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賣了我的女兒之後_第5章 如果你能在這之前找到突破口
如果你能在這之前找到突破口,我幫你。」
「你不怕?」
方警官苦笑了一下。
「我怕。但我更怕有一天我老了,想起這些丟了的孩子,我會覺得自己不是個東西。」
方警官幫我安排了一個人,他表弟,在隔壁市做小生意的。
那個人以「想要收養一個女孩」的名義,在石橋村附近打聽。
他沒有直接找秦月娥,而是先在村裡和人套近乎。
農村是個熟人社會,訊息傳得很快。
果然,不到三天,秦月娥主動找上了他。
方警官的表弟全程錄了音。
錄音裡,秦月娥說得很直白。
「你想要多大的?男娃女娃?」
「女娃,三四歲。」
「女娃便宜,兩萬。男娃貴,五萬往上走。」
「能看看人嗎?」
「現在手上沒現貨,要等一陣。上一批走了好幾個了。」
這段錄音時長四分二十秒。
方警官聽完以後,臉色鐵青。
「夠了。」
但方警官沒有馬上動手。
他做了一件讓我至今都心懷敬意的事情,他把錄音和所有調查材料打包加密,繞過了桐安縣公安局,直接寄給了市公安局刑偵支隊。
三天後,市局派了一組專案組下來。
專案組來的時候沒有通知桐安縣局,直接到了石橋村。
搜查秦月娥家的時候,在她家的地窖裡找到了兩樣東西。
一個是一本手寫的賬本,上面記錄著每一筆交易的時間、性別、年齡和金額。
金額最低的一萬五,最高的八萬。
另一個是一部老年手機,裡面存著幾十條簡訊,全是和買家聯絡的記錄。
最早的一條簡訊是四年前。
四年。
秦月娥做了四年的人販子。
……
而在賬本的最後一頁,有一條記錄——
「2019 年 8 月 15 日,女,3 歲,2 萬。」
日期和豆豆失蹤的時間完全吻合。
7
專案組根據賬本和手機記錄,順藤摸瓜,在接下來的兩週內找到了包括豆豆在內的四個孩子。
豆豆被賣到了鄰省一個山村裡,被一戶沒有孩子的夫婦買下。
找到她的時候,她正在那戶人家的院子裡玩泥巴。
三個多月過去了,她瘦了一圈,頭髮剃成了短短的板寸,身上穿著一件不合身的舊棉襖。
但她還是那個大眼睛的小姑娘。
方警官後來給我看了接回豆豆的影片。
影片裡,女警抱起豆豆的時候,豆豆一開始沒反應,呆呆地看著周圍的人。
直到女警輕輕叫了一聲「豆豆」,她才忽然抱住女警的脖子,哇地哭了出來。
那個哭聲我聽了好幾遍,每一遍都覺得心臟被人攥了一把。
三歲的孩子,在陌生的地方待了三個多月,她不會表達,不會求救,只能等。
她等到了。
……
秦月娥被捕後,很快就交代了一切。
她做了四年的人販子,經手的孩子一共有十一個。
其中七個女孩,四個男孩。
她的上線是鄰省的一個人販子團伙,秦月娥負責在這邊收貨,那邊負責銷售。
每賣一個孩子,秦月娥抽三到五千塊。
四年,十一個孩子,她總共賺了不到五萬塊。
五萬塊,十一個家庭的噩夢。
……
至於趙桂蘭,她已經死了,無法再追究刑事責任。
但根據秦月娥的交代,趙桂蘭確實是主動聯絡秦月娥,要求把豆豆處理掉的。
秦月娥的原話是:
「桂蘭姐打電話跟我說,這個孫女她不想要了,讓我幫忙找個人家,給多少錢都行。
」
給多少錢都行。
不是多少錢也不賣。
是多少錢都行。
我把這句話在腦子裡過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覺得有什麼東西在??口堵著,上不來也下不去。
……
趙桂蘭為什麼要賣掉自己的親孫女?
僅僅是因為重男輕女嗎?
也許是。
在那個閉塞的山村裡,趙桂蘭一輩子活在延續香火的執念裡。她覺得孫女是賠錢貨,是累贅,是不應該存在的東西。
她不覺得自己在犯罪。
她甚至覺得自己在為這個家好。
這才是最讓人不寒而慄的地方。
8
孩子找到了,但陳昭的案子還沒結。
她刀了人,這個事實改變不了。
趙桂蘭賣了豆豆,這個事實也查清了。
但法律是法律,不是因果報應。
趙桂蘭做了壞事,不意味著陳昭刀她就是對的。
……
2020 年 1 月,陳昭案第一次庭審。
我作為辯護律師出庭。
法庭不大,旁聽席上坐著十幾個人。
有幾個記者,有村裡來的人,還有方警官。
陳昭穿著拘留所的衣服,頭髮比上次見面時更短了,是她自己剪的。
她看見我,點了一下頭,就低下頭去了。
豆豆沒有來。
她被臨時安置在了民政部門的兒童福利機構裡,因為何彥明到現在都沒有露面。
沒錯,從陳昭被捕到現在,將近三個月了,何彥明來過一次,不是來看陳昭,是來看他媽的遺體。
他在殯儀館待了半天,簽了字,把喪事交給秦家的親戚處理,第二天就走了。
沒有去拘留所看過陳昭一次。
也沒有問過豆豆一句。
公訴人請求法庭以故意刀人罪判處陳昭無期徒刑。
我的辯護策略是:趙桂蘭的行為是本案的直接誘因,陳昭屬於激情刀人,具有從輕處罰的情節。
同時,我提交了趙桂蘭賣掉豆豆的完整證據鏈——秦月娥的供詞、賬本記錄、王嬸的證詞,以及專案組的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