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歲千秋,不如不遇_第10章 他看到我

百歲千秋,不如不遇發布時間:2026-09-18

第10章

他看到我,從上到下看了一眼。

“你瘦了。”

“我本來就瘦。”

“最近瘦的。”

我沒接話。兩個人一起走進大廳,取了號,坐在等候區。大廳裡還有三四對,有的在笑,有的在吵,有的面無表情。我們兩個大概屬於面無表情那一類。

工作人員叫到號的時候,沈恪臣站起來,回頭看了我一眼。

“最後問你一次,確定嗎?”

“確定。”

窗口裡面的工作人員是個年輕女孩,看了看材料,抬頭看了我們一眼。大概覺得這對夫妻長得都不錯,怎麼就來離婚了。她問了一些常規問題,雙方自願離婚財產分割有沒有異議子女撫養問題。

沒有子女。財產分割那一欄,我寫了放棄所有婚後財產。

沈恪臣攔住。

“財產按法律規定分割,婚後資產一人一半。”

工作人員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

“我不要。”

“你不要我也要給你。”

“沈恪臣。”

“我不佔你便宜。”

工作人員大概見多了這種場面,面無表情地把材料推過來,讓雙方簽字。

沈恪臣先簽了,筆落得很快,像籤一份普通的合同。我接過來,簽了自己的名字。

手沒抖。

簽完字工作人員說材料需要稽核,等三十天冷靜期過後再來領證。

三十天。上輩子我連三十個小時都沒活到。

出了民政局大門,沈恪臣跟在後面。陽光很烈,我眯著眼站在臺階上,不知道往哪走。酒店只訂了兩晚,今天到期。我沒續訂,因為沒想到離婚手續這麼快就辦完了第一步。

“住的地方找好了嗎?”

“在找。”

“先回家住。”

“不去。”

“你住酒店也不是辦法。”

“那是我的事。”

他拉住我的手臂,力氣很大。我掙扎了一下,沒掙開。路邊有人看過來,他全然不在意,盯著我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說。

“回家住,我搬到客房。”

“沈恪臣,我們已經申請離婚了。”

“三十天之後才生效。在這之前,你還是沈太太。”

“我不是。”

“法律上是。”

他的邏輯永遠是這樣,用規則用條文用他那一套天衣無縫的道理來壓人。他覺得自己讓步了,搬到客房已經是天大的妥協,我應該感激涕零地接受。

“放開我。”

“你答應回家我就放。”

“我不答應。”

他握著我的手臂沒松。太陽曬在後頸上,火辣辣的疼。一輛計程車經過,我伸手攔,他沒攔,但手還是沒松。計程車開過去了,司機還按了一下喇叭。

“你到底要怎樣才能回家?”

“你死了這條心就行。”

“你是不是有別人了?”他突然問。

我愣住了。

“你說什麼?”

“你是不是有了別的人才要離婚?”

我看著他,從頭到腳看了個遍。西裝革履,一臉正色,問出這種話來的時候眼睛裡有懷疑,有審視,還有一點別的什麼。

“你覺得呢?”

“我不知道。你把什麼都藏起來,我什麼都不知道。你凝血的事我不知道,你缺錢我不知道,你開不開心我不知道。你說你要離婚,我連為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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