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榴蓮,結束了我二十八年的婚姻_第3章 真甜
真甜。
早知道離開這個家能吃上獨食,我該早點走。
3.
我沒回孃家。
我母親八十歲,耳朵不好,心臟也不好。我的婚姻出了問題,沒必要讓她半夜替我量血壓。
我在附近的全季酒店開了房。
前臺小姑娘聞到榴蓮味,抱歉地提醒客房不能帶進去。
我坐在大廳,把剩下兩塊吃完了。
我坐在來往客人的目光裡吃得滿手黏,樣子算不上體面,心裡倒痛快。
晚上十點,陸卓然打來電話。
「媽,您在哪兒?」
「酒店。」
「爸血壓都高了。明嵐姨一直哭,說要連夜搬走。您差不多得了,趕緊回來。」
「血壓高就吃藥,想搬就叫車。還有,你明知商鋪的事還替他瞞我,憑什麼命令我回去?」
「就一塊榴蓮,至於嗎?」
「當然不至於。一塊榴蓮還沒貴到六百八十七萬。」
「那您鬧什麼?」
「材料我現在發。看完給我一個答覆:你什麼時候知道商鋪是送給她的,又幫你爸瞞了多久。別刪聊天記錄,律師會調。」
電話那頭沒了聲。我直接結束通話,把證據目錄發進家庭群,順手退出了陸維均建的「幸福一家人」。群名看著刺眼,我不想再給它湊人數。
女兒的訊息緊跟著跳出來。
【媽,我下個月要見許家的父母,家裡這時候不能出醜。】
【您先回來。想吃榴蓮我明天給您買十個。】
十個榴蓮。
她以為數量多了,尊重也能論斤補發。
我回她:【不用。你先把車還回來。】
那輛寶馬登記在我名下,是我五十歲生日時陸維均買給我的。
陸汐言嫌自己的車顏色不好看,借走兩年沒還。
電話立刻打來。
「媽,您什麼意思?」
「字面意思。」
「我每天上班怎麼辦?」
「地鐵。你公司門口就是二號線。」
「那麼擠,我怎麼坐?」
「這問題問得好。過去兩年我出門改衣服,你說車在你那裡方便,讓我坐地鐵。現在輪到你,我也想聽聽答案。」
她沒聲了。
「還有,別拿婚事壓我。你爸偷偷送錢才丟臉,我現在是在收拾他留下的爛攤子。儘快把車停到律師事務所樓下,拖著不還,我就報警。」
她發來一個大哭的表情,又問我怎麼能這樣對親女兒。我回她:【親女兒借車也得還。想談感情,先把我的鑰匙交回來。】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信誠律師事務所。
律師孟書遙三十多歲,短髮,講話從不繞彎。
她翻完賬冊,先問我:「想保婚姻,還是保財產?」
「保我自己。」
「那就是都不要。」
「婚姻不要。財產一分不能少。」
她笑了。
「這話我愛聽。」
孟書遙先讓我改掉網銀、郵箱和工作室後臺的密碼,又把電子回單原始檔案做了存證。隨後申請調查陸維均名下賬戶和保險,對城南商鋪做財產保全。離婚協議放到最後,因為她說,先堵住錢的出口,才有資格坐下來談。
孟書遙提醒我,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把共同財產贈與婚外關係人,返還主張有空間。可喬明嵐和陸維均會說那些錢是借款、投資或正常往來,案子不會一錘定音。
「證據夠不夠?」我問。
「現有的夠開場,不夠收尾。」
「還缺什麼?」
「他們承認錢的真實用途。最好有聊天記錄、錄音、借條缺失證明,還有商鋪實際使用情況。」
我把她說的幾項寫在紙上,又補了一句:「他昨晚當著孩子的面承認給過商鋪,家裡有攝像頭。
我回去調錄影。」
「你一個人別回。」
「我帶物業和鎖匠,只拿個人物品和裝置硬碟,全程錄影。」
孟書遙這才點頭。
下午回去取硬碟時,陸維均已經把門鎖換了。
他隔著可視門鈴說,那是他的房子,我無權帶外人進去。
我沒跟他耗,直接打電話叫員警,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樓道里站了兩個看熱鬧的鄰居,他最在乎的體面終於反過來咬了他一口。
門開後,我先對著鏡頭報時間,拍完整個書房,再取走硬碟。昨晚的餐廳錄影還在,喬明嵐摘珠鏈、陸卓然承認知情、陸維均搶遙控器,全錄得清清楚楚。
陸維均壓著嗓子罵我把家醜鬧到派出所。
我把裝置封進證物袋:「偷偷送出去六百多萬才叫家醜。我報警取自己的東西,叫依法辦事。」
孟書遙看了我一會兒。
「陶女士,你很冷靜。」
「我在家裡當了二十八年消防員。」
「什麼意思?」
「誰發火我滅誰。滅久了,自己就不燒了。」
中午,陸維均來了。
他手裡拎著一個榴蓮,坐在律所接待室裡,像拎著一顆可笑的道歉。
「跟我回家。」
我把離婚協議推過去。
「先看這個。」
他只掃到標題,便把檔案扣在桌上。
「為一塊榴蓮離婚,你不怕別人笑?」
我開啟賬冊,翻到商鋪那頁。
「為六百八十七萬離婚,別人應該笑不出來。」
4.
陸維均沒有碰那本賬。
他盯著我,眼角抽了兩下。
「誰教你查我的?」
這就是他。
謊言已經擺到桌上,他還在追查誰給了我膽子。
「銀行教的。每張回單上都有數字。」
「那些錢有正當用途。」
「說來聽聽。」
「明嵐剛回國,很多資產轉不過來。
我替她墊付,她以後會還。」
「借條呢?」
「親戚之間,寫什麼借條?」
「你剛說是資產週轉,現在又說是親戚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