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打死我的狗反咬一口,我反手送她上法庭_第十章 10半個月之後

鄰居打死我的狗反咬一口,我反手送她上法庭發布時間:2026-06-18作者:凌雨

第十章

10

半個月之後,劉敏的案子判了。

那天我穿了件黑色外套。法庭不大,旁聽席坐了一半人。劉敏站在被告席上,穿著一件灰色毛衣,頭髮剪短了,臉上的皺紋像是這半個月裡突然長出來的。李志剛坐在旁聽席第一排,旁邊是他們的兒子李昊。

法官宣讀判決的時候,劉敏的手一直在抖。故意損毀財物罪、傳播虛假資訊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附帶民事賠償——賠償阿福的市場價值、我的精神損失費、以及為維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合計三萬八千元。

宣判完,法警把劉敏帶出去。經過旁聽席的時候,李昊從椅子上滑下來,跑過去抱住她的腿。

“媽媽!媽媽你去哪兒!”

劉敏蹲下來,抱住他。她的肩膀一抖一抖的,但沒有聲音。李志剛坐在椅子上,沒有動。他低著頭,兩隻手交叉在一起,拇指不停地搓著另一隻手的手背。

李昊被法警輕輕拉開。劉敏站起來,往門口走。走到門口的時候她停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李昊。那一眼很長,像是要把五歲孩子的臉刻進骨頭裡。然後她轉過頭,走了。門在她身後關上,發出一聲沉悶的響。

我坐在旁聽席上,沒有動。

不是高興,也不是難過。是一種很空的、像是跑了很長一段路之後忽然停下來、不知道該把手腳往哪裡放的感覺。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心有兩道指甲掐出來的印子。

走出法院的時候,外面是一個大晴天。陽光好得有點過分,晃得人睜不開眼。我在臺階上站了一會兒,眯著眼睛適應光線。

身後傳來腳步聲。是李志剛,牽著李昊。

李昊看見我,往李志剛身後縮了一下。李志剛沒有看我,徑直往停車場走。走了幾步,李昊突然掙脫他的手,跑回來站在我面前。他仰著頭看我,眼睛很黑,像兩顆玻璃彈珠。

“阿姨。”他的聲音很細,被風吹得斷斷續續,“狗狗的球,你還留著嗎?”

我看著他。

“留著。”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遞給我。是一塊石頭,圓溜溜的,上面畫著歪歪扭扭的金色花紋。

“這是我畫的。給狗狗。”

他把石頭塞進我手裡,轉身跑回李志剛身邊。李志剛拽著他的手,快步走了。李昊一邊走一邊回頭,看了我兩次。

我攤開手掌。那顆石頭上用金色馬克筆畫了一隻狗,四條腿長短不一,尾巴像一個問號。石頭背面歪歪扭扭刻著三個字:對不起。

風從法院門口吹過來,把路邊桂花樹的花瓣吹落一地。我站在臺階上,把石頭攥在手心裡。石頭被太陽曬得溫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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