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着丈夫二選一後,我選擇離開_第 6 章 沈鶴川到達愛丁堡是三天後
第 6 章
沈鶴川到達愛丁堡是三天後。
他沒找到我。
不是他的人不夠多,也不是手段不夠高明。
是我根本沒有留在愛丁堡。
飛機落地後我在機場轉了一班火車去了格拉斯哥,又從格拉斯哥坐了一夜大巴到了蘇格蘭高地深處一個連名字都很難拼寫的小鎮。
鎮上只有一家旅館,老闆是個六十多歲的蘇格蘭老太太,不會說中文,英文也帶著濃重的口音。
她問我住幾天,我說不知道。
她聳聳肩,給了我一把帶著鐵鏽味的鑰匙。
房間在二樓,窗戶正對著一片荒原,遠處有幾頭牛在吃草。
我關上窗簾,在床上躺了兩天。
第三天下午我出去買了一部新手機,辦了一張當地的電話卡。
開機後沒有聯絡任何人。
只給律師發了一封郵件,確認離婚協議已經透過公證寄出。
律師回覆很快:沈先生目前不在國內,簽收地址無人接收。
我回了一個字:等。
那段時間的日子簡單到近乎寡淡。
早上起來去鎮口的雜貨店買麵包和牛奶,白天在旅館房間裡發呆,晚上在荒原上走一走。
老太太偶爾會敲我的門,端一碗熱湯進來。
她不問我從哪裡來,也不問我為什麼一個人。
只是每次離開前都會拍拍我的肩膀,用我半懂不懂的蘇格蘭口音說一句。
大意是:年輕人,別忘了吃飯。
日子就這麼過著。
沒有沈鶴川的電話,沒有林知棠的挑釁,沒有宋遠的監視。
安靜得像是活在世界的邊緣。
但我知道這種安靜不會太久。
第十一天的時候,旅館門口停了一輛黑色的租賃車。
我從二樓窗戶看下去,車裡坐著的人我認識。
李岷,沈鶴川的另一個心腹,也是那天在婦產科VIP病房裡彙報“林小姐平安誕下男嬰”的那個聲音。
他沒有上樓。
在車裡坐了大概半個小時,然後下車跟老太太交談了幾句,最後留下一個紙袋離開了。
老太太把紙袋拿上來給我。
裡面是我的護照、一張銀行卡和一封手寫的信。
信是沈鶴川寫的。
字跡工整,沒有塗改,看得出來寫了不止一遍。
“安安,你的護照快過期了,新的我幫你辦好了。銀行卡里有三百萬,不是嫁妝錢,是我這半年的工資和分紅。先用著,剩下的我在籌。”
“離婚協議我看了。你的條件我都答應,但請你先不要簽字生效。”
“給我點時間。”
“不是為了挽回,是為了把錢湊齊還你。”
“你值得拿回屬於你的每一分錢。”
信的末尾沒有署名,只有一個日期。
是他到愛丁堡的那天。
我把信摺好放進口袋。
銀行卡和護照原封不動地塞回紙袋,託老太太下次那個人再來的時候還給他。
老太太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麼,把紙袋放在了前臺的抽屜裡。
三天後李岷又來了。
這次他沒在車裡等,而是直接上了樓,敲了我的門。
我沒開。
他在門外站了幾分鐘,隔著門板說了一段話。
“嫂子,沈總讓我跟您說,錢他在想辦法,可能需要兩個月。”
我沒出聲。
“還有......”他停頓了一下,“沈總說如果您不想回去,在這邊待著也行。但至少告訴他您安不安全。他這幾天沒怎麼睡。”
我靠在門板上,盯著天花板的水漬。
“嫂子?”
“聽到了。”我說,“回去告訴他,我很安全。不需要他的錢,不需要他的人。離婚協議上簽字就行。”
門外安靜了一會兒。
“嫂子,沈總還讓我問......您的藥還夠嗎?躁鬱症的藥如果斷了——”
“李岷,”我打斷他,“他有沒有告訴你,那些藥上個月就被他換過了?”
門外徹底沒了聲音。
過了很久,腳步聲遠去。
我從窗戶看著黑色的車重新駛上那條窄窄的鄉間公路,越來越小,最終消失在山丘的盡頭。
當天夜裡,我收到了一條來自國內的簡訊。
號碼是新的,但口吻太熟悉了。
“嫂子,恭喜你自由了呢。不過提醒你一句哦,鶴川的脾氣你是知道的,他找不到你,遲早會把氣撒在別人身上的。”
“比如——替他擋刀的我呀。”
發訊息的人是林知棠。
我看了兩遍,刪了。
旅館外面起了風。
荒原上的牛發出低沉的叫聲,一聲一聲地,像在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