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着丈夫二選一後,我選擇離開_第 10 章 我在小鎮住到了第三十二天
第 10 章
我在小鎮住到了第三十二天。
期間李岷又來過兩次,每次都帶著東西,每次我都讓老太太原封不動退回去。
程鹿溪定期給我打電話。
有一次她在電話裡猶豫了半天,終於開口:“念安,沈鶴川讓我給你帶句話,但我先宣告我不是幫他說話。”
“你說。”
“他說他已經把林知棠的事處理清楚了。那個孩子的生父來認領了孩子,林知棠手裡的商業機密也全部追回銷燬了。”
“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還說......他把那半年換的藥的成分送去做了檢測,結果他自己也看了。”
我沒說話。
“他跟我說了一句很奇怪的話。”程鹿溪的聲音悶悶的,“他說——原來那些藥,真的會讓人以為自己是瘋的。”
窗外的天空藍得發白。
我抱著膝蓋坐在窗臺上,看遠處的山脊線。
“鹿溪,他還說什麼了?”
“他讓我問你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他問——安安,如果從頭再來一次,你還會嫁給我嗎?”
我想了很久。
久到程鹿溪以為我掛了電話,小聲地喊了一句“喂”。
“不會。”我說。
程鹿溪嘆了口氣。
“我知道了,我原話轉告他。”
“鹿溪。”
“嗯?”
“後半句也幫我帶到。”
“什麼?”
“告訴他——但如果從頭再來一次,我希望他不會遇見我。”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長時間。
程鹿溪的聲音最後變得有點哽咽:“姜念安,你可真狠。”
“我不狠,”我說,“我只是終於學會了不心軟。”
掛了電話之後我去雜貨店買了一瓶酒。
蘇格蘭的威士忌,辣得嗆嗓子。
喝了兩杯之後有點暈,趴在旅館的小桌上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桌上多了一條圍巾和一碗熱湯。
圍巾是旅館老太太織的,粗粗的羊毛線,扎人,但暖和。
湯旁邊壓著一張紙條。
不是老太太的字跡。
是沈鶴川的。
只有六個字:
“我簽了。對不起。”
我拿起紙條翻到背面。
背面貼著一張銀行轉賬回執單。
七千萬,一次性全額到賬,打入的是我辦理的那張蘇格蘭當地銀行卡里。
匯款備註欄寫著一行小字:姜念安嫁妝歸還款。
他來過了。
他找到了這個地方,上了樓,推開了我沒鎖的門,放下了圍巾和湯。
簽了離婚協議,還了所有的錢。
然後走了。
我攥著那張紙條坐了很久。
湯涼了,我端起來一口氣喝完。
他的手藝一如既往地差,鹽放多了,鹹得發苦。
但這是三年婚姻裡,他給我做的第一碗湯。
也是最後一碗。
我把空碗放下,拿起新手機撥了一個號碼。
響了兩聲就接了。
那頭很安靜,安靜得只剩下呼吸聲。
“沈鶴川。”
“......嗯。”
“湯太鹹了。”
他輕輕笑了一聲,笑聲裡全是碎裂的東西。
“下次會注意的。”
“沒有下次了。”
電話那頭的呼吸聲停了一拍。
然後他說了最後一句話。
“安安,你在這邊一個人要好好吃飯。”
“藥按新的劑量吃,別斷。”
“冬天的蘇格蘭很冷,圍巾記得戴。”
聲音越說越低,像是在用盡最後的力氣把每個字都嵌進電波里。
“我不會再找你了。”
電話結束通話了。
我把手機放在桌上,視線落在那條粗糙的圍巾上。
旅館外面又起了風。
荒原上的牛不知道去了哪兒,只剩下大片大片的空曠和安靜。
我伸手去拿那條圍巾的時候碰翻了空碗,碗在桌面上滾了一圈,沒有摔碎。
“......混蛋。”
我把圍巾圍上了。
很醜,但確實很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