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打死我的狗反咬一口,我反手送她上法庭_第六章 6三天後

鄰居打死我的狗反咬一口,我反手送她上法庭發布時間:2026-06-18作者:凌雨

第六章

6

三天後,顧醫生的屍檢報告出來了。

一共四頁紙。死因:顱腦損傷。傷口數量:六處。傷口深度:最深的一處達三釐米,顱骨粉碎性骨折。兇器型別:圓柱形鈍器。報告最後附了一行結論:“根據傷口形態和分佈位置判斷,死者(犬隻)在被擊打過程中處於被動逃跑狀態,未見攻擊性行為表現。”

我把報告拍了照,發給偵探。那頭回了一個字:“穩。”

當天下午,李志剛的短影片公司果然發了一條影片。標題就是那個——“金毛撲咬幼童,媽媽挺身而出”。影片剪輯得很巧妙,把監控畫面掐頭去尾,只留了阿福跑動的一段和劉敏揮棍的一段,中間插了李昊哭的鏡頭和劉敏接受“採訪”的畫面。影片裡劉敏對著鏡頭哭得泣不成聲:“我當時什麼都沒想,我就想保護我兒子。那條狗那麼大,撲過來的時候我腦子一片空白......”

影片發出來兩個小時,播放量破了十萬。評論區清一色的“媽媽偉大”“支援大姐”“這種惡犬就該打死”“狗主人呢?出來道歉”。

有人把我的微信頭像和業主群的發言截圖貼到了評論區,說“這就是那個狗主人,還在群裡威脅鄰居”。我的手機開始瘋狂震動。陌生號碼打進來,接了就是罵。我沒接,直接關機。微信好友申請爆了,驗證訊息全是髒話。

我用提前準備好的備用機上網,把那條影片從頭到尾錄了屏,截了播放量、點贊數、評論區的每一條惡意評論。然後我登上了自己那個只有十幾個粉絲的社交賬號,發了一條動態。

“我是陸嶼。關於‘金毛撲咬幼童’一事,完整監控影片、犬隻屍檢報告、司法鑑定意見書,已全部提交警方。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所有轉發不實影片、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的賬號,我已全部取證留存。我們一個一個見。”

配圖是顧醫生那份屍檢報告的最後一頁。紅章蓋在右下角,清清楚楚。

動態發出去之後,評論區先是安靜了幾分鐘。然後有人開始刪評論。又過了半小時,李志剛那條影片被平臺下架了。系統提示:被多名使用者舉報,涉嫌傳播不實資訊。偵探給我發了一條訊息:“舉報使用者一共十一個。我找了十個朋友,加上你,正好。”

我看著那條訊息,在備用機前坐了很久。窗外雨停了,陽光從雲層縫隙裡漏下來,在地上投出一小片一小片的光斑。我把那顆網球從口袋裡掏出來,放在桌上。上面的血跡已經幹了,變成深褐色的斑點,嵌在綠色的絨毛裡,像某種無法清洗的印記。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