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拿出遺囑說遺產給他兒子,可他兒子早就死了啊_第6章 6哥哥沒有抬頭

6

哥哥沒有抬頭。

鄭芸先開了口。

“這還能有誰?當然是媽。”

我開啟錄音,說明要核實遺囑來源。她看了眼哥哥,沒有反對。

我只問了一件事:“誰把紙交到你手裡?”

哥哥摸了摸褲縫,像那裡還沾著墓園的土。

“媽讓我拿著。”

我等他往下說。

他低著頭,隔了很久,才說是在我帶母親住院以前。

我看向鄭芸。

她接得很快。

“你看,又不是住院以後寫的。老人早有打算,你不知道罷了。”

“誰看見她交給你?”

鄭芸收起桌上的杯子。

“家裡的事,難道非得叫一屋子人來作證?”

哥哥卻忽然接了一句,說鄭芸在。

她拿杯子的手停住。

“我哪在?我是回家才看見的。”

兩個人對遺囑來源的說法對不上。

我把遺囑裝進透明袋,請哥哥確認原件無誤。

我見過母親的筆跡,卻不憑肉眼判斷真假。哥哥說不清檔案怎樣到手,我把兩種說法記下來,留待核實。

他點了頭。

鄭芸突然伸手來拿。

“你拿走幹什麼?這是給我們的。”

我按住袋口。

“紙上寫著小寶,你們已經讓我看過。我先儲存,誰要用,一起辦交接。”

哥哥攔住她,檔案留在桌上。

下午我去了法律服務所。那位律師姓許,是我一個客戶介紹的,接待前就知道是繼承糾紛。

我把死亡記錄、遺囑照片和剛才的經過說明白。

“父親和外祖父母還在嗎?”他先問。

“都已經去世。母親只有我們兩個兒子,小寶沒有留下子女。”

許律師在紙上列了關係,又問:“遺產現在由誰保管?”

房子在母親名下,存款賬戶我沒有動。住院和後事的費用,由我先墊,收據都在。

他提醒我,不要自行取款,也不要因對方提出代管就交出證件。

隨後,他把死亡記錄和遺囑分開放。

“這個能證明孩子先於老人去世。它會影響遺產的處理,但還不能單憑這一點,認定那張紙一定是偽造的。”

母親知道孩子已經去世,哥哥卻不知情,這讓遺囑來源更可疑。

但我不能只憑猜測追究。

“接下來做什麼?”我問。

他讓我儲存原件,整理母親的真實筆跡,記下哥哥關於來源的完整陳述;如果爭議繼續,可在程式中核實,必要時申請鑑定。

他也說明,監護人不能任意支配未成年人的財產;小寶先於母親去世,哥哥更不能以監護人身份接收遺產。

我問:“如果他堅持把錢拿走呢?”

許律師把筆帽扣上:“先留在原賬戶,任何轉賬都留痕。你只要不籤交接,不把證件交出去,他就不能靠一張紙把房子變成自己的。”

我把這句話記在檔案邊上。回去前,他又提醒我,和哥哥的每次談話都不要只靠口頭。

許律師把我的檔案袋翻了一遍,挑出住院結算單和墓園收據。

“這些先掃描。”

“原件呢?”

“原件按日期裝袋,影印件交程式。你照顧母親這件事,不靠一句‘我很辛苦’,靠每一次繳費和簽字。”

我在樓下的列印店把材料各印了兩份,回到車裡才發現哥哥又發來一條訊息:想去看看孩子的房間。

出門時天已經黑了。哥哥發來訊息:“小寶房間能不能先留著,暫時別動?”

我沒有回答,先把資料備份好。

隨後手機又響了,是個外地號碼。

我接通,對方沉默幾秒,才試探著叫我的名字。

是程莉,哥哥的前妻。

她聲音急促,說剛從一個老同學那裡聽說母親去世。

“陸川,怎麼沒人告訴我?奶奶沒了,小寶以後跟誰?”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