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領我八年撫恤金,我報警後他們悔哭了_第十章 10大三那年
第十章
10
大三那年,我申請加入學校急救志願隊。
第一次跟老師去社群做心肺復甦培訓,臺下有人問我:
“你為什麼學醫?”
我停了幾秒。
以前我會說,因為想有穩定工作。
因為媽媽辛苦。
因為分數夠。
可那天,我看著胸前的學生證,突然說了實話。
“我爸是救援隊員。他救過很多人。我也想救人。”
臺下安靜了一瞬,然後響起掌聲。
我沒有哭。
下課後,我站在走廊盡頭,給我媽發訊息。
“媽,我今天提到爸了。”
她很快回:
“他肯定高興。”
後來,縣裡重新整理因公犧牲人員家屬資訊,通知我和我媽回去確認材料。
還是那個事務局。
還是那排視窗。
只是這一次,工作人員看見我們,主動起身。
“梁女士,程同學,之前的檔案已經全部更正。以後有任何政策發放,會直接聯絡你們本人。”
她遞給我一份確認表。
最後一欄,依舊需要簽名。
我拿起筆。
沒有猶豫。
程晚棠。
工作人員收好表格,輕聲說:
“這些年讓你們受委屈了。”
我媽眼眶紅了,卻沒有哭。
她說:
“以後別再讓別的孩子受這種委屈。”
工作人員點頭。
“會的。”
從事務局出來,陽光照在臺階上。
我媽忽然停住腳步。
“晚棠。”
“嗯?”
“當年你爸犧牲後,我總覺得天塌了。後來他們管這管那,我還以為自己得靠程家。”
她低頭笑了一下。
“現在想想,靠誰都不如靠咱們自己。”
我挽住她的胳膊。
“以後就靠我們自己。”
她點頭。
“嗯。”
畢業前夕,我收到醫院規培預錄取通知。
那天晚上,我把通知截圖發給我媽。
她過了很久才回。
“你爸說得對,我女兒真的走出去了。”
我看著那句話,眼淚掉在手機螢幕上。
我沒有擦。
有些淚,是可以流的。
畢業典禮那天,我媽穿著她最好的衣服來了省城。
她站在人群裡,拿手機給我拍照。
拍得歪歪斜斜。
我下臺後,她把一束花塞進我懷裡。
花不貴,包裝也普通。
可她笑得很開心。
“晚棠,媽沒給你丟人吧?”
我抱住她。
“媽,你一直是我的底氣。”
她眼眶一下紅了。
“你爸也是。”
我點頭。
“嗯,他也是。”
後來,我們又去了烈士陵園。
我把畢業證、學位證和規培通知放在墓前。
“爸,我畢業了。”
風吹過鬆柏,照片裡的他仍舊年輕。
我蹲下來,輕聲說:
“你留給我的路,我走下來了。”
我媽站在旁邊,手輕輕搭在我肩上。
我知道,從十八歲那年在視窗看見那些被冒領的記錄開始,我的人生就被撕開了一道口子。
那道口子很痛。
可也正是它,讓我看清誰在吸血,誰在託舉,誰才是真正愛我的人。
現在,傷口已經結疤。
它提醒我疼過。
也提醒我,我贏回來了。
我的名字。
我的補助。
我的學業。
我的母親。
我的父親留給我的尊嚴。
都只能由我自己守。
誰也不能再替我簽字。
誰也不能再替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