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心安處是吾鄉_第8章 社區法律援助中心在街道辦事處二樓
第8章
社群法律援助中心在街道辦事處二樓,一間十來平的小屋,桌上摞著半人高的檔案。
接待我的律師挺年輕的,短髮,沒化妝,T恤上印著只卡通柴犬。
她翻著我的材料,翻到銀行流水那幾頁的時候停下來,來回看了兩遍。
“十三年匯了四十七萬?”
“對。”
她把流水放下,抬頭看我一眼。
“這案子我接。我妹妹也叫招娣。”
開庭那天下大雨。
法院在縣城,我和小志坐了倆小時長途大巴。
弟弟請的那律師穿一身起了球的破西裝,皮鞋擦的倒是賊亮。
弟弟坐在原告席,剪了頭,穿了件新襯衫,估計是為了顯得有頭有臉。
他那未婚妻沒露面。
聽說因為彩禮的事兩人徹底掰了,不過婚還沒正式退。
我媽坐在旁聽席,還是那件洗的發白的破棉襖。
弟弟的律師先開口,邏輯倒簡單。
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被告李招娣從二十八歲起就不管家裡,拒絕出贍養費。
另外,被告沒經家屬全票同意,私自處理父親骨灰還產生喪葬費,算侵權。
讓法院判被告掏贍養費跟喪葬補償金一共十二萬。
說完這話,弟弟的律師看我一眼,那眼神估計是覺得穩操勝券了。
我的律師站起身,她把那個藍硬皮本子遞給法官。
“我當事人從十五歲起出去打工。十三年,總共向原告家裡匯款四十七萬三千六百塊。每一筆都有銀行轉賬記錄。”
她從檔案袋裡抽出一沓列印紙。
“這些錢有幾毛錢是用在贍養被告母親身上了?零。全砸在原告李招財的學費、買車、買房還有彩禮上了。”
法庭裡靜了下,弟弟那律師翻了翻手裡的材料。
我的律師沒停嘴。
“當事人十四歲被迫輟學。這是當年就讀初中校長出具的書面證明,學校當時都給了免學費方案,讓她媽一口回絕了。”
一頁紙遞上去。
“當事人十八歲在廠裡受了工傷,廠子賠三萬。賠償金被她媽一分不剩拿走。這是工廠的賠償記錄和轉賬截圖。”
又一頁。
“當事人父親李長根在工地塌方出事死了。工地賠了二十萬。這筆錢被原告方一毛不留全填進李招財的婚房裡了。這是裝修公司的合同跟收據。”
弟弟的律師臉都變色了,他低頭跟弟弟嘀咕幾句。
弟弟嘴動了動,聲不大。
“那都是我爸媽願意給我的。”
法官掃他一眼,沒理茬。
我的律師最後放了段話。
“我當事人十三年來給原告家裡的匯款,早超了法定贍養義務的底線。她不僅盡了本分,還被長期往死裡搜刮。原告一家對我當事人構成了長期的經濟壓榨,包括強迫未成年人輟學打工,侵佔工傷賠償金,挪用死者撫卹金。”
她撇了弟弟一眼。
“要是法庭覺得我當事人還得接著掏錢,那麻煩原告先把這四十七萬三千六百塊錢吐出來。”
判決沒當庭下,不過過了一個禮拜結果下來了,原告要錢的要求全駁回。
判決書底下有段批註,大概意思是讓有關部門查查未成年權益保護的事。
走出法院的時候,我媽攔在臺階上。
這回她沒哭,沒罵,沒坐地上。
她就是站那,弓著個背,跟棵被風吹彎的爛菜葉子似的,整個人矮了一大截。
“招娣。”
她喊我。
“你真的一點都不認媽了?”
我看著她。
看著她臉上一道道褶子,看著她走形的粗大指關節,看著她棉襖領子上那圈洗不掉的老汗漬。
我想起走三里爛泥路揹我看病的背,想起了那碗煮的稀爛糊的長壽麵。
然後我想起了那張撕碎的通知書,想起了“錢打哪個卡里了”的電話,想起了我爸遺像前面的計算器。
“媽。我認你。”
她眼裡有了點亮。
“可我不欠你們的了。”
她眼裡的亮光又滅了。
雨停了,小志在不遠處的臺階那等我。
他沒打傘,衣服溼了一多半。
看我走過來,站起身,啥都沒問。
我倆並排往公交站臺走。
他步子一深一淺的,我把步子放慢了等他。
到站臺的時候,他突然來了句。
“雞湯還剩一碗。回去我給你熱熱。”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