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賣了我的女兒之後_第8章 我看着她笑
」
「我看著她笑,我想到了豆豆被人帶走的時候一定在哭,一定在喊媽媽,可是沒有人管她。」
然後我就看到了桌上的錘子。
法庭很安靜。
老法官慢慢地點了點頭,沒有再追問。
……
最後宣判。
法官判處陳昭有期徒刑五年。
五年。
旁聽席上有人鼓掌,被法警制止了。
何彥明低著頭,雙手合十,放在額頭上,不知道是在感謝還是在祈禱。
宣判結束後,陳昭被帶走之前,她回頭看了一眼何彥明。
何彥明舉起了那個小書包,讓陳昭看見。
陳昭笑了一下,然後就被帶走了。
那個笑容很淺,但是真的。
12
庭審結束後,我在法院門口被一群記者堵住了。
有記者問我:「宋律師,你怎麼看這個判決?」
我想了想,說:
「法律做出了它能做的最好的判決。」
「但這個案子不應該只被當做一個刀人案來看。它暴露了太多問題——留守兒童的保護、農村婦女的困境、基層執法的盲區、熟人社會的沉默。」
「陳昭犯了法,她認罪伏法,這沒有爭議。但這個故事不應該在她進監獄的那一刻就結束了。」
「還有二十八個孩子沒有找到。」
「還有很多個趙桂蘭活著。」
「還有很多個陳昭正站在那把錘子前面。」
記者們安靜了幾秒,然後又一擁而上,問了很多問題。
我沒有再回答,轉身離開了。
……
後來的事情,簡單說一下。
何彥明在陳昭服刑期間,辭了外地的工作,回到桐安縣,把豆豆從福利機構接了出來,在縣城租了一個小房子,一邊打零工一邊帶孩子。
他每個月去監獄看陳昭一次,帶豆豆去。
第一次去的時候,陳昭隔著玻璃看到豆豆,哭得說不出話。
豆豆趴在玻璃上,喊了一聲媽媽。
陳昭把手貼在玻璃上,和豆豆的小手隔著玻璃重疊。
方警官後來調到了市局,在刑偵支隊工作,專門負責打拐。
他跟我說,陳昭的案子對他影響很大,他想多做一點事,彌補以前的遺憾。
再後來,秦月娥在獄中交代了更多的資訊,專案組又陸續找回了四個孩子。
但還有二十四個沒有下落。
可能這輩子都找不到了。
……
陳昭在監獄裡表現良好,減刑了一年半。
2023 年 5 月,她出獄了。
出獄那天,何彥明帶著豆豆在監獄門口等她。
豆豆已經七歲了,上小學一年級,長高了一大截,虎牙還在。
陳昭出來的時候穿著一件素色的外套,剪了短髮,整個人比進去的時候反而胖了一些。
她看到豆豆的第一眼就蹲下來了。
豆豆跑過去抱住她。
“媽媽!”
陳昭把臉埋在豆豆的頭頂,一直在笑。
笑著笑著,眼淚就掉下來了。
何彥明站在後面,手足無措地搓著手,不知道該靠近還是該等著。
最後還是陳昭站起來,看了他一眼。
「走吧,回家。」
何彥明紅了眼眶,接過陳昭手裡的包。
一家三口走在監獄門口的那條路上,豆豆一手拉著媽媽,一手拉著爸爸。
這畫面我沒有親眼見到,是方警官用手機拍了發給我的。
我看了好幾遍。
每一遍都在想,這個結局夠好了嗎?
說實話,我不知道。
陳昭進去了三年半,錯過了女兒三年半的成長。
何彥明在他缺席的那些年裡種下了因,又用他回來的這些年在還果。
豆豆在三歲的時候被親奶奶賣掉了,這道疤她也許一輩子都摸得到。
……
我後來問陳昭,你後悔嗎?
她在電話裡沉默了很久。
「我後悔沒早點動手。」
“你是說……”
「我後悔在豆豆丟了以後,還抱著希望等了三個月。如果我早點不管不顧,豆豆就不用在那戶人家待那麼久。」
「但如果你早點動手,你可能判得更重。」
「我知道。但那三個月豆豆在想什麼,我不敢想。」
她的聲音平靜得就像在說別人的故事。
但我聽得出來,那種平靜下面,是永遠也長不回來的傷口。
13
這個案子過去好幾年了。
有時候晚上睡不著,我會把卷宗翻出來看。
不是為了研究什麼法律問題,就是想看看。
看看陳昭第一次做的筆錄上一筆一劃的字跡。
看看豆豆被找到那天拍的照片。
看看那本賬本上歪歪扭扭的數字。
然後我會想到一些別的東西。
想到趙桂蘭在把豆豆交給秦月娥的時候,有沒有猶豫過哪怕一秒。
想到秦月娥在把那些孩子裝上三輪車的時候,有沒有聽到過車廂裡的哭聲。
想到那些沒找到的二十四個孩子,現在在哪裡,叫什麼名字,有沒有人還在找他們。
想到那些正在發生的、和這個案子一模一樣的事情,在某個沒有訊號的山村裡,正在上演。
……
我當律師這些年,見過很多案子。
有些案子是人心的惡。
有些案子是制度的縫隙。
而陳昭的案子,兩樣都佔全了。
趙桂蘭是惡,是根植在骨子裡的、被一輩子的偏見餵養出來的惡。
而那些“沒有證據”“人手不夠”“管不了”的回答,是縫隙,是系統在運轉過程中必然會產生的縫隙。
每一個回答都沒有錯。
但當所有沒有錯的回答疊加在一起的時候,一個母親就被逼到了鐵錘面前。
……
陳昭出獄以後給我寄了一箱桐安縣的土特產,臘肉、幹筍、茶葉,還有一封信。
信很短,只有幾行字。
「宋知姐,謝謝你。豆豆現在上學了,成績還不錯,數學每次都是九十分以上。何彥明戒了煙,在工地上做小包工頭,不去外地了。我在縣城找了個超市收銀的工作,離家近,能接送豆豆上下學。日子不算好,但過得下去。」
最後一行寫著——
「以後不會再有人需要走那條路了吧。」
我拿著那封信,站在窗前站了很久。
窗外是這座城市的萬家燈火,每一盞燈下面都是一個家。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的問題。
只希望她說的是對的。
……
這個故事沒有多麼驚天動地的反轉,也沒有多麼跌宕起伏的懸疑。
它就是那種發生在你我身邊、每個人都有可能經歷的平凡。
一個母親失去了孩子,一個婆婆做了畜生不如的事,一個丈夫遲到了三個月,一個警察在能力範圍內做了他能做的一切。
然後一個律師把這些碎片拼在一起,拼出了一個誰也不想看到的真相。
但真相就是真相。
不管你想不想看到,它都在那裡。
就像那二十四個還沒找到的孩子。
你看不到他們,不代表他們不存在。
他們在某個地方,等著有人來找。
像豆豆一樣,等著有人叫一聲他們的名字。
然後抱住他們,說——
找到你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