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十二年的女兒成人禮上認親媽,我搬出一箱紙後她悔瘋了_第8章 8結果是第二年三月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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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第二年三月出來的,兩份。

第一份:確認溫靜與溫子寧之間形成撫養教育關係。

第二份:確認蘇曼所籤協議有效,其對溫家財產的主張不予支援。

判決書最後一頁上有一句話,我看了很久。

“撫養教育關係的形成,不以血緣為唯一標準。”

我把判決書收好,放進那隻樟木箱的最上面一層。

蘇曼是判完之後第五天走的。

她沒來找我。

溫懷安是那年春天搬走的,子寧和他一起。

我順勢提出了離婚,房子折算為夫妻共同財產一分為二。

他同意了。

走的那天,他收拾了兩個箱子。

他站在門口,看著我。

“溫靜。”

“嗯。”

“這些年......”他說了一半,停了。

“我不問你。”我說。

“我從來也沒問過你。這十二年,我一次也沒問過你什麼。”

“你今天要是想說,就說。不想說,你走。”

他站在門口,站了很久。

最後他說:“我拿不了主意。”

“我知道。”我說。

“你什麼都知道。”

“對。”

他把箱子提起來,走了。

那天下午,我把主臥收拾出來,搬了回去。

我把書桌第三格的抽屜開啟,裡面那份老宅的文書,早就讓律師取回來了,現在還在。

底下的信紙上有他當年寫的一行:老宅一套,日後予子寧。

我在下面添了一行,是我自己的字。

“此套由溫靜協理,溫子寧名下,用於其教育、醫療與居住。”

寫完,我把抽屜關上。

溫嶼的高考是在那年六月。

他考完回來,進門先喝了一大碗水。

“怎麼樣?”我問。

“還行。”

“還行是多少?”

“不知道。”

三個月後,錄取通知書來了。

是一個很遠的城市的大學。信封是紅的,上面他的名字印得很大。

他把信封遞給我。

“溫姨,你拆。”

“你自己拆。”

“你拆。”

我拆開。

裡面除了通知書,還有一張紙。

是新生入學登記表。第一頁要填“主要家庭成員”。

他填了三欄。

第一欄:父親(已故)。

第二欄:母親(已故)。

第三欄:監護人——溫靜。

後面空了半格,他補了五個字:

第一署名。

我看著那五個字,看了很久。

“你寫這個幹什麼?”

“學校要求的。”

“學校要求寫‘監護人’。”

他站在我面前,手插在口袋裡,耳朵有點紅。

“我想寫這個。”他說。

我把表放回信封裡。

“行。”我說,“那就這麼交。”

子寧那年暑假升大四。

她沒跟我說她上學期考得怎麼樣。

她是七月的一天,自己拿著一份成績單過來的。

她放在我桌上。

我看了一眼,把成績單推到一邊。

“不看?”

“不看。”

“你以前不是最看這個的嗎?”

“以前是以前。”

她在我對面坐下。

“媽。”

“叫溫姨就行。”

“你還在怪我”

“我不怪,但做不到原諒。”

“媽......”

她頓了頓。

“你箱子裡那些紙,是法院那天,我坐在最後一排,聽你律師唸的。”

“那些日期,都對得上。”

“我小時候那些病,那些單子,我都忘了。”

“你沒忘。”

我看著她。

“子寧,”我說,“我不是要你記。”

“我這十二年,做得好不好,我自己心裡清楚。”

“我罵過你,我說過那句話。這條我認。”

“可我沒有假過。”

她眼睛紅了。

“我知道。”

“所以我不原諒你,”我說,“也沒必要算這個賬。”

她愣住了。

“媽?”

“我原諒你,這件事就成了一件事。”

“你馬上工作了,以後記得我的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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