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與我離婚分房,看了房本後他傻眼了_第10章 10錢素英名下的小商鋪位於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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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素英名下的小商鋪位於舊市場。
面積不大,每月能收三千多租金。
這是她唯一可以快速變現的資產。
我們申請財產保全後,轉讓被暫停。
錢素英立即打電話罵我。
“那是我的鋪子,跟你有什麼關係?”
“你接收了來源有爭議的大額錢款。”
“律師建議先保全。”
“什麼來源有爭議?”
“我兒子給我的錢,就是我的!”
“那讓吳勝利拿出證據,證明錢來自他的收入。”
她沒有證據。
因為多筆轉賬直接從我名下賬戶發出。
還有幾筆發生時,吳勝利甚至沒有工資收入。
半年前,他與公司發生糾紛,停薪兩個月。
那段時間,他卻一次性向錢素英轉了三萬。
錢來自我的開店儲備金。
保全生效後的第二天,吳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借款協議。
協議顯示,結婚前,錢素英曾借給我三十萬元購房。
約定三年內歸還。
她聲稱,二十七萬元不是偷拿。
只是我償還部分借款。
協議上有我的簽名和手印。
第一次看到檔案時,我也愣了一下。
簽名非常像。
就連“梅”字最後一橫往上挑的習慣都模仿出來了。
錢素英在電話裡得意地說:“白紙黑字,看你還怎麼賴。”
鄭律師把協議送去鑑定。
初步結果顯示,簽名字跡確實可能出自我本人。
這並不奇怪。
結婚後,錢素英經常讓我替她簽收快遞、辦理保險和填寫社群資料。
她想拿到我的簽名樣本並不困難。
真正麻煩的是手印。
我回憶很久,想到婚後第二年春節,錢素英說社群登記家庭成員,需要按指紋。
她帶來幾張空白表格。
我當時正在給客人染髮,手上戴著手套。
她一直催,我便洗手按了幾個印。
那些空白簽名和指紋,很可能被她留了下來。
“能鑑定出填寫時間嗎?”我問。
“墨水、紙張和指紋形成時間可以申請進一步鑑定。”
鄭律師道:“但對方既然敢提交,應該做過準備。”
吳勝利也發來訊息。
【我媽確實借過你錢,你忘了嗎?】
我回復:【借款方式是什麼?】
【現金。】
【在哪裡給的?】
【你買房時。】
【具體日期?】
他沒有回覆。
當天晚上,他把一張照片發給我。
照片裡,錢素英坐在我家客廳,面前擺著幾捆現金。
拍攝時間顯示為二零二零年五月。
正是我購房期間。
可那時我還沒有認識吳勝利。
錢素英為什麼會出現在我家?
我放大照片。
很快發現問題。
照片中的沙發,是我結婚後才換的。
牆上的掛畫也是吳勝利搬來後買的。
他們修改了拍攝日期。
“這些人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章姐氣得直罵。
我卻冷靜下來。
假的東西越多,留下的漏洞也越多。
我們從圖片後設資料入手。
原始照片拍攝於一年前。
當時錢素英到家裡,說準備給吳太平訂婚,需要借我的客廳拍幾張體面照片。
桌上的現金其實是銀行練功券。
她說小兒子談的物件家境好,想讓對方 覺得吳家有底氣。
我那時雖然不贊同,還是默許了。
沒想到這張照片最終被拿來證明她借我三十萬。
鄭律師建議報案。
偽造證據的性質比普通財產糾紛嚴重得多。
可真正的突破來自吳太平。
爛尾樓維權無果後,他急著拿回錢。
得知母親的商鋪被凍結,他擔心二十七萬徹底打水漂,主動聯絡我。
“嫂子,只要你撤掉財產保全,我可以告訴你借款協議怎麼來的。”
“先說。”
“那不行。”
“那就沒得談。”
“你就不想知道我哥還有什麼瞞著你?”
我沒有回答。
吳太平壓低聲音。
“你以為他要離婚,真是因為過不下去了?”
“他外面有人。”
“那女的已經懷孕了。”
我握住手機,沒有說話。
“誰?”
“他公司的客戶,羅小芸。”
“他們在一起快一年了。”
“我媽讓我別告訴你。”
“她說等房子分到手,再讓那個女人進門。”
吳太平提出,要我給他十萬元。
否則,他不會提供證據。
我拒絕付款,只把錄音交給律師。
當天夜裡,一個陌生號碼給我發來孕檢單。
姓名:羅小芸。
孕周:十二週。
附帶的資訊只有一句話:
【我不知道他還沒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