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嫌我只會做飯,項目全靠我一人擔保
導語:妻子拿下年度設計金獎那晚,她把初戀程皓請進了微光。她把離婚協議推到我面前。“公司歸我。”“房子歸我爸媽住。”“以後我的項目,也不用你插手。”我看了很久,點頭。“可以。”她笑得很輕鬆。因為在她眼裡,我這六年唯一做過的事,就是在家做飯。臨走前,我只提醒她一句。“離婚以後,我會退出微光所有項目。”“包括資金、履約保證和工程兜底。”她連協議都沒翻完。“沈淮,你少給自己臉上貼金。”兩個月後,微光連續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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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崇遠投了一家新的設計創業公司。創始人二十九歲。作品很有想法。財務卻亂得一塌糊塗。投委會有人說:“前兩年我們可以先替她兜着。”“等業務起來再規範。”我盯着那句話看了很久。以前的我一定會同意。年輕團隊最怕現金流斷。只要我能擋,為什麼不擋?可最後我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