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着丈夫二選一後,我選擇離開_第 10 章 我在小鎮住到了第三十二天

逼着丈夫二選一後,我選擇離開發布時間:2026-07-24作者:Essenze

第 10 章

我在小鎮住到了第三十二天。

期間李岷又來過兩次,每次都帶著東西,每次我都讓老太太原封不動退回去。

程鹿溪定期給我打電話。

有一次她在電話裡猶豫了半天,終於開口:“念安,沈鶴川讓我給你帶句話,但我先宣告我不是幫他說話。”

“你說。”

“他說他已經把林知棠的事處理清楚了。那個孩子的生父來認領了孩子,林知棠手裡的商業機密也全部追回銷燬了。”

“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還說......他把那半年換的藥的成分送去做了檢測,結果他自己也看了。”

我沒說話。

“他跟我說了一句很奇怪的話。”程鹿溪的聲音悶悶的,“他說——原來那些藥,真的會讓人以為自己是瘋的。”

窗外的天空藍得發白。

我抱著膝蓋坐在窗臺上,看遠處的山脊線。

“鹿溪,他還說什麼了?”

“他讓我問你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他問——安安,如果從頭再來一次,你還會嫁給我嗎?”

我想了很久。

久到程鹿溪以為我掛了電話,小聲地喊了一句“喂”。

“不會。”我說。

程鹿溪嘆了口氣。

“我知道了,我原話轉告他。”

“鹿溪。”

“嗯?”

“後半句也幫我帶到。”

“什麼?”

“告訴他——但如果從頭再來一次,我希望他不會遇見我。”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長時間。

程鹿溪的聲音最後變得有點哽咽:“姜念安,你可真狠。”

“我不狠,”我說,“我只是終於學會了不心軟。”

掛了電話之後我去雜貨店買了一瓶酒。

蘇格蘭的威士忌,辣得嗆嗓子。

喝了兩杯之後有點暈,趴在旅館的小桌上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桌上多了一條圍巾和一碗熱湯。

圍巾是旅館老太太織的,粗粗的羊毛線,扎人,但暖和。

湯旁邊壓著一張紙條。

不是老太太的字跡。

是沈鶴川的。

只有六個字:

“我簽了。對不起。”

我拿起紙條翻到背面。

背面貼著一張銀行轉賬回執單。

七千萬,一次性全額到賬,打入的是我辦理的那張蘇格蘭當地銀行卡里。

匯款備註欄寫著一行小字:姜念安嫁妝歸還款。

他來過了。

他找到了這個地方,上了樓,推開了我沒鎖的門,放下了圍巾和湯。

簽了離婚協議,還了所有的錢。

然後走了。

我攥著那張紙條坐了很久。

湯涼了,我端起來一口氣喝完。

他的手藝一如既往地差,鹽放多了,鹹得發苦。

但這是三年婚姻裡,他給我做的第一碗湯。

也是最後一碗。

我把空碗放下,拿起新手機撥了一個號碼。

響了兩聲就接了。

那頭很安靜,安靜得只剩下呼吸聲。

“沈鶴川。”

“......嗯。”

“湯太鹹了。”

他輕輕笑了一聲,笑聲裡全是碎裂的東西。

“下次會注意的。”

“沒有下次了。”

電話那頭的呼吸聲停了一拍。

然後他說了最後一句話。

“安安,你在這邊一個人要好好吃飯。”

“藥按新的劑量吃,別斷。”

“冬天的蘇格蘭很冷,圍巾記得戴。”

聲音越說越低,像是在用盡最後的力氣把每個字都嵌進電波里。

“我不會再找你了。”

電話結束通話了。

我把手機放在桌上,視線落在那條粗糙的圍巾上。

旅館外面又起了風。

荒原上的牛不知道去了哪兒,只剩下大片大片的空曠和安靜。

我伸手去拿那條圍巾的時候碰翻了空碗,碗在桌面上滾了一圈,沒有摔碎。

“......混蛋。”

我把圍巾圍上了。

很醜,但確實很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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