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賣了我的女兒之後_第7章 剩下的二十八個
剩下的二十八個,大部分被賣到了偏遠山區,有些甚至被轉手了兩三次,線索完全斷了。
這個數字被媒體報道後,引發了很大的關注。
各大媒體都在報道,社交平臺上到處都是討論。
陳昭的案子也因為和這個團伙有關聯,被推到了聚光燈下。
一時間,「母親刀婆婆救女」的故事在網上傳開了。
有人同情陳昭,說她是被逼無奈。
有人指責陳昭,說她不該刀人。
有人罵趙桂蘭,說她死有餘辜。
有人罵何彥明,說他不是男人。
有人罵警察,說他們不作為。
各種聲音吵得天翻地覆,但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件事——
陳昭不在乎這些聲音。
她只在乎豆豆。
……
第二件事,是何彥明找到了我。
是的,他主動來找我了。
那天我正在旅館整理材料,前臺打電話來說有個男的找我。
我下樓一看,是何彥明。
他穿著一件皺巴巴的夾克,頭髮沒洗,下巴上長了一圈胡茬,手裡攥著一個塑膠袋。
「宋律師。」
「你來幹什麼?」
他低著頭,把塑膠袋遞給我。
我開啟一看,裡面是一沓錢,皺皺巴巴的,有百元的也有五十的,大約有一兩萬。
「這是什麼?」
「律師費。給陳昭打官司的。」
我看著他。
他的眼睛是紅的。
「我昨晚去福利院看了豆豆。」
他的聲音開始發抖。
「她……她不認得我了。」
他蹲了下去,兩隻手捂住臉。
「她叫我叔叔。」
我站在那裡,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蹲在旅館門口哭了好一會兒,然後站起來,擦了擦臉。
「宋律師,幫幫陳昭。我之前不信她,是我的錯。」
我把塑膠袋還給他。
律師費陳昭已經付了。
其實陳昭也沒什麼錢,這個案子算是半公益性質。
但我不能收何彥明的錢。
不是因為矯情,是因為我收了他的錢就要替他辦事,但目前我只替陳昭辦事。
他和陳昭不是一回事。
何彥明顯然不太明白這層意思,但他也沒堅持,把錢收回去,又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遞給我。
「這個給你。」
我接過來一看,是一份手寫的諒解書。
內容很簡單:「本人何彥明,系死者趙桂蘭之子、被告人陳昭之夫,茲對陳昭的行為表示諒解,懇請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簽名,按了手印,日期是今天。
我看著這份諒解書,心情很複雜。
這是趙桂蘭直系親屬的諒解書,在量刑上會有很大的幫助。
但這份諒解來得太晚了。
如果你早一點相信你的妻子,如果你早一點站出來,陳昭也許根本不需要走到這一步。
我收下了諒解書,只說了一句:「你應該去看看陳昭。」
何彥明點了點頭。
「我明天就去。」
「不是明天。現在。」
他愣了一下,然後轉身走了。
……
後來我才知道,何彥明去了拘留所。
他和陳昭隔著玻璃談了四十分鐘。
具體說了什麼我不清楚,但方警官告訴我,陳昭出來的時候眼睛是腫的,不過臉上的表情比之前鬆弛了很多。
那是她入獄以來第一次看起來像一個活人。
11
2020 年 3 月,第二次庭審。
旁聽席坐滿了人,記者的數量比上次多了一倍。
何彥明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身邊空著一個位置,放著一個小書包。
那是豆豆的書包。
……
這次庭審,公訴人修改了量刑建議——從無期徒刑改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理由是陳昭具有以下從輕情節:
一、被害人趙桂蘭存在嚴重過錯——拐賣親孫女。
二、被害人直系親屬出具了諒解書。
三、被告人自首,認罪態度良好。
四、被告人犯罪系受到嚴重精神刺激後的激情行為。
而我的辯護意見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在法庭上提出了一個關鍵論點。
「趙桂蘭拐賣豆豆的行為發生在案發前不到三個月。在這三個月裡,陳昭多次求助未果——求助丈夫、求助警方、求助村委會,均未得到有效幫助。」
「陳昭是在窮盡了所有合法途徑後,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她不是沒有試過相信法律,她是在法律無法回應她的時候,做出了一個絕望的選擇。
趙桂蘭不是在案發當天才激怒了陳昭。從趙桂蘭賣掉豆豆的那一天起,陳昭的世界就已經塌了。她用了三個月來呼救,沒有人聽到。
三個月,是一個母親能忍受的極限。
我說這些話的時候,陳昭一直低著頭。
但我看到她的肩膀在抖。
……
法官提問環節,老法官問了陳昭一個問題。
「被告人,你在刀害趙桂蘭之前,有沒有想過後果?」
陳昭抬起頭,直視法官。
「想過。」
「你想到了什麼?」
「我想到如果我被抓了,豆豆就沒媽媽了。」
「既然想到了,為什麼還要動手?」
陳昭沒有馬上回答。
她偏過頭,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何彥明和那個小書包。
然後轉回來,對法官說:
「因為如果我不動手,豆豆連找都找不回來了。」
「趙桂蘭跟我說,賣了就賣了,過幾年再生一個,生個男孩。她說得很輕鬆,就像豆豆是一件舊衣服,不想要了就扔掉。
」
「那天她把這些話又說了一遍,然後還笑著跟我說,你要是再敢鬧,連你一起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