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十二年的女兒成人禮上認親媽,我搬出一箱紙後她悔瘋了_第5章 5庭前調解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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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調解那天,我七點二十出門,坐公交到的時候,門口已經有人了。
蘇曼來了。
她穿的是那件米色風衣。旁邊跟著一個律師,還有一個我不認識的男人。
子寧也來了。
她站在蘇曼的身後。
看著我,眼睛紅了一圈。
“你為什麼要和我媽打官司?”
“不關你的事。”
我的心有點冷,轉過頭往樓上走。
調解室在三樓。
長條桌,兩邊坐。陳律師坐我旁邊。
對面是蘇曼和她的律師。
那個我不認識的男人,坐在最邊上。後來我知道,他是拆遷辦的一個代理人,姓吳。
調解員先說了一段話,大意是家事以和為貴,能調就調。
蘇曼的律師先開口。
“溫女士,我先說我們的立場。”
“蘇女士是子寧的生母。這一點,法律和事實都無法改變。”
“溫女士撫養子寧十二年,我們承認。但是——撫養不等於取代血緣。如今子寧已經成年,她有權選擇跟誰生活。”
“另外,關於財產的主張,是沒有依據的。子寧名下的東西,是她父親給的。蘇女士沒有碰過一分錢。”
他講得很清楚,很有條理。
陳律師等他說完,才把材料開啟。
“調解員,我先請看一下材料。”
他把第一份放上去。
“這是蘇女士當年親筆簽署的協議。”
調解員接過去,看了一會兒。
“第二條,”陳律師說,“‘本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溫家主張任何費用與財產。’”
“請蘇女士確認,這是你的字跡嗎?”
蘇曼看著那張紙。
她的手指動了一下。
“是我的。”
“好。”陳律師說,“那麼請問,蘇女士此次回來,與蘇女士名下的公司,與溫家老宅的拆遷有無關係?”
“沒有關係。”
她的律師替她說。
“那我請再看一份。”
陳律師把第二份材料遞上去。
“這是繳費單。”
他一沓一沓往上擺。
先擺的是學雜費。小學的,初中的,高中的。每一張都是原件,有的是收據,有的是學校蓋章的影印件。
然後是校服單、體檢費、補習班的合同。
再下面是病歷。
“這些是什麼?”調解員問。
“是子寧十二年來所有的醫療記錄。”陳律師說,“有門診,有急診,有一次住院。”
“我提請調解員注意一個時間點。”
“子寧發燒三十九度二,急診輸液。繳費人簽名——”
他把那張單子轉過來。
“溫靜。”
“子寧在校骨折,住院三天。繳費人——”
“溫靜。”
“高一入學體檢。陪同人——”
“溫靜。”
他把那一沓病歷一張一張往上擺。
對面那桌安靜了。
蘇曼坐得很直。她臉上的笑還在,但是不太動。
“這些......”她的律師開口,“這些只能說明溫女士付出了金錢和時間。這不能構成對血緣的取代。”
“我同意。”陳律師說。
“所以我今天不談血緣。”
“我談日期。”
他把最後一份材料拿了出來。
那一份是家長會簽到表。
“這是子寧從小學到高三,所有家長會的簽到記錄。一共三十七次。”
“三十七次,簽名欄全部是溫靜。”
“蘇女士,請問這十二年,你參加過一次嗎?”
蘇曼沒有回答。
“那麼,”陳律師說,“我最後再問一件事。”
“子寧住院的那一天。”
“同一天,蘇女士在哪裡?”
蘇曼的律師站起來:“反對。這與本案無關。”
“有關係。”陳律師說。
他從資料夾裡抽出一張紙。
“這是蘇女士當年在南方一家公司的人事入職記錄。七月十四號,是她入職當天。”
“也就是說——孩子發燒住院的這一天,是蘇女士新工作報到的第一天。”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錯。”蘇曼的律師說,“她要生活。”
“她要生活,我理解。”陳律師說,“我的當事人不要求她賠償。”
“我當事人只提一個問題:這十二年,她每一次都不在。”
“每一次。”
調解室的門開的時候,子寧站在走廊上。
她剛才在外頭。隔著一塊玻璃,裡面的話她聽得見。
她看見我出來,往後退了半步。
我看著她。
“子寧,你上次跟我說,我不問你累不累。”
“這一句話,我聽進去了。”
“初三那年,我說過一句話。我不該說。”
“我跟你道歉。”
她的眼淚一下子下來了。
“但是,我這十二年的每一張單子,日期都是真的。”
“你可以不認我。”
“這些紙,你得認。”
她站在走廊上,捂著臉哭了很久。
我從她身邊走過去。
走到樓梯口的時候,我停了一下。
我沒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