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大霧,逢春而散_第 10 章 三個月後
第 10 章
三個月後,春天來了。
曼哈頓的櫻花開得很早,粉白色的花瓣落在街道上,被行人踩成一片模糊的水漬。
我的專案得了事務所的季度最佳新人獎。
秦桑拍著我的肩說了一句“有前途”,然後請全組去吃韓式烤肉。
那天晚上我喝了點酒,微醺著走回公寓。
開啟信箱的時候,裡面躺著一封信。
沒有郵戳,手寫地址。
字跡我認得——陸晚凝的字很規整,橫平豎直,跟她這個人一樣。
我把信拿進屋,在餐桌前坐下。
拆開來,裡面只有一張紙。
“溫辭:
這是我寫給你的最後一封信。
你走之後的事情,我想你可能已經聽說了一些。
程硯的事情我確實處理得太晚。回來之後我翻了他這些年的聊天記錄,看到了很多我以前沒注意到的東西。
他跟很多人說過你的臉盲,用一種很微妙的方式。不是明著貶低你,但聽的人都會覺得你很可憐,覺得我很辛苦,覺得他很夠義氣。
他經營了七年,把自己塑造成我們之間不可或缺的人。
而我允許了這一切。
我沒有資格說我不知道。我只是選擇了不去看。
因為他的存在讓我很舒服——有人幫我安排你的情緒,有人幫我做那些我懶得做的事。我享受了這種便利,代價是你的尊嚴。
我很抱歉。
但我知道抱歉沒有用。
你不用原諒我。
只是想讓你知道,你從來都不是那個有問題的人。
祝你一切都好。
陸晚凝。”
我把信紙放在桌上,看著那些工整的字跡。
沒有波瀾。
三個月前大概還會覺得不甘。
現在只覺得,這封信來得很......準時。
恰好是我不再需要它的時候。
如果這封信在一年前、在三年前、在那些我從人群中伸出手卻抓不到任何人的夜晚到來——也許一切都會不同。
但它沒有。
它在我已經學會一個人過馬路、一個人認識新同事、一個人走完整個冬天之後才到。
我拿出手機,想了很久,打了一行字。
“收到了。我也祝你好。但我們不會再見了。”
發給了她的郵箱。
然後把這個郵箱地址從通訊錄裡刪除。
做完之後我站起來,走到窗邊。
窗外的街道上行人如織,每一張面孔對我來說都是模糊的。
但那沒關係。
我不再需要從人群裡辨認出某一個人來證明自己的愛。
愛從來不該是一場考試。
不該有計時器,不該有評分標準,不該有“認不出就不配被愛”的荒謬邏輯。
手機響了。
秦桑的語音訊息。
“小溫,剛才酒桌上忘了說,下週有個展覽邀請,你去不去?”
我看了一眼窗外已經暗下來的天色。
回了一句:“去。”
簡單的一個字。
卻是我自己的選擇。
關於去哪裡、見什麼人、過什麼樣的生活。
都是我自己的選擇。
再也沒有人可以拿走我手裡的玫瑰,把我推進人群,說——找到我,才能證明你愛我。
窗臺上放著一隻新買的白色馬克杯。
只有一隻。
但夠了。
一隻杯子裝滿一個人的生活,剛剛好。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