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事藏於月色,我感遙雙親_第4章 因為我不賣
第4章
“因為我不賣。”
他看了我幾秒:“價格還能談。”
“不是價格。”
這一次,他終於沒接話。
我也終於看明白了。
他現在想買的不只是一棟房子。
還想讓我用今天的簽字,替他補上一份過去從未存在過的同意。
周律師沒有繼續談價格,而是要求施工公司說明最初是誰下達拆除指令。
第三天下午,公司帶來了劉成。
劉成是這個專案最早的現場負責人,開工前十天突然被調走,後面的拆除並不是他經手。
他坐下以後先說:“公司現在查現場為什麼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施工。我不想替任何人背責任,所以把當時的情況說清楚。”
物業第一次問我要不要出售時,我回復得很明確。
後來因為物業內部歸檔需要,我又補了一份書面意見,同樣寫著不出售不出租,也不同意任何施工人員進入。
這份回覆當天就轉給了專案組。
劉成因此暫停測量,還提出過換一套房子。
周律師問:“賀總當時怎麼說?”
劉成看了賀景川一眼:“他說不換。”
他從舊手機裡調出一段工作語音。
賀景川的聲音很清楚:“她不賣,不就是捨不得裡面那些舊東西嗎?先拆乾淨。舊東西沒了,她自然會重新算這套房值多少錢。”
客廳裡徹底安靜下來。
我看著他,連生氣都慢了一拍。
那一瞬間,我腦子裡先出現的不是拆掉的牆,而是那隻空樟木箱。
原來父親的書櫃為什麼要拆,飯桌為什麼不能留下,連一隻破舊木箱為什麼也必須清走,都突然有了解釋。
不是因為這些東西礙著施工。
恰恰因為它們對我有用。
只要它們還在,我就有理由捨不得。
劉成繼續說,他當場提醒過,沒有業主書面授權,物業不會放行,更不能施工。兩天後,他就被調出了專案。
新的負責人接手沒多久,群裡出現了一份房屋改造授權確認書。
就是警方登記的那一份。
賀景川沉默片刻,第一句話卻是:“這段語音前後還有沒有其他內容?”
“有。”劉成說,“前面我問過,業主已經明確拒絕,設計是不是該停。您說婚期已經定了,房子不能換。”
我問賀景川:“所以你從一開始就知道我不賣。”
“我從來沒說不知道。”
“那你還讓他們拆。”
他終於正眼看我:“因為我判斷你最後會賣。”
“憑什麼?”
“房子空了接近兩年,市場價不到五百萬,我出的價格足夠高。正常人在重新計算成本以後,都會選擇更有利的方案。”
他說得非常平靜,甚至沒有覺得這句話有什麼問題。
我問:“所以你覺得我捨不得父母留下來的東西,就先把那些東西清掉。等我沒有東西可以捨不得了,自然只剩價格?”
他看著我,沒有回答。
可是那段語音已經替他回答了。
我想起第一次站在院門口時,他對我說:“事情都這樣了。”
原來“這樣了”不是施工失誤造成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