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我只能住保姆間,我離開後他卻悔瘋了_第13章 13賀景川最終還是沒有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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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景川最終還是沒有簽字。
不是覺得溫以寧會回來。
而是簽下名字,就意味著他們之間最後一層法律關係也會消失。
他只能抓住這根已經繃到極限的線。
離婚訴訟開庭那天,溫以寧仍未出現。
律師提交了大量材料。
分居證明、工作調令、財產宣告,以及婚姻關係無法維繫的書面陳述。
法官詢問賀景川:
“你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是什麼?”
他沉默了很久。
結婚三年,他們沒有共同旅行,沒有完整度過一次紀念日。
溫以寧參加重要活動,他從未出席。
她住進婚房後,甚至沒有獨立的臥室和門鎖許可權。
他找不到任何可以證明這段婚姻仍然正常的證據。
最後,他只能說:
“我愛她。”
溫以寧的律師看了他一眼。
“溫女士認為,這句話來得太晚。”
第一次判決沒有準予離婚。
走出法院時,賀景川卻沒有絲毫輕鬆。
律師提醒他,分居滿一年後再次起訴,法院依法應當判離。
他爭取來的,不過是十二個月。
這十二個月不是機會。
只是倒計時。
賀景川開始處理過去留下的問題。
他解除喬若安畫室的全部資助,但沒有收回信託。
那是喬父留給女兒的保障,與溫以寧無關。
他公開宣告畫展與賀氏沒有合作關係,停止以公司資源替喬若安鋪路。
賀母氣得住進醫院。
“你現在做這些給誰看?”
“溫以寧根本不知道!”
賀景川替她倒了一杯水。
“不是做給她看。”
“這些本來就是錯的。”
賀母冷笑。
“以前怎麼不覺得錯?”
賀景川無法反駁。
以前溫以寧會忍。
所以他們所有人都可以心安理得。
現在她離開了,他才發現每一份理所當然,都是從她身上割下來的。
喬若安失去賀家的支援後,畫廊很快停止替她辦展。
她帶著一箱畫來到公司。
“景川哥,你一定要做到這麼絕嗎?”
“我沒有要你無家可歸。”
“信託收益和公寓足夠你生活。”
“那我的事業呢?”
“你想畫畫,可以靠自己。”
喬若安紅著眼睛問:
“溫以寧一句話都沒有說,你就認定所有事情都是我的錯?”
“不是你的錯。”
賀景川緩慢地搖頭。
“是我的。”
“每一次傷害她的決定,都是我親自做的。”
“所以我更不能繼續拿照顧你,假裝自己沒有錯。”
喬若安將畫砸在地上。
畫布裂開,露出背後的木架。
那是一幅極光。
和她畫展上的《永恆》幾乎一模一樣。
賀景川看著那片豔麗的顏色,突然想起溫以寧曾經說過,她想親眼看看極光。
他當時是怎麼回答的?
“網上有那麼多照片,何必跑那麼遠。”
現在,她去了比芬蘭更遙遠的地方。
那裡有真正的極光。
卻再也不需要他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