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生替我主持正義後,我被判秋後問斬_第10章 10林昭昭被送去苦役營那日

法學生替我主持正義後,我被判秋後問斬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刃川

10

林昭昭被送去苦役營那日,長街上沒有人扔爛菜。

百姓只是站在兩旁看著她。

這種安靜,比辱罵更難熬。

她戴著木枷,一步步走過被燒燬的訟館。

門前立起了一塊新牌匾。

上面寫著四個字。

沈氏訟館。

林昭昭停了一瞬。

押送的官差催她:

“走。”

她沒有爭辯,低頭繼續往前。

苦役營裡,她白日修河堤,晚上抄案冊。

最初,她只想快些抄完。

周伯每月都會來查。

“陳杏,十六歲。”

他指著婢女那一頁。

“你寫成了十五。”

“差一歲而已。”

林昭昭脫口而出。

周伯看著她。

她沉默片刻,把整頁撕掉重寫。

一年後,她已經能記住所有名字。

三年後,河堤決口。

林昭昭發現負責加固河堤的官吏偷換木料,立刻上報。

管事勸她別多事。

“塌不塌還不一定。”

林昭昭盯著那些腐木。

“等塌了,就晚了。”

那一次,附近三個村子沒有被淹。

沒人因此赦免她。

她依舊要服苦役。

只是案冊上,再沒有添新的名字。

大雍城內,沈清硯的舊案被重新張榜。

官府恢復了我的訟牒,也恢復女子旁聽和應考的資格。

阿芷接過了那塊新木牌。

她第一次獨自登堂時,被對面的訟師嘲笑。

“女子也會斷案?”

阿芷把三份證詞拍在桌上。

“會不會,看證據。”

“少拿嗓門充本事。”

那場官司,她贏了。

後來,女子訟學重新開館。

門口掛著一條規矩:

不因身份輕信,不因身份輕罪。

現代世界裡,我也沒有停下。

我用了很久,才習慣電燈、汽車和電腦。

第一次參加考試,我只考了四十二分。

同學笑我:

“林昭昭,你不是挺能說嗎?”

我合上卷子。

“能說,不代表懂。”

第二次,六十八分。

第三次,九十一分。

畢業那年,我把大雍的舊案整理成論文。

我沒有寫換魂。

只寫一個法律人若脫離事實、證據與責任,再漂亮的話,也可能成為害人的刀。

多年後,我參與建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專案。

專案收到的第一件藏品,是一本殘缺法典。

封皮上,有九道已經發黑的血痕。

最後一頁夾著一張泛黃的紙。

上面是阿芷的字。

【沈先生,女子訟學已有三百一十七人。】

【她們都知道,門是誰推開的。】

我捏著那張紙,很久沒有動。

玻璃展櫃映出我如今的臉。

那是林昭昭的臉。

可鏡中的人,早已不是她。

我把紙放回法典,輕輕合上。

展櫃外,一個女孩正拉著母親的手。

“媽媽,我以後也想學法律。”

她母親笑著問:

“為什麼?”

女孩認真想了想。

“因為做錯事的人,應該付出代價。”

“被冤枉的人,也該有人替她說話。”

我站在燈下,看著那九道血痕。

這一次,法典沒有再開啟。

它不必再打開了。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