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待秋意濃
點絳唇:誰向花前醉
沈慕之去皇陵守了三年,我便當了三年的活寡婦。
這三年,我將王府上下事務打理的井井有條。
人前人後,落得個恭孝淑嫻的美名。
三年之期已滿,沈慕之回來了。
所有人都說,我苦盡甘來了。
我卻掏出了一紙和離書。
1
我姓顧,叫顧琳琅。
顧氏多出人傑,曾經一度,也是風光過的。
不過,大抵是過慧易夭的緣故,顧氏幾代後,難有長壽之人。
也不知道哪一代先祖一拍腦袋,決定棄文從武,強身健體。
先祖的本意,是想遠去朝廷的明謀暗謀,逐漸歸隱。
卻忘了聖心難測這四個字。
皇上:你棄文從武,是想帶兵打仗吧。
先祖:我真的會謝。
自從祖上開始帶兵打仗,顧氏的人丁,凋零得更快了。
等我到了要出嫁的年紀,家中已無父輩替我張羅打算。
不過好在我還有個做將軍的哥哥,顧風消。
我哥看上的妹夫,是沈慕之,皇帝的第十個兒子,儲君的熱門人選。
沈慕之這人很好,出生好,長得好,性格也好,想嫁給他的京城貴女可以從東城門排到西城門。
我本高攀不上。
可我高攀上了。
我哥去殿前碰碰運氣,畢竟光憑他身上的功勳和顧家的門楣,要生拽著沈慕之娶我,根本不夠看。
於是他又胡謅我七竅玲瓏,通達曉世,乃沈慕之的天賜良配。
誰曾想皇帝拍板,同意了。
我哥覺得我是撞了狗屎運,可我心裡清楚,皇帝能允准這樁親事,就代表沈慕之同儲君之位無緣了。
皇帝若有心要立沈慕之,不會給他安排顧家。
沈慕之也知道了自己無緣皇位。
賜婚的旨和賜封號的旨是晚幾天一道下的,聽說沈慕之聽完,臉色煞白。
旁邊的門客,還在賀喜,「恭喜賢王。」
沒什麼好恭喜的,不哭一頓都算他穩重了。
賢王。
賢這個字,太好,也太壞了。
好在這個字本身是好的,賢明通達。
壞在,這個字太好了。
沈慕之心裡清楚,賜婚和封號,這就是給個巴掌賞個甜棗。
我是打在沈慕之臉上的巴掌。
賢王,這個看上去風光無限的名頭,則是一顆陰陽怪氣的甜棗。
2
給我和沈慕之賜婚的詔書下了,沈慕之卻遲遲不下聘。
他不下聘,我也不能上趕著去他府上吆喝,叫他快來娶我。
所以,我和他的親事就一直拖著。
拖的日子久了,所有人都覺得沈慕之是不想娶我。
畢竟誰也不想娶一個素未謀面的女人。
可見不見面的,對沈慕之來說,其實沒那麼重要。
我心思活絡,知道他不想娶我,只是還想再爭一爭。
顧家家世不顯赫,家底不豐厚,在朝中也沒半點手腕,娶我對他毫無益處。
可一旦成了家,皇帝就會下旨給他封地,讓他離開京城,去自己的一畝三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