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罵我是學人精,我把她學哭了_第10章 10一年後
10
一年後,養母的早餐攤搬進了新店。
不是程家出的錢。
是學校補發的稿費、比賽獎金,還有我後來參加寫作比賽掙來的獎金。
店名是我取的。
叫“學著吃”。
養母看到招牌時,追著我打了半條街。
“別人家的店都叫什麼福滿樓、香滿園。”
“你這名字像讓客人現學怎麼張嘴!”
我捂著腦袋解釋:
“吃過一次就學會了,下次還來。”
她沒聽懂。
但開業第一個月,客人確實排到了街口。
程硯舟每週六都來幫忙。
他包的包子終於從拖鞋進化成了沙包。
養母說再練兩年,或許能像食物。
媽媽也會來。
她不再給我送珠寶和禮服。
第一次,她帶了自己燉的湯。
我喝了一口,鹹得差點看見養父。
她緊張地問:“不好喝嗎?”
“好喝。”
我把湯推給程硯舟。
“哥哥剛包完兩百個包子,需要補鹽。”
程硯舟喝了一口,表情當場扭曲。
媽媽居然笑了。
笑完,她又紅了眼睛。
她接受了心理諮詢。
也不再追著問我什麼時候回程家住。
她每週給我發一次訊息。
有時問我吃沒吃飯。
有時告訴我天氣轉涼。
我想回就回。
不想回,她也不再用生病、想念或者一家人來壓我。
她終於明白,親情不是一句“我是你媽媽”,就能自動擁有的東西。
也需要一點點學。
程晚晴的事情經過調查後,有了結果。
她參與偽造證據、誣告他人,又用錢買通趙啟明隱瞞尋親線索。
因為事發時年紀不大,具體處理考慮了她的年齡。
可該承擔的責任,一樣沒有少。
她的獎項、保送和優秀學生身份全部取消。
她還要接受持續的心理干預。
她託律師給我送來一封信。
信上只有一句話。
“姐姐,對不起。”
我看完,將信放回信封。
養母問我:“原諒她了?”
“沒有。”
“那你留著幹什麼?”
“當反面教材。”
“以後有人跟我說對不起,我先看看他有沒有改。”
一句道歉不能抹掉三年的算計。
眼淚也不能把栽贓變成誤會。
我不會額外報復她。
也不會替她少承擔一點。
這叫公平。
學校恢復了我的署名後,讓我作為學生代表參加市裡的寫作交流會。
主持人問我:
“聽說你從小很擅長模仿別人,你會不會擔心自己沒有獨立風格?”
我認真想了一會兒。
“不會。”
“人本來就是學著長大的。”
“小時候學走路,長大後學做人。”
“有人教我,喜歡的東西可以直接拿。”
“有人教我,只要哭,就不用承擔責任。”
“也有人教我,沒做錯的事,永遠不要低頭。”
臺下的養母用力鼓掌。
她旁邊坐著媽媽和程硯舟。
兩個人也跟著鼓掌。
這次沒人搶著替我回答。
交流會結束後,我回到早餐店。
一個小男孩趁養母不注意,拿走我盤裡的最後一個肉包。
他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說:
“誰搶到就是誰的。”
我愣住了。
這句話有點耳熟。
養母立刻從櫃檯後探出頭。
“程小滿,你別亂學!”
我默默放下了剛摸到的車鑰匙。
長大以後,我已經懂事很多。
為了一個肉包搶人家的車,確實不太合適。
我低頭看向小男孩手裡的書包。
他臉色一變,抱著書包就跑。
我在後面追了兩步,忍不住笑起來。
我是個學人精。
別人用什麼規矩對我,我就會學著用回去。
以前我以為,這世上所有的規矩都該原樣奉還。
後來我才發現,也不是所有東西都值得學。
傷害我的,我可以還回去。
真心愛我的,我要加倍學會。
至於那些嘴上說愛我,卻總讓我受委屈的人。
也沒關係。
我這個人學東西快。
他們要是真想愛我,可以慢慢學。
但這一次,規矩由我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