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三十天,我媽被廣場舞大媽打進醫院,我讓她們永遠跳不了舞_第五章 這一彈弓下去
第五章
「這一彈弓下去,你媽在醫院等你,你進派出所。你覺得誰贏了?」
身後有人說話。我猛回頭。
林叔靠在樓梯口的牆上,手裡夾著一根菸。沒看我,看樓下廣場。
我沒說話。他怎麼上來的?不重要。
「你認識我?」
「我住你隔壁棟。天天聽那個音響。」
他走過來,站在我旁邊,看著廣場。點了第二根菸,火光映出他臉上的皺紋,深得刀刻一般。六十二三歲,頭髮花白。
「你知道彈弓打過去是什麼後果嗎?你媽還在住院。」
手還在抖。皮筋沒松。
「分貝、時間、次數、人證,就能勝訴。」
他走過來,看見了我手裡的筆。
「你記住。打官司就像轉筆,轉到手不抖的時候,方向就對了。」
然後他從襯衫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翻到背面,用指甲在紙上劃了四個字。名片遞過來。
「林建國,執業律師。退休前在市中院做了二十年。」
我看著那四個字:分貝、時間、次數、人證。
皮筋鬆了。鋼珠掉在地上,彈了兩下,滾進天台角落的排水溝。
他蹲下來,把名片放在我腳邊。
「明天來我家。」
你再等等。我把這四個字吞進肚子裡。
我撿起地上半截斷筆,之前做題用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揣進了口袋。轉。停了。再轉。又停了。第三次,我把筆收進褲兜。
彈弓裝回書包。拉鍊拉上。
鋼珠沒撿,散在天台水泥地上,六顆沒人要的彈珠。
第二天下午,我去了林叔家。
一室一廳,收拾得很整齊。書架上全是法律類。《侵權責任法釋義》《噪聲汙染防治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則》。
他讓我坐在沙發上,自己去倒水。我注意到茶几上摞著一摞檔案,最上面壓著一張泛黃的紙。
高考志願表影印件。2018年。考生姓名:林濤。
「林濤」兩個字被紅筆劃掉了,劃得很重,紙都快破了。
林叔端著兩杯水走過來,看見我在看那張紙。停了一下。
「我兒子。那年高考前三個月,樓下廣場舞天天跳到十一點。我投訴了四十多次,沒用。他失眠,焦慮,最後只上了大專。」
他把水放在我面前,坐下去。
「他改了名字。去了南方。八年了,沒打過電話。」
我沒問為什麼。有些事情不需要問。
「別問你媽的事。專心取證。你要贏的不是那幾個人,是這個系統。一百零三次出警零立案的系統。」
我喝了一口水。杯壁上印著「林」字。
回醫院的時候,媽正靠在床頭看一本舊雜誌。雜誌封面是五年前的超市促銷海報。她閉著眼,嘴在動,聲音很輕:「好好考,媽沒事。」不知道是在對我說話還是在做夢。
我拉了把椅子坐在床邊,拿起水果刀,從塑膠袋裡掏出一個蘋果。
削皮。一圈一圈,削得很慢。蘋果皮垂下來,一條綠色的線。
媽以前也這麼削。削成兔子形狀,從蘋果屁股那一圈開始,皮不斷,繞著繞著就變成了兩隻耳朵。
我把兔子遞給媽。她接過去,看了一會兒。
「30天。用證據讓她們跳不了舞。不是用彈弓。」
媽看著我。沒說話。點了點頭。
不是以前那種「你好好考媽沒事」的點頭。這次不一樣,她沒有阻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