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十二年的女兒成人禮上認親媽,我搬出一箱紙後她悔瘋了_第9章 9那個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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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夏天,我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是去學校。
那年教高二,班裡有個女孩,父母在南方打工,跟著外婆過。她期中考了六十多名。
那天我把她叫到辦公室。
她低著頭,等著我罵。
我給她倒了一杯熱水。
“這次沒考好。”
“嗯。”
“下次再說。”
她愣了一下。
“老師,你不說我?”
“說你什麼?”
“以前我們班主任會說,我在外面辛苦教書,你們就這麼對我。”
我看著她。
“不會了。”
第二件,是給子寧那把鑰匙。
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
我把那串鑰匙拿出來,從上面解下那把銅的、用鐵絲彎的小鑰匙。
我把它放在桌上。
溫嶼放學回來後看到了它。
他把那把鑰匙拿起來,握在手心裡。
握了很久。
然後他抬起頭,看著我,鼓起勇氣問。
“溫姨,這把鑰匙給我的嗎?”
“當然。”我說,“下學期我要帶高三了,你要上大學,想回來了,你就自己回來。”
他笑了一下。
眼睛又紅了。
溫嶼走的那天,是九月初。
開學報到,他要坐一晚上的火車。
我把他送到火車站。
站臺上人很多,都是送孩子上學的。
他揹著一箇舊書包,手裡拎著拉桿箱。箱子是我上個月新買的。
“溫姨。”
“嗯。”
“錢我記著。”
“你記什麼。”
“我第一年拿了獎學金,就還你。”
“你還我,我就把這幾年一筆一筆給你算出來。”我說,“你算得完嗎?”
他不說話了。
檢票開始了。
他往前走,走了幾步,回過頭。
“溫姨,”他說,“我到了就給你發訊息。”
“嗯。”
他走進了檢票口。
我一直站在站臺上,看著那趟車開走。
我沒揮手。
回來的路上,我從城東坐公交。
路過法院那棟樓的時候,我看了一眼。
那天我第一次來,是七點二十到的,門口一個人都沒有。
現在門口有人進有人出。
公交車往西開。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抱著那隻舊布包。包裡是那把鑰匙,還有一份判決書。
車過了一站,上來一個抱孩子的女人。我站起來,把位置讓給她。
她道了謝,抱著孩子坐下。
孩子兩三歲,手裡攥著一個麵包,一隻手舉得高高的,往她嘴裡塞。
“媽媽吃。”
她把孩子的手往下按:“媽媽不吃,你吃。”
孩子不幹,非塞。
她只好咬了一小口。
孩子笑起來。
我扶著扶手,站在那兒,看著。
車窗上有一層薄薄的雨點,外面的路燈一盞一盞往後退。
我站了三站,下了車。
回家的路上,我在樓下停了一下。
抬頭看。
六樓的燈亮著。
那盞燈是我今天出門前開的。
我換了鞋,走進去。
那箱紙,我搬到了陽臺上,壓在舊報架下面。
它就在那兒。
不礙事,也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