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罵我是學人精,我把她學哭了_第10章 10一年後

假千金罵我是學人精,我把她學哭了發布時間:2026-08-12作者:提筆攬星河

10

一年後,養母的早餐攤搬進了新店。

不是程家出的錢。

是學校補發的稿費、比賽獎金,還有我後來參加寫作比賽掙來的獎金。

店名是我取的。

叫“學著吃”。

養母看到招牌時,追著我打了半條街。

“別人家的店都叫什麼福滿樓、香滿園。”

“你這名字像讓客人現學怎麼張嘴!”

我捂著腦袋解釋:

“吃過一次就學會了,下次還來。”

她沒聽懂。

但開業第一個月,客人確實排到了街口。

程硯舟每週六都來幫忙。

他包的包子終於從拖鞋進化成了沙包。

養母說再練兩年,或許能像食物。

媽媽也會來。

她不再給我送珠寶和禮服。

第一次,她帶了自己燉的湯。

我喝了一口,鹹得差點看見養父。

她緊張地問:“不好喝嗎?”

“好喝。”

我把湯推給程硯舟。

“哥哥剛包完兩百個包子,需要補鹽。”

程硯舟喝了一口,表情當場扭曲。

媽媽居然笑了。

笑完,她又紅了眼睛。

她接受了心理諮詢。

也不再追著問我什麼時候回程家住。

她每週給我發一次訊息。

有時問我吃沒吃飯。

有時告訴我天氣轉涼。

我想回就回。

不想回,她也不再用生病、想念或者一家人來壓我。

她終於明白,親情不是一句“我是你媽媽”,就能自動擁有的東西。

也需要一點點學。

程晚晴的事情經過調查後,有了結果。

她參與偽造證據、誣告他人,又用錢買通趙啟明隱瞞尋親線索。

因為事發時年紀不大,具體處理考慮了她的年齡。

可該承擔的責任,一樣沒有少。

她的獎項、保送和優秀學生身份全部取消。

她還要接受持續的心理干預。

她託律師給我送來一封信。

信上只有一句話。

“姐姐,對不起。”

我看完,將信放回信封。

養母問我:“原諒她了?”

“沒有。”

“那你留著幹什麼?”

“當反面教材。”

“以後有人跟我說對不起,我先看看他有沒有改。”

一句道歉不能抹掉三年的算計。

眼淚也不能把栽贓變成誤會。

我不會額外報復她。

也不會替她少承擔一點。

這叫公平。

學校恢復了我的署名後,讓我作為學生代表參加市裡的寫作交流會。

主持人問我:

“聽說你從小很擅長模仿別人,你會不會擔心自己沒有獨立風格?”

我認真想了一會兒。

“不會。”

“人本來就是學著長大的。”

“小時候學走路,長大後學做人。”

“有人教我,喜歡的東西可以直接拿。”

“有人教我,只要哭,就不用承擔責任。”

“也有人教我,沒做錯的事,永遠不要低頭。”

臺下的養母用力鼓掌。

她旁邊坐著媽媽和程硯舟。

兩個人也跟著鼓掌。

這次沒人搶著替我回答。

交流會結束後,我回到早餐店。

一個小男孩趁養母不注意,拿走我盤裡的最後一個肉包。

他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說:

“誰搶到就是誰的。”

我愣住了。

這句話有點耳熟。

養母立刻從櫃檯後探出頭。

“程小滿,你別亂學!”

我默默放下了剛摸到的車鑰匙。

長大以後,我已經懂事很多。

為了一個肉包搶人家的車,確實不太合適。

我低頭看向小男孩手裡的書包。

他臉色一變,抱著書包就跑。

我在後面追了兩步,忍不住笑起來。

我是個學人精。

別人用什麼規矩對我,我就會學著用回去。

以前我以為,這世上所有的規矩都該原樣奉還。

後來我才發現,也不是所有東西都值得學。

傷害我的,我可以還回去。

真心愛我的,我要加倍學會。

至於那些嘴上說愛我,卻總讓我受委屈的人。

也沒關係。

我這個人學東西快。

他們要是真想愛我,可以慢慢學。

但這一次,規矩由我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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