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忽已晚,燈火要人歸_第7章 我給它起了名字

歲月忽已晚,燈火要人歸發布時間:2026-09-18

第7章

「我給它起了名字,」我說,「叫撐住。不是因為我撐住了,是因為它沒有。它替我撐了三個月,最後撐不住了。」

裴景川跪下來,在零下十度的戈壁灘上,跪在界碑旁。

他解開軍裝釦子,從內袋掏出那枚變形的銀戒指,放在凍硬的沙礫上。

「我熔了銀鐲子,」他說,「但我熔不掉自己。我欠你的,欠孩子的,我一輩子揹著。」

「我不需要您背。」我說,「我需要您消失。從我的視線裡,從我的生活裡,從那些深情理事的報道里。您去西北邊防,去贖您的罪,但不是為了我。是為了您自己,為了您能睡著覺。」

他抬頭看我,眼淚結成了冰碴:

「時雨,如果當年我選了救你......」

「沒有如果。」我說,「您選了,我活了,就這樣。我現在是G017,是科研模範,是陳敘白的未婚妻」

我頓住。

陳敘白站在基地門口,手裡拿著我的大衣。

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來的,也不知道他聽見了多少。

但他走過來,把大衣披在我肩上,對裴景川說:

「裴參謀,時雨的腰不能受涼。我們要回去了。」

裴景川看著陳敘白,看著他的手搭在我肩上,看著我沒有拒絕。

他的目光從震驚到痛苦,最後歸於一種空洞的平靜。

「您對她好嗎?」他問陳敘白。

「不好。」陳敘白說,「我讓她自己撐住,但我在旁邊看著。她疼的時候,我遞藥酒;她哭的時候,我站著等。這不算好,但這不算利用。」

裴景川低下頭,撿起那枚戒指,攥在手心。

他站起來,踉蹌了一下,向戈壁灘深處走去。

他的背影在晨光裡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黑點,消失在邊防公路的盡頭。

我和陳敘白結婚了。

婚禮在基地食堂舉行,小唐非要給我戴一朵大紅花,說「科研模範也要浪漫」。

陳敘白穿著唯一一套沒有補丁的中山裝,袖口磨得發白,但洗得很乾淨。

他沒有給我戒指。

他說:

「你手上的痕跡,不需要再被覆蓋。」

我摸著自己左手無名指的根部,那圈蒼白還在。

裴景川的戒指我褪掉了,但痕跡褪不掉,就像有些記憶,不會消失,只會結痂。

婚後第三年,我懷孕了。

陳敘白緊張得像個新兵,每天記錄我的飲食和腰圍,小唐笑話他「比做實驗還認真」。

我腰椎的舊傷在孕期加重,他學會了按摩,學會了在陰雨天提前備好熱水袋,學會了不說「你撐住」,而說「我在」。

孩子出生那天,是個女孩。

我給她起名「姜予」,給予的予,不是撐住的撐。

裴景川從西北寄來一封信,沒有署名,只有一行字:

「她像你,會撐住,也會給予。」

我把信燒了,但這次,我保留了灰燼裡的一小塊紙,夾在工作筆記裡。

不是為了紀念,是為了提醒提醒我曾經以為「分不開」的誓言,提醒我選擇「撐住」而不是等待的代價,提醒我現在擁有的,是給予,不是索取。

五年後,裴景川死在邊防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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