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五年山區女孩反被構陷,我掏出六十封親筆信後她悔瘋了_第九章 9後來聽律師說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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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聽律師說,周恆母親回去之後把老家的房子賣了。

請了一個刑辯律師,想給周恆爭取少判兩年。

房子賣了十二萬,律師費就要八萬。

剩下四萬,她給周恆存了生活費。

周恆在看守所裡收到這個訊息,據說哭了整整一晚。

但這些都跟我無關了。

仲裁委認定單位在調查期間未盡到充分核實義務,僅憑網路輿論就做出開除決定,程式違規。

撤銷開除決定,補發停職期間全部工資,並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共計二十六萬。

單位接到裁決書當天,王總親自給我打了電話。

“向南,回來上班吧,科長位置還給你留著。”

我說不了,“仲裁結果我拿到了,賠償金到賬就行,工作的事就算了。”

王總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半天,最後說了句,

“是我對不住你,當時上面壓力太大,我也沒辦法”。

我說理解,掛了電話。

張偉那邊就沒這麼輕鬆了。

我離職手續辦完那天,單位紀檢組正式約談了他。

有人把他過去一年內向紀檢組投遞的七封匿名舉報信全部調了出來。

內容全是針對我的“工作作風問題”和“疑似經濟問題”。

每一封都查無實據,但每一封都寫得有鼻子有眼。

紀檢組順藤摸瓜查了他半年,發現他自己經手的一筆裝置採購裡拿了兩萬三。

證據是供貨商老闆的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直接送到紀檢組桌上。

張偉當天就被停職,第二天被帶走配合調查。

他妻子跑到單位來鬧,說“都是向南害的,他是報復”。

人事部的人直接把她請了出去,

“回扣轉賬記錄是他自己籤的字,跟向南有什麼關係”。

張偉最後被查實受賄兩萬三,數額不大,但性質惡劣。

加上之前惡意舉報同事,單位給了開除處分。

白露和周恆的刑事案件在三個月後開庭。

那天下著小雨,旁聽席上坐了一半記者。

白露穿了件灰色外套,頭髮剪短了,坐在被告席上一直低著頭。

周恆坐在她旁邊,目光呆滯,簽字的時候手在抖。

檢方出示了全部證據。

白露當庭認罪。

周恆的律師試圖做無罪辯護,但那些聊天記錄和供述擺在那裡,辯護詞唸到一半就沒了底氣。

白露當庭認罪,態度良好,供述與周恆一致。

法官考慮到她系被教唆在先,且事後有悔罪表現,判了她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周恆是主謀,策劃並主導了整起事件。

法官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實刑,立即收監。

宣判那天,周恆母親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從頭到尾沒發出一聲。

宣判結束,法警帶走周恆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他母親一眼,嘴唇動了動,沒說出口。

他母親站起來,看著他,面無表情,轉身走了。

法庭裡的人陸續往外走,我坐在位子上沒動。

椅子是硬的,木頭的邊角硌著後背。

我忽然想起五年前第一次給白露打錢那天,也是坐著一把硬椅子,在社群慈善辦公室填表。

白露上高一,我從申請表上看到她父親那欄寫著病逝,母親那欄務農,年收入七千二。

我當時想,兩千塊對我來說就是少買件衣服,對她可能就是一年的路費。

現在想想,兩千塊買不來一個人的良心。

我站起來,走出法庭。

據說白露的父親知道女兒被判緩刑之後,蹲在村口哭了一晚上。

第二天他給志願者團隊打了個電話,

“以後我們家的孩子,再也不接受任何資助了,丟不起這個人”。

我聽說這件事後,讓志願者團隊給村裡其他孩子繼續打錢。

“白露是白露,其他孩子是其他孩子。”

“如果因為一個白露,就讓一整個村子的小孩沒了讀書的機會,那才是白露真正害了他們。”

志願者團隊照做了。

後來有人把這段話發到網上,評論區有人罵我裝好人。

我看了評論,沒回。

我做這件事從來就不是為了別人怎麼看我。

我的人生已經回了正軌。

我沒有回原單位,但有幾家民企給我發了offer,年薪比原來高了將近一倍。

我選了一家做新能源的,業務對口,團隊年輕,幹得順手。

入職那天新公司的人事帶我去工位,路過茶水間的時候聽到裡面有人聊天。

一個說:“聽說新來的向總之前被誣陷騷擾女學生,那事最後反轉了?”

另一個說:“對,那女的被判了緩刑,她男朋友進去了。”

“嘖嘖,活該。”

我推門進去,裡面兩個人回頭看見我,愣了一下。

我注意到他手機螢幕還亮著,上面是那個案子的新聞頁面。

我點點頭,接了杯水,走了出來。

林悅也換了工作,調到一家外企做行政,領導知道她之前的事,對她格外照顧。

小雅轉了學,新學校沒人知道她爸是誰。

至於白露,我偶爾還能從志願者團隊那裡聽到訊息。

緩刑期間她回了老家,在山裡待了半年,後來去了縣城一家服裝店打工,店員問她學歷。

她只說高中畢業,沒提大學,也沒提省城。

周恆在監獄裡表現尚可,但他母親再也沒去看過他,通訊也不回。

法學生成了罪犯,三年之後出去,身上揹著案底,法學這條路永遠斷了。

他的室友們後來發了條朋友圈:

“當初以為他給女朋友出頭是好男友,現在想想,真他媽諷刺。”

那條底下,沒人點贊。

我偶爾也會想,如果當初那封律師函發出去之後,白露立刻刪帖道歉,我會不會放過她。

答案是不會。

因為她發帖那天,我沒得選。

她把我架在火上烤的時候,沒問過我願不願意。

那我憑什麼在她被火烤到的時候,去給她遞水。

我不是聖人。我只是一個被逼到絕路上、靠自己一步步爬回來的普通人。

這五年我資助她,是真心想幫她。

但從那天起,恩情就斷了。

她坐牢也好,打工也好,結婚生子也好,都跟我沒有關係了。

我過我的日子,她償她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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