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說和我結婚是湊合,那我也不將就了_第六章 6住在哥們兒陳磊家的第一周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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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哥們兒陳磊家的第一週,我瘦了四斤。
陳磊把這事兒看得清清楚楚。
他每天變著花樣做飯,把碗推到我面前,筷子塞進我手裡。
“吃,為了個女人瘦成這樣,你虧不虧?”
“不是因為女人,是覺得這兩年白過了。”
“那就更得吃。”
他把排骨往我碗裡又推了推。
“把這兩年虧的都補回來,明天開始,好好活。”
我咬著排骨,嚼了半天才嚥下去,然後拿起了手機。
未讀訊息十八條。
安瀾發的。
最早的一條是前天晚上:你在哪?別鬧了,回來好好談談。
然後是昨天早上:他真的只是暫住,你能不能別這麼極端?我媽都知道了,你讓我怎麼跟她解釋?
晚上連著發了四條,每一條都帶著越來越多的煩躁。
她說她問了我媽,我媽也不知道我住哪。
說所有人都在勸,就我還在較勁。
最新的一條是凌晨兩點發的:
“你同事說你沒去上班,你跑哪兒去了?有什麼事不能當面說?非要玩失蹤?”
語音通話記錄八條。
電話記錄十二條。
我都沒接。
我把手機扣在桌上,發出挺大一聲響。
陳磊從廚房探出頭:“那個女的又發訊息了?”
“嗯。”
“刪了得了。”
“還沒離,有些事得留著當證據。”
週三那天下午,我請了半天假,去了一趟律所。
接待我的是一個姓韓的男律師,四十出頭,短髮,說話很利索。
我把所有的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韓律師翻了翻我帶來的材料,抬起眼睛看我。
“程先生,你說婚前那套房,是你妻子全款買的?”
“是。”
“婚後她主動把您的名字加上了?全款,加名,寫清楚了是共同共有?”
“是。”
韓律師放下材料,看了我兩秒,嘴角浮起一絲很淡的笑意。
“那他麻煩了。”
我愣了愣。
“全款買房後加配偶名,在法律上一般視為贈與行為。”
韓律師把筆擱在桌上。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原則上對半分。她當時可能是為了表忠心,現在這個忠心,代價不小。”
我聽著,沒什麼表情。
從律所出來的時候,天已經陰了。
我站在路邊,抬頭看了看灰濛濛的天,忽然覺得應該回去拿點東西。
我的畢業證和學位證還在主臥的床頭櫃裡,上次搬得太急,忘了帶出來。
那些東西丟不得,補辦太麻煩。
我沒提前打招呼,直接回去了。
鑰匙還插得進去,她沒換鎖。
門開啟的那一刻,我站在玄關,聽見客廳裡傳來電視劇的聲音。
走進去,茶几上擺著兩碗沒吃完的麵條,湯已經凝了油花。
安瀾靠在沙發上,手裡拿著遙控器,眼睛盯著電視。
聽見腳步聲,她猛地轉過頭。
看見是我的那一瞬間,她的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沉了下去。
“回來了?”
她的聲音發乾。
“鬧夠了沒有?”
我沒理她,徑直往主臥走。
她跟著我站起來,跟在後面絮絮叨叨。
她說她媽知道我搬出去的事了,血壓都高了,弟弟打電話來把她罵了一頓,問她是不是瘋了。
她說所有人都在怪她。
她爸說她不象話,她同事說她不懂得珍惜。
“程衍,我真的很難,你別鬧了,回來好不好?”
我拉開床頭櫃的抽屜,找到了證件袋。
轉身的那一刻,餘光掃到了茶几底下。
一雙男士拖鞋,灰色的,毛毛邊的,不是我的碼。
他也還沒搬走。
安瀾見我不說話,伸手來拉我。
“我真的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他住他的,我住我的,我們清清白白。你要怎樣才肯信?”
我抽回手。
“那你讓他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