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夜,妻子和男助理開走了我的房車_第九章 離婚協商安排在周三下午
第九章
離婚協商安排在週三下午。
林舒寧沒有帶律師。
她獨自坐在會議桌另一側,面前放著一本黑色筆記本。
我進門後,她將本子推過來。
“十一晚,全寫清楚了。”
每一頁都有日期、地點、出發原因和消費金額。
我沒有翻。
周嶠先核對財務。
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婚後租賃,沒有產權糾紛。租約登記在林舒寧名下,我已經搬走,押金由她繼續承接。
共同賬戶按照雙方實際轉入金額結算。
十五筆房車異常消費,共計三萬一千六百元。
其中用於公司正式活動的兩筆,林舒寧提供了報銷憑證,從清單中扣除。
剩餘營位、餐飲、拍攝和高速費用,由她補回共同賬戶。
車輛維修款按之前簽署的責任協議執行。
所有數字都有出處。
沒有一項能讓誰瞬間垮掉。
只是錢不再由我替他們默默承擔。
周嶠講完後,林舒寧問:
“如果我今天把錢全部補齊,你能撤回離婚嗎?”
“不能。”
“那還算這些幹什麼?”
“離婚不等於賬目自動消失。”
她看了我幾秒,低頭開啟筆記本。
“十二月十七日,是我主動訂的營地。”
“嗯。”
“那天賀銘入職滿一年。我記得他剛來的時候什麼都不會,所有人都嫌他麻煩,只有我帶他。他很依賴我。”
她握著筆,手指發白。
“你不一樣。車壞了你會修,路線你會查,家裡的事不需要我操心。我有時覺得,自己在你身邊可有可無。”
“所以你去找一個需要你替他收拾殘局的人。”
她的嘴唇動了一下。
“開始時,我只是喜歡被人需要。後來我知道不只是。”
她抬頭看我。
“那晚他吻我,我沒有推開。之後我還帶他去了你做過攻略的幾個營地。我一直告訴自己,只要沒有最後一步,就不算背叛。”
“你相信嗎?”
她沉默很久。
“不信。”
這是她第一次沒有用喝酒、工作或者怕我多想替自己解釋。
但遲來的承認,只能讓事實完整。
不能讓事實消失。
周嶠把協議翻到最後一頁。
“雙方沒有其他爭議,可以簽字。之後依法辦理離婚登記。”
林舒寧拿起筆,又放下。
“給我三天行嗎?”
“可以。”我說。
她眼裡剛有一點光,我便繼續道:
“三天後不籤,我會準備訴訟材料。今天的財產方案不變,不會因為拖延增加,也不會減少。”
那點光慢慢滅了。
她看著我,最終在協議末頁簽下名字。
走出律所時,賀銘等在臺階下。
他不是來找我。
他將一張轉賬憑證遞給林舒寧。
“第一期維修費已經付了。剩下兩千,下個月發工資再轉。”
林舒寧沒有接。
“你等在這裡,就是為了說這個?”
“還有工作調動。我申請去了外地分部,以後不會再打擾你。”
“你不是說和我在一起很輕鬆?”
賀銘低下頭。
過了幾秒,他說:
“輕鬆,是因為以前不用我負責。”
他說完,將憑證放在欄杆上,轉身離開。
林舒寧站在原地。
那張薄紙被風掀起一角,不斷拍打欄杆。
她終於看清,賀銘留戀的不是她。
是她替他開啟的車門、付掉的費用,以及每次出事後的那句“我來處理”。
她轉頭找我時,我已經走下了最後一級臺階。
這一次,她沒有追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