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打死我的狗反咬一口,我反手送她上法庭_第七章 7馬警官通知我去派出所辨認證據的那天

鄰居打死我的狗反咬一口,我反手送她上法庭發布時間:2026-06-18作者:凌雨

第七章

7

馬警官通知我去派出所辨認證據的那天,是阿福走後的第七天。

我到的時候,劉敏和李志剛已經在了。劉敏坐在訊問室外面走廊的長椅上,臉上的妝沒有化,看上去老了十歲。李志剛站在旁邊,手裡攥著一頂帽子,看見我進來,眼神里閃過一絲兇光。

“陸嶼。”他叫了我一聲。

我沒停步。

“你等著。你害我老婆,我讓你在這小區待不下去!”

我轉過身看著他。

“李志剛,你那條影片播放量破十萬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會有今天?”

他的嘴角抽了一下。

“播放量每多一萬,你的傳播量就上一個量級。馬警官應該告訴過你了,傳播虛假資訊造成嚴重後果,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李志剛的臉漲紅了。“你少嚇唬我!我拍的影片是真的!監控裡清清楚楚——”

“完整監控我已經提交了。”我打斷他,“你掐掉的那部分,你老婆追上去打的那六下,你兒子用石頭砸狗的那段——警方全都看到了。”

他不說話了。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

馬警官從訊問室裡出來,手裡拿著一個資料夾。他看了一眼走廊裡的人,然後把資料夾開啟。

“鑑定結果出來了。犬隻屍檢報告、監控影片完整分析、木棍上的指紋和DNA比對——全部指向一個結論:犬隻沒有攻擊行為,劉敏的行為不構成緊急避險,屬於故意損毀財物。加上釋出不實影片,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兩條併案處理。”

劉敏從長椅上站起來,嘴唇哆嗦著。

“馬警官,我......我真的是為了保護孩子!我那時候腦子一片空白,我——”

“你拍照的時候腦子不空白。”我說。

她的話卡在喉嚨裡。

“你打完狗之後,第一件事是把棍子塞回你兒子手裡,第二件事是拍照。你拍了七張照片,選了角度最好的那張發到業主群。你在群裡寫的那篇‘一個媽媽的心裡話’,開頭第一句是‘我不後悔’。”

劉敏的臉從蒼白變成了灰白。她的嘴張著,像一條被甩上岸的魚。

馬警官合上資料夾。“案件移送檢察院。你們等通知吧。”

李志剛突然衝上來,被方警官攔住了。他隔著方警官的胳膊指著我的臉,脖子上青筋一根一根鼓起來。“陸嶼!你為了一條狗!為了一條狗你毀了我們全家!”

我看著他,沒有後退。

“李志剛,你老婆打死阿福的時候,你兒子在旁邊看著。她才五歲,你老婆當著他的面,一棍一棍打死了一條狗。你拍影片的時候,把你兒子哭的鏡頭剪進去博同情。你們夫妻倆拿自己的孩子當道具,拿我死去的狗當素材,拿我被網暴的熱度當流量。到底是誰毀了你們全家?”

李志剛的手指慢慢垂下去了。

方警官把他按回長椅上。劉敏坐在旁邊,突然捂著臉哭了起來。不是那種聲嘶力竭的哭,是悶在掌心裡的、從指縫裡漏出來的嗚咽,像被什麼東西壓住了胸口。

我轉身走了。走廊盡頭的陽光照進來,把我影子長長地投在地上。走出派出所大門的時候,我停了一下。臺階下面的水泥縫裡長著一株蒲公英,黃色的花已經謝了,頂著一團白色的絨球。風吹過來,絨球散開,一絲一絲地飄起來,往天空的方向飛。

我看了它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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