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班封箱夜分行頭,我得到的鳳冠里藏着一紙賣身契_第9章 9三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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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雲禧班舊劇場重新開門。
門頭沒有再掛喬玉蘭的名字。
我把劇場改成了“晚照小戲臺”,一半做公益演出,一半做失蹤兒童和女童保護的資料展。
舊鳳冠被封存在證物庫,複製品擺在展櫃裡,旁邊寫著:不要把恩情戴成枷鎖。
那件水袖被我改成了紀念幕。
無名花朵被一朵朵拆開,花心裡繡進了我們目前能確認的名字。
林晚照、程小荷、許杏兒、周蘭芝、白小滿......還有更多空白的花,等著被找到的人回來。
開幕那天,祁叔重新坐上調音臺,秦伯修好了所有機關,程雁秋教孩子們翻第一套基本功。
滿滿穿著新的練功服,外婆坐在第一排,懷裡抱著一袋包子。
我沒有唱喬玉蘭教我的成名段。
我唱《尋燈記》。
唱到最後一句時,臺下有人輕輕跟著念:
一盞燈,照見歸人面;
一聲喚,喚回舊時名。
一年後,我收到喬玉蘭的信。
她在看守所裡病了,託人寫信給我,說自己年紀大了,身邊沒有親人,問我能不能念在養育一場,去看她一眼。
信末,她仍叫我青棠。
我把信看完,給她寄去一筆足夠她後半生的基礎醫療費,附了一張回執。
回執上,我寫:
喬玉蘭女士,費用已付清。
林晚照不會探視。
程雁秋問我,會不會後悔。
我說不會。
我不是她養出的青衣,不必替她唱團圓。
她給過我飯,也偷過我的名字;她教我開嗓,也堵住過許多女孩回家的路。
最低限度的善意,是我給自己的體面。
拒絕原諒,是我還給那些名字的公道。
我感激她讓我成了戲班名角,但我也恨她讓我十餘年和家人分隔。
戲班的事報紙上有報道,但到今天,依舊沒有一個叫林素琴的女人來找林照晚。
後來我終於去了柳橋巷十七號。
老房子已經拆了,只剩巷口一棵槐樹。鄰居婆婆聽見林素琴的名字,翻出一隻鐵盒給我。盒裡有十七封沒寄出的信,每一封開頭都是:
晚照,娘今天也在找你。
最後一封沒有寫完,紙上只有半句:
要是你回來,別怪自己。
我在槐樹下站了很久。
風吹過來,像水袖輕輕擦過臉。
那天晚上,我回到小戲臺,把林素琴的名字繡進紀念幕最中間。
她不是失蹤女孩,對我來說卻是所有尋找者裡最不該被忘記的一個。
滿滿問我:“晚照姐姐,以後我也能唱青衣嗎?”
我替她繫好練功帶。
“能。但你先要讀書,要有自己的證件,要知道錢進了哪裡。唱戲是喜歡,不是賣身。”
她用力點頭,又問:“那鳳冠以後給誰戴?”
我看向展櫃裡的複製鳳冠。
珠翠依舊漂亮,卻再也壓不住任何人的脖子。
“給願意戴的人戴。”我說,“也要讓她隨時能摘下來。”
劇場燈亮起。
我站在側幕邊,看孩子們一字排開,唱第一句開蒙腔。
她們的聲音有高有低,有的跑調,有的怯場,卻沒有一個人需要跪謝誰的救命恩情。
鑼鼓起。
水袖開。
這一回,臺上每個人都有屬於他們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