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衊我偷了僱主帝王綠傳家寶?可那明明是塑料啊_第三章.
第三章.
急救中心的出勤記錄,出來得比我預想的快。
兩天,一份蓋著紅章的公函。
上面寫得很清楚:九月十四日十四時十七分接警,十四時三十二分到達現場,到達時患者處於心臟驟停狀態,報警人李秋月正在對患者實施心肺復甦,已持續操作約十五分鐘。
那枚紅章,壓在李秋月三個字的右邊。
我把那張紙折了三折,沒裝信封,揣進上衣內袋,貼著胸口放著。
這頁紙不只是紙,是我唯一能證明那十五分鐘的東西。
街道辦介入,是第三天的事。
來了記者,兩個,一個扛攝像機,一個拿話筒,是本地那家做民生的頻道。
林雨薇來了,帶著林浩,也帶著陳阿姨。
地點就在派出所門前的臺階上,不算正式,但攝像機已經開了。
林雨薇先說話,語速很快,像是練過。
“事情很清楚,這個護工進了放手鐲的房間,鐲子當天就不見了,她不同意搜查,我們有監控,有證人,有購買憑證。”
“我能不能播一段錄音?”我打斷她。
她愣了一下。
我把手機裡的檔案點開,是急救中心發給我的通話原始記錄。
“這是九月十四號下午兩點十七分的通話,我和120接線員的。”
我按下播放鍵。
手機揚聲器裡,先是接線員的聲音,平穩,公事公辦:“您好,這裡是急救中心,請問患者什麼情況?”
接著是我的聲音,喘著,急,一句話趕著下一句:“老人心臟驟停,沒有呼吸了,我在做心肺復甦,已經按了快十分鐘,你們快點來,地址是合歡路。”
錄音不長,幾十秒。
時間戳清清楚楚打在螢幕上:14:17:04。
就是當天下午兩點十七分零四秒。
臺階上安靜了一下。
我聽見人群裡有人吸了一口氣。
有人翻出手機,去找業主群裡那張截圖。
人群裡先是小聲,後來越來越響。
有個大爺唸了出來:報120是兩點十七,報案是三點零二,差著四十五分鐘呢。
他念完,自己愣了一下。
林雨薇的報案記錄,時間是15:02。
下午三點零二。
從14:17到15:02,中間隔著四十五分鐘。
而鐲子失蹤的那個時間窗,就在這四十五分鐘裡。
這四十五分鐘,我跪在老人床邊,兩隻手壓在她胸口上,一下,一下,一下。
攝像機往我這邊轉過來。
圍觀的鄰居開始小聲議論,有人舉起了手機。
“就算你當時在急救,”林雨薇開口了,她臉白了一層,但很快接住了,“急救完了呢?做完急救,你在那個房間又待了十幾分鍾,那十幾分鍾你在幹什麼?鐲子就在那個房間裡。”
她的反擊來得很快,邏輯也沒斷。
她身邊的律師拉了她一下,讓她少說,她把手甩開了。
我轉頭看向陳阿姨。
她站在臺階下面,兩隻手交疊在身前,眼睛盯著地面,一眼都沒抬。
“陳阿姨,”我叫她,“那天你路過的那個點,是幾點?”
她的手指動了一下。
她張了張嘴,沒出聲。
我沒有再問。
攝像機的紅燈一直亮著。
臺階下面,圍觀的人越聚越多,有人是從別的樓趕過來的。
我從包裡拿出一份檔案,平放在臺階上。
封面六個字:材質鑑定報告。
“你說這隻鐲子值三十萬。”我抬起頭,看著林雨薇。
“巧了,我今天早上,也去做了一份鑑定。”
鏡頭推上去,把封面那六個字拍得清清楚楚。
報告還沒翻開。
林雨薇撲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