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捲走拆遷款跑路,可那天她根本下不了床_第九章 案件開庭那天
第九章
案件開庭那天,父親穿著一身舊西裝。
那件西裝的袖口有細密的針腳。
母親以前替他改過。
陳國安、陳月蘭、街道代辦人和王嬸丈夫依次被帶進法庭。
他們分別被指控偽造材料、侵佔拆遷補償款、詐騙和誹謗。
陳國安一開始還在喊冤。
“那是我哥預設的。”
父親坐在證人席上,臉色灰白。
律師問他,是否同意陳國安代為處理拆遷。
父親沉默很久。
“我說過,讓他處理。”
“你是否知道陳桂蘭的私章已經報失?”
“不知道。”
我坐在旁聽席,聽見這三個字,忽然覺得很累。
他確實不知道。
可他也從來沒有想知道。
判決結果出來後,陳國安需要退賠全部補償款,代辦人被判刑,陳月蘭因參與偽造材料承擔責任,王嬸丈夫的賬號被封,王嬸當庭道歉。
母親的名聲終於從公示和影片裡被撕了下來。
可她本人已經聽不見了。
庭審結束後,父親站在法院門口很久。
陳國安被押上車時,還隔著車窗罵他。
“你現在裝什麼情深?當初不是你嫌嫂子拖後腿?”
父親沒有反駁。
他只是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那隻手曾經把放棄協議推給我,也曾經結束通話過母親最後的電話。
現在它空著,什麼都抓不住。
他後來跟我說,他那天才明白,最傷人的不是陳國安騙了錢。
是母親每一次伸手求救時,他都把那隻手當成了麻煩。
我沒有接話。
法院門口的風很大,把判決書的紙角吹得直響。
那聲音像母親以前踩縫紉機的踏板,一下一下,停不下來。
法院把追回的第一筆錢劃到我名下時,父親也把一隻紙箱放到了鋪子裡。
那筆錢到賬的提示音響起時,我沒有像從前那樣立刻去看餘額。
我先確認了母親的欠費已經結清。
裡面是他花了三個月找回來的東西。
一臺舊縫紉機,一盒布樣,一把木柄剪刀,還有母親用過很多年的針線盒。
“我儘量都找回來了。”
他說。
我開啟針線盒,裡面少了三根針。
縫紉機也不是母親原來那一臺,踏板的位置高了一點,轉輪磨損的紋路也不一樣。
父親看著我的表情,急忙解釋。
“原來的那臺找不到了,這臺是同型號的。”
“我知道。”
他低頭摸著紙箱邊緣。
“我會繼續找。”
“不用了。”
“為什麼不用?”
他終於抬頭。
“這些東西能買回來的,我都可以再買。”
我看向窗邊的空位置。
母親以前在那裡坐著,一坐就是一天。
她穿著舊圍裙,腳邊放著布屑,手指被針扎破了也不吭聲。
“你可以買一臺一樣的縫紉機,卻買不回她坐在這裡的那三十年。”
父親的手停住。
我把那把舊剪刀收進抽屜。
“你可以買回鋪子,卻買不回她最後一次打電話時等你接聽的那幾分鐘。”
他張了張嘴。
我沒有讓他繼續說。
後來父親把名下剩下的房子和錢都轉給了我。
我只收了屬於母親的那一份。
其餘的,我讓律師暫時凍結。
不是因為我不需要錢。
是因為錢已經遲到太久,不能再用它替任何人宣佈事情已經結束。
那天晚上,父親把一封信放在門口。
信封上只有我的名字。
他沒有敲門,轉身走了。
我沒有立刻拆開。
那天夜裡,我坐在鋪子裡整理母親的賬本。
缺掉的三頁永遠補不回來了。
我用白紙夾在裡面,只在第一頁寫了日期。
母親以前說過,賬不能空著,空著就容易被人亂填。
可這三頁,我寧可它一直空著。
因為那是她被人奪走的部分,不該由後來的人假裝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