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與我離婚分房,看了房本後他傻眼了_第5章 5雲庭國際位於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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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庭國際位於城北。
專案宣傳時號稱地鐵學區房,承諾兩年交付。
可開發商半年前已經資金斷裂。
工地全面停工,售樓處也被業主堵過幾次。
錢素英在這個時候曬認購書,並不是買到了好房子。
她是聽銷售說專案即將復工,想趁低價給小兒子撿漏。
我根據她照片上的房號,聯絡了售樓處。
接電話的人聽說是業主家屬,先是沉默,隨後提醒我儘快加入維權群。
“那套房的首付款交了多少?”
“系統顯示二十七萬。”
“付款人是誰?”
“吳太平。”
吳太平是吳勝利的弟弟。
今年二十八歲,沒有穩定工作。
結婚前後,他換過六份工作。
最長的一份幹了四個月。
錢素英總說小兒子命不好,遇不到願意提攜他的老闆。
卻從來不提,他上班遲到、與同事打架,還挪用過店裡的營業款。
“付款方式呢?”
“分十幾筆轉入,具體需要本人申請查詢。”
十幾筆。
與我流水裡的異常轉賬數量基本一致。
我放下電話,許久沒有說話。
章姐把計算結果推到我面前。
三年異常支出共二十七萬四千六百元。
其中十一萬直接進入錢素英賬戶。
九萬八經過吳勝利賬戶。
剩下的錢以現金取款和快捷支付方式轉出。
總額對上了。
我每天多接一個燙髮客人,多站四五個小時,掙來的錢沒有變成自己的店。
它們穿過吳勝利和錢素英的賬戶,最後變成吳太平名下一套無法交付的爛尾房。
“報警吧。”章姐說。
“還不夠。”
“還不夠什麼?”
“只能證明錢去了哪裡。”
“不能證明他們一開始就想算計房子。”
章姐看著我:“你還在意這個?”
我沒有回答。
當然在意。
如果吳勝利只是後來變心,偷偷把錢給了母親,那是貪婪。
如果從結婚前,他便知道我的房子,甚至為了房子才選擇我——
那我這三年的婚姻,又算什麼?
我收集了所有流水、聊天記錄和銀行裝置資訊。
又聯絡律師諮詢。
律師姓鄭,是章姐的老顧客。
她看過材料後告訴我,房屋屬於明確的婚前個人財產。
吳勝利主張裝修投入,需要提供實際付款憑證及裝修增值證據。
至於異常轉賬,如果能夠證明未經我同意,且明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可以在離婚財產分割中要求追回或要求吳勝利少分、補償。
“有幾筆錢是他用你舊手機操作。”
鄭律師提醒:“你需要保留銀行裝置記錄、登入時間、你當時不在場的證明。”
我可以拿出排班表和店內監控。
那些轉賬大多發生在我工作期間。
至於錢素英,如果她明知錢款未經我同意仍然接收,還把它用於給另一個兒子買房,同樣可能面臨返還要求。
“能把二十七萬全拿回來嗎?”
“要看證據和款項性質。”
鄭律師沒有給我不切實際的承諾。
“即使錢已經支付給開發商,也不意味著你只能認栽。”
“先發律師函,再申請財產保全。”
“但你要做好準備。”
“他們很可能會反過來聲稱,這些錢是你自願贈與公婆,或者屬於贍養支出。”
我想起錢素英每次要錢時說過的話。
“媽先借幾天。”
“等勝利發獎金便還你。”
“都是一家人,還寫什麼借條?”
她在聊天裡從沒承認錢用於給吳太平買房。
我們剛準備進一步取證,吳太平主動來店裡找我。
他穿著一件新夾克,進門便坐到洗髮區。
“嫂子,給我剪個頭。”
“我今天沒空。”
“自家人還預約什麼?”
他往鏡子裡看了看。
“我哥說你最近為了錢鬧得挺厲害。”
我沒有接話。
吳太平繼續道:“不就是二十幾萬嗎?”
“那房子以後也是咱們家的。”
“等交房升值了,還能虧待你?”
“房子寫誰名字?”
“我的。”
“我出了錢,為什麼寫你的名字?”
“什麼叫你出了錢?”
他轉過頭。
“錢是我哥給媽的。”
“夫妻的錢不就是一起的?”
“再說了,你一個女的守著那麼多錢幹什麼?”
“我哥娶你,不就是為了讓你們好好過日子?”
他還想說,錢素英的電話打了過來。
吳太平接通後直接開了擴音。
“媽,我在嫂子店裡。”
電話那頭的錢素英立刻道:“你去那裡幹什麼?”
“讓她剪個頭。”
“別跟那個剪頭髮的說太多!”
我的動作停住。
錢素英繼續道:“她最近正查錢。”
“你哥好不容易把離婚提出來,先把房子的事談妥。”
“等錢到手,爛尾樓的問題就能解決。”
吳太平慌忙關掉擴音。
店裡安靜下來。
他臉色尷尬。
“嫂子,我媽說話不好聽,你別介意。”
我問:“你們想拿我的房子填爛尾樓?”
“也不能這麼說。”
“那該怎麼說?”
“我哥和你結婚三年,分點錢很正常。”
吳太平站起來。
“而且當初要不是我媽......”
他說到一半,忽然停住。
“要不是什麼?”
“沒什麼。”
他匆匆離開。
我卻看見他的手機還連著店裡的藍牙音箱。
電話並沒有真正結束通話。
錢素英的聲音再次響起。
“我早就跟勝利說了,那個剪頭髮的有套房。”
“沒爹沒媽,也沒兄弟姐妹。”
“娶回來以後,房子遲早都是咱們家的。”
我站在原地。
那句話像一把生鏽的剪刀,慢慢剪開了我三年來所有自我安慰。
原來不是後來起了貪心。
從一開始,我便是他們選中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