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十二年的女兒成人禮上認親媽,我搬出一箱紙後她悔瘋了_第8章 8結果是第二年三月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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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第二年三月出來的,兩份。
第一份:確認溫靜與溫子寧之間形成撫養教育關係。
第二份:確認蘇曼所籤協議有效,其對溫家財產的主張不予支援。
判決書最後一頁上有一句話,我看了很久。
“撫養教育關係的形成,不以血緣為唯一標準。”
我把判決書收好,放進那隻樟木箱的最上面一層。
蘇曼是判完之後第五天走的。
她沒來找我。
溫懷安是那年春天搬走的,子寧和他一起。
我順勢提出了離婚,房子折算為夫妻共同財產一分為二。
他同意了。
走的那天,他收拾了兩個箱子。
他站在門口,看著我。
“溫靜。”
“嗯。”
“這些年......”他說了一半,停了。
“我不問你。”我說。
“我從來也沒問過你。這十二年,我一次也沒問過你什麼。”
“你今天要是想說,就說。不想說,你走。”
他站在門口,站了很久。
最後他說:“我拿不了主意。”
“我知道。”我說。
“你什麼都知道。”
“對。”
他把箱子提起來,走了。
那天下午,我把主臥收拾出來,搬了回去。
我把書桌第三格的抽屜開啟,裡面那份老宅的文書,早就讓律師取回來了,現在還在。
底下的信紙上有他當年寫的一行:老宅一套,日後予子寧。
我在下面添了一行,是我自己的字。
“此套由溫靜協理,溫子寧名下,用於其教育、醫療與居住。”
寫完,我把抽屜關上。
溫嶼的高考是在那年六月。
他考完回來,進門先喝了一大碗水。
“怎麼樣?”我問。
“還行。”
“還行是多少?”
“不知道。”
三個月後,錄取通知書來了。
是一個很遠的城市的大學。信封是紅的,上面他的名字印得很大。
他把信封遞給我。
“溫姨,你拆。”
“你自己拆。”
“你拆。”
我拆開。
裡面除了通知書,還有一張紙。
是新生入學登記表。第一頁要填“主要家庭成員”。
他填了三欄。
第一欄:父親(已故)。
第二欄:母親(已故)。
第三欄:監護人——溫靜。
後面空了半格,他補了五個字:
第一署名。
我看著那五個字,看了很久。
“你寫這個幹什麼?”
“學校要求的。”
“學校要求寫‘監護人’。”
他站在我面前,手插在口袋裡,耳朵有點紅。
“我想寫這個。”他說。
我把表放回信封裡。
“行。”我說,“那就這麼交。”
子寧那年暑假升大四。
她沒跟我說她上學期考得怎麼樣。
她是七月的一天,自己拿著一份成績單過來的。
她放在我桌上。
我看了一眼,把成績單推到一邊。
“不看?”
“不看。”
“你以前不是最看這個的嗎?”
“以前是以前。”
她在我對面坐下。
“媽。”
“叫溫姨就行。”
“你還在怪我”
“我不怪,但做不到原諒。”
“媽......”
她頓了頓。
“你箱子裡那些紙,是法院那天,我坐在最後一排,聽你律師唸的。”
“那些日期,都對得上。”
“我小時候那些病,那些單子,我都忘了。”
“你沒忘。”
我看著她。
“子寧,”我說,“我不是要你記。”
“我這十二年,做得好不好,我自己心裡清楚。”
“我罵過你,我說過那句話。這條我認。”
“可我沒有假過。”
她眼睛紅了。
“我知道。”
“所以我不原諒你,”我說,“也沒必要算這個賬。”
她愣住了。
“媽?”
“我原諒你,這件事就成了一件事。”
“你馬上工作了,以後記得我的情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