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遺孀:你們必須血債血償_第7章 秦文慧從力證自己是刀人犯

自首的遺孀:你們必須血債血償發布時間:2026-05-13作者:葉俊成

秦文慧從力證自己是刀人犯,到翻供,此時又說自己是救人,短短兩分鐘,她已經反覆了好幾次。

我看向鍾烈,他摘下眼鏡,低著頭擦鏡片,嘴角卻分明微微上翹。

「法官,我有證據,證明刀害張明亮的兇手另有其人!」鍾烈重新戴上眼鏡的時候,大聲地說道。

可憐的公訴人,用無奈和求助的眼神,掃遍了法庭內的每一個人,卻發現沒人能幫他。

鍾烈和秦文慧在做局,他們的這個局,把所有人都給裝了進去。

鑑於事情反覆已經超出了預計,法庭宣佈暫時休庭,控辯雙方重新梳理和提交證據。

一個小時後重新開庭,秦文慧昂首挺??走進被告席,像個勝利者,她站進被告席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張家四口。

張家父母喃喃自語,距離太遠,不知道在說什麼。

張明學不斷地用紙巾擦著額頭上的冷汗,兩眼茫然。

張明欣帶著哭腔,又朝秦文慧大聲喊:「阿嫂,這麼多年,我們都不容易,你放過我們啊??」

秦文慧笑了,說:「你們趕我出門的時候,放過我了嗎?你們把你哥丟下山的時候,又放過他了嗎?」

所有人愕然,將目光紛紛刺向了張家四口——他們怎麼會是真正的兇手?

「肅靜!」法官今天已經不知道第幾次敲法槌了。

再次維持了秩序後,法官讓被告提供證據。

鍾烈站起來點了點頭,禮貌地向法官提交了一份影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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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並不知道這份影片裡是什麼,但法官看完之後極度震驚,再一次宣佈休庭,要和陪審員商議怎麼進行。

張家四口此時已經癱軟在旁聽席上,他們好像知道了一些什麼。

事後鍾烈看在我是他師兄的分上,給我看了影片的複製。

影片裡是張明亮錄製的一段遺言。

錄製時間是 2003 年 6 月 11 號晚上 10 點 36 分。

「慧,我知道我很對不起你,我也很對不起這個家,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弟弟妹妹??」影片裡,張明亮抹著眼淚,先向所有人道歉。

接著他說:「你看到這個影片,可能我已經不在了,這是我決定的,跟別人沒有關係。」

「其實,你也知道,我這個病沒救了,這幾年掏空整個家,你也看到,爸媽和弟妹怎麼對咱們了,我不能再這樣拖下去了,一定要有個了結??」

「我這輩子,其實也沒什麼大志向,就想透過努力,讓爸媽,弟妹過上好日子,這些年你跟著我吃苦了,風裡來雨裡去,可他媽的一個病,讓我們什麼都沒有了,你看,沒病之前,我是家裡頂樑柱,你是家裡大嫂,爸媽慣著,弟妹尊敬著,可是後來??哎??」

張明亮說話邏輯有些混亂,看得出當時他精神狀態很不好,中途好幾次還停了下來,拼命地抽菸。

最後,他瞪著滿是血絲的眼睛,下決心一般說道:「慧兒,這輩子咱們夫妻做不成了,下輩子我再還你,我現在已經是個廢人了,可我還有份人身意外保險,我問過保險公司了,萬一我要出了事,能理賠 600 萬??這事你也別勸我了,我沒打算給你勸的機會,我和他們都商量好了??」

接著,張明亮失聲痛哭,邊哭邊絮絮叨叨地說著兩人當年的甜蜜幸福。

一個大男人,哭得撕心裂肺,看得我也心頭酸楚。

「我和爸媽、明學、明欣都說了,這個家,最虧欠的是你這個當嫂子的,你拿 200 萬!剩下 400 萬他們平分,這樣爸媽養老錢有了,明學談的那個女朋友,也能買房訂婚了,明欣也不用這麼辛苦,勤工儉學??我當大哥的,不能再幫大家了,也就這條命還值點錢吧??」

事到如今,張家騙保基本已經證據確鑿,但始作俑者,並不是張家四口人,而是死者張明亮自己。

他打算用自刀偽裝成意外,給家人和妻子留下一筆錢,但並不能證明張家四口人刀了他。

他們四個人只能算張明亮自刀的脅從,甚至都沒有犯罪。

至於騙保,他們的確要退賠理賠金額,再接受法律的制裁。

張明亮在錄好影片之後,並沒有直接發給秦文慧,而是在 16 號早晨,準備去秀青山的時候,在一個快遞驛站,把 U 盤發給了同城的秦文慧。

他還叮囑說,這個不著急,隔一週後再發,這時候,很多事情已經板上釘釘了。

「被告,你的證據只能證明,死者張明亮有騙保的嫌疑,其家人知情其騙保的過程,但不能證明張明亮是被他人刀害??」法官向秦文慧提出了問題,「你還有其他證據要提供嗎?」

「有!」秦文慧大聲地答道,「因為在他打算自刀前,給我打了個電話??」

「我和他做夫妻 8 年了,他得病 4 年,基本都是我照顧的,我太熟悉他了,就算是和我離婚,他也是為了我好,他說他在秀青山,我就知道情況不對,我對他說,我懷孕了,是他的孩子!」

「他很高興,我說,有孩子就不要去死了,我讓他等我,馬上打車去秀青山。」

「我大概是 10 點 10 分左右到了秀青山的,但這時候,他的電話已經打不通了。」

「我在秀青山四處尋找,11 點多,聽說有人在文峰亭墜落,我知道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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