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不吃人,只吃【可能】_第2章 史書與民間都說他多疑狠毒
史書與民間都說他多疑狠毒。
可我知道,他早就失去了停手的可能。
那段能讓他「放棄皇位」的人生,早已被我消化乾淨。
3.
新帝即位,改元昭寧,又命天下郡縣都建我的神祠,每年三月舉祭。
朝廷把這種祭法取名為「棄途」。
一到三月,官府就把百姓排成長龍,讓他們把不要的人生一份份交上來。
我只負責張嘴。
邪神本來就不管凡間善惡,官府肯按年送飯,我哪有拒絕的道理?
可吃著吃著,味道一點點變了。
來獻祭的孩子越來越多,多半不滿十五歲,女孩尤其多,最小的才六歲。
被領上山的目的只有一個:交出「離鄉」這條路,此生再走不出出生之地。
更怪的是,每個人都說這是為了父親或家裡。
我問祭司怎麼回事,他捧著名冊恭聲回稟:
「今年各縣剛出了新規。百姓交給您一條命途,三年的人頭稅就能勾銷。」
我拖長聲音回了個「哦」。
倒也不錯。
那幾年,我常常吃得撐。
這一切持續到我受祭滿十五載。
一個身形單薄的小姑娘被帶進殿內。
她約莫十二三歲,臉上全是灰,身上的舊衣大得像偷來的。
她爹一步不離地跟著。
祭司翻開簿冊:「這一戶拖欠本年田賦,其父願以女兒一途抵掉糧稅。」
我懶散地掃過去:「獻哪一途?」
祭司的頭垂得更低,「她將來識字讀書的路。」
我的目光落到她臉上。
她也仰起臉,竟直直望見了我的真容。
這倒新鮮。
除了祭司,凡人在神像前只該看見一團黑霧,根本看不到我。
更稀奇的是,她身後那條可能亮得刺眼。
光芒從那條未來裡一層層漫出來。
她到十六歲會斷髮束冠,喬裝成少年,悄悄坐進縣學講堂。
等到十九,她會因給鄉親代寫訴狀觸怒縣令,受刑二十杖。
二十七歲那年,一個性情暴躁的老先生會收留她,教她讀律例、判刑名、審舊案。
活到四十二,她將以女子之身取得官府承認,成為本朝頭一位女訟師。
到了六十三歲,散落各地的舊案會被她編成三十七卷。
幾十載以後朝代更換,負責修律的公卿會從那批殘稿裡找依據,最終廢去幾樁傳了百年的舊惡法。
算不上震天動地,可落在這麼一根瘦蔥似的孩子身上,已經很漂亮。
差不多夠她把三分之一個名字留進青史。
我已經準備吞食。
女孩忽然開口,聲音雖輕卻很清楚:「這條路是我的,我能不獻嗎?」
大殿一下靜透了。
她爹撲通跪倒,一掌壓住她後腦,朝青磚上狠狠磕去:
「全家五張嘴都等著免賦活命,你偏護著幾頁破書,養你有什麼用!」
她的額頭一下下撞在磚上,悶聲不斷,很快見了血。
「老子白養你這個賤丫頭!家裡還有兩個弟弟,你忘了?今年再交不上稅,全家都得被攆出村!」
我擰起眉,「住手。」
男人立刻咽回髒話,擠出一張討好的笑臉:「神君,您看——」
我把聲音壓滿整座殿,轉問祭司:「方才說是她爹獻祭,怎麼送來的卻是她的命途?」
祭司像是這才聽出其中的不對。
許久後,他伏地開口:「神君,父為子綱。兒女未冠,父母自然能夠替他們作主,人間向來如此。」
「那是你們的向來。
」我沉下臉,「跟我有什麼關係!」
「神君......神契只寫獻願之人自陳其願,並未明說不能替人獻。」
祭司抬起頭,話說得遲疑,「何況這些年......這樣的事,早已不是頭一回。」
我忽然嘗不出香氣了,當場喝令他們全給我跪下。
好大的膽子。
幾個凡人,竟敢反過來挑釁我的規矩?
4.
那次祭品被我退了,女孩一家最後還是遭村裡驅逐。
逃荒走到第三個月,她的幼弟病?途中。
熬到次年冬日,父親也沒能走出那間破廟。
女孩倒頑強地活了下來,她叫顧明燭。
七年過去,她又站到了我神祠外的人群裡。
那年春祭才結束,我揮著手,叫祭祝把一群聞起來寡淡無味的求職祭生趕出去。
黑壓壓的人群裡忽然響起一聲高喊:「叩請神君!許我入祠!」
我循聲望去,一個身穿褪色青布衣的年輕女子跪在人群中,脊背挺得筆直。
我趴在神龕後辨認了許久,終於想起那條曾經發亮的命途。
我又仔細嗅過一遍。
可惜,那種香氣已經不在她身上了。
「原來是你。」
「我還記得。」
殿下眾人聽不見神音,只有候選祭司能夠在這裡領受神諭。
顧明燭抬眼,停了停,又伏下身:「請神君允我留在祠中。」
我支著臉,笑瞇瞇問她:「我沒記錯的話,你不是很厭惡我嗎?」
「厭惡太輕,我對你只有恨。」
我笑出聲,「如今跪著求來伺候我的,不還是你?」
她抬起臉,目光一寸也沒躲:「我得弄明白一件事。」
「靠得足夠近,我才能看清,究竟是誰藉著你的嘴害人。」
她每個字都像專挑神的逆鱗落。
我也冷下臉:「何必繞著圈子指桑罵槐,衝我來。
」
「敢拿我的神諭當幌子,他們有幾條命?」
顧明燭沉默片刻,一寸寸直起腰,也回了我一個冷笑。
「多著呢。」
5.
她進神祠滿兩年時,前任祭司已病得不能走,仍叫人抬著來求最後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