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夜,妻子和男助理開走了我的房車_第四章 服務中心下午給出檢測結果
第四章
服務中心下午給出檢測結果。
右側水箱支架變形,底盤護板有二次修補痕跡。
維修顧問調出故障日誌。
七月二十三日碰撞後,車輛曾在第二天下午進入一家路邊維修點。
那裡只做了補漆,沒有拆檢固定件。
我確認維修範圍,要求保留拆換下來的零件和完整檢測單。
傍晚,林舒寧到了。
她將一張銀行卡放在桌上。
“維修費從這裡出。密碼是我生日。”
“等定損完成再結算。”
“有區別嗎?”
“有。正常保養我承擔,碰撞造成的費用由相關駕駛人說明後處理。”
她的臉沉下來。
“程敘,你是不是非得讓賀銘賠錢才滿意?”
“我只需要他說清楚。”
“他工資不高,家裡條件也不好。八千塊對你不算什麼,對他可能是兩個月工資。”
“所以車撞了可以不說?”
“我沒這麼說。”
她把銀行卡往我面前推了推。
“他那晚是給我買藥。費用我替他付,這件事到此為止。”
賀銘晚了十分鐘才來。
維修中心提供的情況說明只有一頁。
內容是駕駛時間、路段、碰撞經過和事後處置,不涉及尚未確認的金額。
他看了兩遍,遲遲沒有簽字。
隨後又看向林舒寧。
她坐在一旁,語氣已經有些不耐煩。
“籤吧。錢不用你出。”
賀銘這才拿起筆。
落款時,他問:
“這份東西不會寄到公司吧?”
“這是車輛維修材料。”
我收回情況說明,交給維修顧問歸檔。
隨後開啟車輛後臺。
賀銘的家庭成員許可權,刪除。
系統提示音響起。
他的手機同時震了一下。
他低頭看見通知,臉色變得難看。
“我的東西已經拿走了,確實用不到許可權。可之前那些行程都是林總同意的。”
“她能決定自己坐車,不能代替我長期授權第三人駕駛。”
林舒寧冷笑一聲。
“刪都刪了,還解釋什麼?一輛車而已,弄得像公司審計。”
我沒有反駁。
把她留在車裡的衣服、化妝包和檔案列成清單,發給她確認。
“車修好後,這些東西送到哪裡?”
“當然送回家。”
她低頭核對清單,又補了一句:
“後艙櫃子裡還有一瓶香水,別漏了。”
她沒有問我是否回去。
賀銘離開前,林舒寧叫住他。
“北岸的票退掉,餐廳改天再去。”
“那週年旅行呢?”
“照常。”
她說完看向我。
“等車修好,我們還是按原計劃出發。到時候別再提這些事,影響心情。”
我合上電腦。
“再說。”
她把這兩個字當成了讓步,神色緩和了一點。
兩個人離開後,我繼續核對車輛消費。
九個月裡,停車費、營位費、充電費和高速費,一共四十二筆。
其中十五筆發生在我出差期間。
最早的一筆是去年十二月十七日。
雲棲山谷營地,雙人星空位。
付款賬號是我繫結的銀行卡。
同行車輛正是這輛房車。
那天晚上,林舒寧給我發過一張會議室的照片,說外地客戶臨時到訪,她要陪到很晚。
我點開照片的原始資訊。
拍攝日期比她發給我的時間早了三天。
我沒有給她打電話。
只將營地訂單、車輛日誌、銀行卡賬單和那張照片分別儲存。
原本名為“房車維修”的資料夾,我重新改了名字。
十二月十七日。