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生替我主持正義後,我被判秋後問斬_第7章 7阿芷跪在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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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芷跪在堂前,將原始案卷一份份展開。
第一份,是陳二縱火案。
上面列著三名證人的口供,還有陳二此前兩次縱火未遂的記錄。
末尾清楚寫著:
【此子雖年幼,行事狠厲,已有報復之心,不可輕縱。】
第二份,是屠戶殺妻案。
仵作驗狀、鄰居證詞、婢女口供,一樣不少。
沈清硯還特意寫明,屠戶所謂瘋病,只在殺人後發作,須先查其過往言行。
第三份,是七名死囚的案卷。
每個人犯過什麼罪,證據來自何處,全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些,才是沈清硯親手整理的原件。
官府從她房中搜出來的案卷,卻刪掉了關鍵口供。
還添了“免罪”“釋放”等字眼。
主審官對照兩份案卷。
“字跡相似。”
林昭昭立刻開口:
“相似不能證明是我寫的。”
阿芷抬起頭。
“能。”
她從懷裡取出一沓狀紙。
“沈先生教過我,每個人落筆都有習慣。”
“她寫‘罪’字,最後一橫向內收。寫‘人’字,右邊落筆輕。”
“你不一樣。”
阿芷將篡改後的案卷推到她面前。
“你寫‘人’字,總會往右拖。”
林昭昭冷笑。
“這算什麼證據?”
“單看一個字,當然不算。”
阿芷指向七份案卷。
“可七份案卷裡,一共出現了四十三個‘人’字。全都往右拖。”
“還有,你用的是炭墨。”
“沈先生習慣用松煙墨。她說松煙墨百年不褪,案卷是給死人留公道的,不能省這點錢。”
堂外有人低聲道:
“沈先生確實只用松煙墨。”
“我找她寫過狀紙。”
“我也找過。”
越來越多的聲音響起。
那塊被踩進泥裡的名聲,終於一點點被撿了回來。
林昭昭臉上沒了血色。
主審官又傳仵作、周伯和趙瘸子問話。
每份證詞都能與原始案卷相互印證。
林昭昭抓住木枷,突然提高聲音。
“可我沒有殺人!”
“火不是我放的,刀也不是我捅的!”
“現代法律也講因果關係。你們不能把所有結果都算在我頭上!”
婢女的母親抱著靈牌站了起來。
“那我女兒呢?”
她眼睛乾澀,一滴淚都沒有。
“你明知屠戶殺了妻,還放他回家。”
“我女兒來不及跑。”
“她死前喊了你多少聲,你聽見了嗎?”
林昭昭嘴唇動了動。
“我只是想改變制度。”
“你想改,就拿別人的命試?”
老婦人突然笑了。
笑得比哭還難聽。
“那怎麼不拿你自己的命試?”
這一句落下,林昭昭徹底啞了。
主審官看向法典。
“沈清硯,你可有話說?”
紙面緩緩浮出墨跡。
【我曾阻攔她。】
【我也曾因阻攔失敗,自覺無顏辯解。】
【可沉默不能讓死者復生,只會讓真兇借我的名字繼續說謊。】
阿芷紅著眼,重重叩首。
“請大人還沈先生清白。”
堂外的人群跟著跪了下去。
“請還沈先生清白!”
驚堂木重重落下。
主審官起身。
“原判有誤。”
“沈清硯私放死囚、篡改案卷之罪,撤銷。”
林昭昭猛地抬頭。
主審官卻盯住了她。
“接下來,該審你的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