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讓我照看他已死的媽_第十一章 11第十二天

鄰居讓我照看他已死的媽發布時間:2026-09-22作者:年年

第十一章

11

第十二天。

趙雲舒來跟我告別。

她說張建國的事已經立了案,後面就交給警方處理了。

“他還欠我們每人十萬塊,不知道還能不能要回來。”

“但人已經抓了,也算是給我姨媽一個交代。”

她走到門口,忽然轉過身。

“小陸,我問你一個事。”

“您說。”

“那天你是怎麼知道老太太已經走了的?”

我看著她的眼睛。

“我只是懷疑。”

“以防萬一,就報了警。”

趙雲舒看了我很久,然後點了點頭。

“你是個聰明人。”

“幸好你聰明。”

“不然......”

她沒說下去,我也不需要她說下去。

趙雲舒走後,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窗外已經黑了。

我把這十幾天儲存的所有東西又看了一遍。

聊天記錄、通話錄音、轉賬截圖、監控畫面。

五十多個G的資料,記錄了一個人如何用五年的時間,把她親媽慢慢耗死。

也記錄了我差一點就成了她的替罪羊。

事情結束後,我退掉了602的房子。

搬家那天,王叔來送我。

他站在樓下,看著我往麵包車上搬箱子,眼圈有點紅。

“小堯,你是個好孩子。”

“以後常回來看看。”

我抱了抱他,沒說話。

我知道我不會再回來了。

新租的房子在城南,離公司更近,步行只要十分鐘。

房間不大,四十平,朝南,有個小陽臺。

搬家之後的那段時間,我幾乎每天都會做同一個夢。

夢裡我推開601的門,老人坐起來看著我,嘴巴一張一合,像是在說什麼。

每次我想聽清,就會醒過來。

醒來之後,後背全是汗。

大概過了三個月,這件事才慢慢從我生活裡淡出去。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陌生電話。

打電話的人是趙雲舒。

她說,張建國的案子判了。

虐待被監護人罪、誣告陷害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數罪併罰,三年。

存摺那二十萬查清楚了。

轉給了一個叫陳麗華的女人。

張建國的同事,貿易公司的財務主管。

已婚,有個七歲的兒子。

他和這個人的關係持續了四年。

也就是說,在他前妻出車禍之前一年,他就和這個人在一起了。

趙雲舒說,警方查到,他和陳麗華開了聯名賬戶,裡面的流水有八十多萬。

大部分都是從她媽那幾個親戚每月轉的錢,還有老人的退休金。

一筆一筆,攢了四年。

我問,那八十多萬花在哪兒了。

趙雲舒說,花在陳麗華身上了。

她得了慢性腎衰竭。

從三年前開始,每週透析兩次。

等腎源的這段時間,所有費用都是張建國在出。

我握著手機,半天沒說話。

趙雲舒在電話那頭嘆了口氣。

“透析一次四五百,一個月就是大幾千。”

“再加上藥費、檢查費、住院費。”

“三年下來,八十多萬,花得乾乾淨淨。”

“透析只是維持,要想活命,就得換腎。”

“換腎,光手術費就要三十萬,還不算後期抗排異的藥。”

“他湊不夠。”

“所以把主意打到了他媽頭上。”

掛了電話,我坐在陽臺上,看著遠處的樓群。

天色暗下來,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

我想起他第一次端餃子給我的時候,笑得很溫柔。

“小堯,一個人住也要好好吃飯。”

我想起他深夜送我去急診,在走廊裡陪了一整夜。

我想起他每次出差前,都叮囑我幫看一眼他媽。

我一直以為那些善意是真的。

他對我好,是為了讓我幫他照顧他媽。

他照顧前妻,是為了不讓她說出車禍的真相。

他拼命弄錢,是為了救那個女人的命。

他把自己的人生拆成了無數塊。

每一塊都有用,每一塊都在算計。

躺在床上的老太太,每月退休金只有不到四千塊,加上親戚們的錢,一個月也就一萬出頭。

對普通人來說夠用了。

但對一個需要換腎的病人來說,遠遠不夠。

所以他把老太太鎖在屋子裡,不給吃不給喝,讓她一天一天地耗下去。

老人走得越早,他越早能從那套房子裡解脫出來。

那套房子是老人在名下的,市值大概六十多萬。

等老人走了,房子就是他的。

六十萬,剛好夠換腎和第一年的抗排異費用。

但他不能讓任何人知道老人是被他虐待致死的。

所以他需要一個替罪羊。

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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