,統統有用。
但我用在謝蘅身上,卻半分用處也沒有。
那時的情況,妾有意、郎無情,說的就是我們。
我從不覺得那一段時光,讓我遺憾。
至少,因為那樣勇敢的宋眠,識得了明珠,也識得了陪伴自己一生的小季先生。
深夜,我正為自己想出的這番道理而自鳴得意。
就被小季先生伸手攬進懷裡。
他嘟囔著:「夢裡也不許想別人。」
好好好。不想。
番外 1:
很多年後,謝蘅總是想起過去的事。
想他總是高高在上。
仗著她的喜歡,肆意評價她這個人,以及她的一切喜好。
事實上,宋眠真如他所說的那樣嗎?
不是的。
他像陰溝裡的老鼠,看見她光芒萬丈,就忍不住想將她的一切都藏起來。
是的,他不得不承認。
他忮忌她,乃至於,一步錯、步步錯。
那馬蹄掌的鐵釘不是他做的。
他是有錯。
是他在好友面前,毫不掩飾對她的惡意。
同舍的友人就想了這麼一個壞主意。
他只是沒有制止。
友人輕飄飄一句:「瞧好了吧,謝兄,這一次保管讓她出醜。」
他太驕傲,做出一副對此漠不關心的樣子。
他想,頂多是箭頭做了手腳,失了準星。
其實這樣也好,讓她長長記性,別那麼目中無人。
那年威虎營落選後,父親對他滿眼失望。
哥哥說:「就憑你,苦練多年,甚至還不如宋眠一介女娘,還妄想保家衛國?」
馬兒嘶鳴時,他紅著眼珠低聲逼問左右,他們究竟做了什麼。
最後,季長偃不顧危險,幫了她。
好友小聲道:「她不是沒事嗎?」
他心頭駭然,可睜眼卻習慣性道:「罷了,也該讓她長長記性。」
謝蘅想,眾目睽睽之下,若真上前關心她。
豈非被別人恥笑。
大丈夫豈可耽於兒女情長?
那時他贏了比試,一時意動,就將釵丟了出去。
其實丟出去的那一刻,他就後悔了。
也罷,大不了,就同她賠個不是。
再買些姑娘家喜歡的東西。
宋眠最是好哄。
細要想想,她喜歡什麼,他倒也從未了解過。
曾經只要他對她笑一笑,她都能一蹦三尺高。
可自從那以後,她就如同變了一個人。
書院的學生們也變了。
他們不再說,他與宋眠如何如何。
岑夫子將出壞主意的學生們都叱罵了一頓。
「她心性至純至善,武藝高超,把你們這些人蒐羅起來,武試都比不過她一人。」
「說不準我們嶸山書院日後能再出一位女將呢,你們應該慶幸,她沒有大礙,否則你們就是遺千年的禍害。」
岑夫子的話,臊得他們抬不起頭。
害她的事情,他沒有參與。
可是又忍不住捫心自問。
他在當中是否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
謝蘅啊,謝蘅,你什麼時候成了這般模樣?
用卑劣的藉口粉飾自己。
後來,他去過一次永寧城。
宋眠與季長偃把臂同遊。
原來她和別人相處,不用針鋒相對。
原來,她在喜歡的人面前,也是那樣溫言細語。
可謝蘅也不得不承認,他與她,早就咫尺天涯了。
2(季長偃)
季長偃的心動,起源於一場邂逅。
那是一個極其尋常的日子。
他收到姚景之第三十三張字條。
約他去一家酒樓飲酒。
每次上嶸山的都是同一個小廝。
三十三次折返,最後,小廝看他的眼神,變得分外幽怨。
季長偃知道,推不掉了。
也是那一日,酒酣意暢,他想要騎馬回去。
姚景之不肯,說他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
如今飲醉,只怕被馬扔在路邊,也未可知。
他腦中尚存理智,謝絕了姚景之安排的馬車,一路就這麼走回去。
對於季長偃來說,他的時間,一直都很漫長。
漫長到,可以耗費很多年,研究一個新鮮的東西。
既無功名利祿可圖,也就意味著。
所有他感興趣的東西,都是可以讓他毫無雜念地沉浸其中的。
從前,他感興趣的都是些死物。
而這一回,似乎有那麼一點不同。
那女子穿著青衣,為了方便上馬,她毫不費力地拎著一隻竹筐。
筐裡不知裝了什麼。
她在馬上,一手拎筐,一手扯韁繩。
眉眼飛揚,恣意的模樣,比他看過的任何一本書都有趣。
季長偃分不清,是不是醉酒的緣故。
後來,他時常聽見書院的人議論她。
有閒言碎語,也有贊她仗義的。
她每每逃課,幫書院學子順路帶回新鮮的玩意兒。
不論男女,都仰賴這份義氣。
嶸山書院中,唯有宋眠,深刻詮釋了長公主的初心。
她不顧世俗的眼光,做事僅憑自己盡興。
喜歡一個人,不僅敢宣之於口,更敢堂而皇之地追求他。
何其大膽,何其熱烈。
宋眠,是狡兔三窟的。
今日從這處逃課,下一次必然就會換一處新的。
可季長偃是誰。
他十六歲,就在嶸山了。
這裡的一草一木,他比誰都要了如指掌。
他也實在算不得什麼鐵面無私的人。
唯有那一次,徹夜不歸,實在說不過去。
那晚,她抹著眼淚狡辯。
他本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那些滿紙荒唐的話本子從她行囊裡掉出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