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不是玫瑰_第十二章 18我和我媽離開了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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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媽離開了這座城市。
我們兩個家庭的糾纏,也終於到此為止了。
醫生說,我的手傷至少要五到十年,才能重新有演奏小提琴的可能,也僅僅是可能而已。
也許我還可以去音樂學院,還可以成為小提琴家,但那是很久以後的事情,當務之急,我要備戰升學考試。
人生破碎了,終究還是要親手重組起來,哪怕有些艱難,有些不甘,哪怕不是夢裡的模樣,不是曾矢志不渝的方向。
這些日子裡,祁方銘的訊息也偶有傳來,聽說他失去了那所學校的 offer 後,正在老老實實備考國內的高校。
他打算考醫學院,還是並不熱門的手外科專業。
可不巧。
有一回,他遇見其他學校的混混在霸凌一個女孩。
校董兒子的身份,除開這所學校外,變得並不好使。
他本質上是個勇敢的人。
那群人渣拿碎玻璃劃女孩的臉,他空手去擋。
玻璃從手指劃到手腕,二十釐米的傷,見血見肉,斷了他的手筋。
我拿不起小提琴,可從此,祁方銘,也拿不起手術刀了。
他被送進醫院時又哭又笑。
他嘴裡唸叨著,好痛啊,真的好痛……
他叫我的名字,他說當時願願受這一切,她得有多痛,願願的心得有多痛,我怎麼能呢,怎麼能讓願願受這麼多傷害。我是人渣,我真是一個人渣……
後來,祁方銘救助的那個女孩時常跟在他身後。
像小狐狸跟著小王子那樣。
人們彼此馴服,又自私自憫,最終帶著痛苦和麥子的顏色離散,往往如此。
聽到這些,我不覺得惋惜,也不覺得痛快。
我只感受到一種抽絲剝繭的折磨,恩怨已了,可這段回憶,還是要折磨我們一輩子。
自那之後,我刻意地不再接受任何與他有關的資訊。
小狐狸走了,小王子要獨自走完剩下的路。
番外
晚上,我放學回家。
我媽正坐在沙發上翻那本《小王子》,看了一遍又一遍,還是愛不釋手。
「回來啦,願願。」看到我,她就笑起來,那顆淚痣隨著眼角彎彎,醒目而鬼魅。
「媽媽去盛飯。」
趁她轉身去廚房,我盯著那本書,不知為什麼,我總覺得裡面有潘多拉的魔盒,神秘而禁忌,在勾著撓著我的心肺,在墜著我的步伐。
叫我只能鬼使神差地拿起來。
翻開,裡面夾著一張泛黃卡片,上面是極其娟秀的字型,抄錄了書中的一句話。
「文靜,因為你是我的玫瑰。」
反面還有一句。
「可世界,不許兩朵玫瑰相愛。」
署名是,吳淑卿。
三年前,吳淑卿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離開這個世界時,什麼也沒有帶。
——只帶走了她的玫瑰的,眼角那顆痣。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