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死後哭着求我別再燒錢_第3章 3我下班後買了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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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班後買了飯,去了墓園。
我寫了一封信,問媽媽有沒有收到姨父轉交的東西,再把她的姓名和生辰寫在信封上。
正要點火,姨媽打來電話。
她原本是催我買下一套供養包,聽說我在墓園,立刻讓我停下。
“你媽那邊有事,不能亂收錢。”
我問什麼事。
她讓我回店裡,見面說。
我把沒燒的信和兩盒飯一起帶了回去。
姨媽原本不知道我去墓園,是我自己在電話裡告訴她的。
她沒有隔著陰陽就能知道我點沒點火的本事。
她只要聽見我準備繞過她,立刻用“媽媽會出事”把我叫回去。
我還沒問到媽媽一句話,先被她的話嚇住了。
那封信上的姓名和生辰全是對的。
如果我當時燒了,信能送到媽媽那裡,只是不能讓她立刻回答我。
這些是陸師傅後來講清楚的。
那天的我,卻連正常送一封信都不敢。
到了店裡,她終於承認,媽媽在被查。
“你姨父店裡少了六億,有人懷疑是你媽拿的。不過他正在替她解釋。”
我站在櫃檯前,手心一下涼了。
“所以她頭七說的是真的?”
“她剛去,不懂情況,自己嚇自己。姨父一直替她跑腿,怎麼會告她?”
我問照片怎麼回事。
她說是被帶去問話前拍的,房子和東西都已經準備好,出來就能住。
我請求去見媽媽。
姨媽說見不了,但能繼續送供養,讓她在裡面吃得好一點。
她推來第三個一千二百元的供養包。
我把前兩張單子放在櫃檯上,問這次送的算什麼錢。
我還提出只送飯,不送冥幣。
姨媽說包裡的兩億不能拆,關押處買藥和添飯都得另外花錢。
我要求她把這句話寫在單子上,她又說通用單據不能隨便改。
她把我的每個問題都擋回去,最後只剩“你想不想讓媽媽吃飯”這一個選擇。
她指著“女兒供養”四個字。
“只給她用。你媽受查是一回事,給她吃飯是另一回事。”
我說,至少先把我那封信送到她本人手裡。
姨媽拿走信,又問我是不是連讓媽媽吃飯都要等。
我想到頭七夢裡她乾裂的嘴唇,還是付了錢。
第三次,我仔細看了單子的每一行,也拍下完整照片。
正文寫著“女兒為亡母準備兩億冥幣”,沒有認錯、賠償或退錢。
我簽字時想掀下面的紙,姨媽按住了。
“複寫紙蹭花,就看不清簽字了。”
她把上面那張交給我,說收到訊息會告訴我。
當天晚上,她發來第三張照片。
媽媽舉著“已收訖”的白紙,右手壓著紙邊。
姨媽說這是在關押處拍的,媽媽已經收到東西。
我將照片放大,想看看她手腕的傷。
卻看見五根完整的手指。
媽媽的小指被機器切斷半截,二十多年沒長過。
我問姨媽,她說到了下面,身體就會恢復。
“你媽不殘疾了,還不好?”
可頭七夢裡,她的右手仍然缺著半截小指。
我又看了一遍三張照片。
第三張的櫃子旁邊,露出半塊銅牌。
上面寫著褚懷年。
我認得,那是我給姨父寫過的祭牌。
我終於沒有再找姨媽解釋,拿著這些東西,去了另一家香燭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