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愛一個人要學會放下_第 6 章 看到我的人進來
第 6 章
看到我的人進來,她愣了三秒,然後笑了。
“她成功了?”
“成功了。”
沈清沫把臉埋進手心裡,哭得整個人都在打顫。
我隔著電話聽到她的聲音,鼻子酸得說不出話。
“謝謝你。”我開口道謝。
“不。”她吸了口氣,“是我應該做的。”
溫氏傳媒的股權接收比我想象的更順利。
當那份經營權委託撤回函遞交到董事會的時候,在場沒有一個人提出異議。
商哲寧進了看守所,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公司需要穩定,而我是唯一有法律資格接手的人。
我站在我爸曾經坐過的辦公室裡,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際線,一句話也說不出。
我爸去世的時候才五十三歲。
他和繼母的車禍發生在一個雨天,對向車道失控的貨車。
當時所有人都說是意外。
我也信了。
可現在我不確定了。
沈清沫給我的那些材料裡,有一筆款項發生在我爸出事前兩週——打給一個名叫“正通物流”的公司,備註寫的是“車輛改裝”。
我不敢往下想。
但我必須查。
律師告訴我這條線暫時走不通,證據鏈太薄。
“溫小姐,商哲寧的案子目前能確定的是周舒言的車禍和您孩子的醫療事故。這兩條已經足夠了。”
“我知道。”
但我不會放過他。
一條都不會。
開庭前一週,商哲寧的辯護律師來找過我。
“商先生說想見您。”
“不見。”
“他說只要十分鐘。”
“我說了不見。”
律師沉默片刻,放下一個信封。
“這是他讓我轉交的。”
信封裡是一張紙,上面只有一行字。
我爸的筆跡。
“集團交給哲寧,我放心。識月,爸爸永遠愛你。”
是我爸遺囑裡被省略的那一頁。
我早就看過正式遺囑,但從沒見過這段。
商哲寧把這張紙留了這麼多年,在這個時候拿出來給我看。
他想讓我記得——我爸信任他。
想讓我動搖。
我把紙對摺,放回信封,還給了律師。
“告訴他,我爸信錯人了。”
庭審那天下了雨。
我沒有去旁聽。
沈清沫替我去了。
她發訊息給我:他認罪了。全部認罪。
沒有辯解,沒有翻供。
檢方求刑的時候,他只說了一句話。
“能不能讓溫識月來看我一次。”
法官沒有理他。
判決下來的那天是個晴天。
故意殺人罪,無期徒刑。
我站在公司樓下,抬頭看了很久的天。
藍得幾乎透明,一絲雲都沒有。
乾淨得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可一切都發生過了。
周舒言。我的孩子。我爸。繼母。
他們都回不來了。
手機震了。是沈清沫。
“識月,你還好嗎?”
“嗯。”
“判決出來了。無期。”
“我知道。”
沉默了幾秒。
“你打算去看他嗎?”她問。
我看著頭頂那片藍色,很久才回答。
“會去。”
“但不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